李国能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1948年12月生于香港,祖籍广东鹤山。曾在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学习,后到英国打比郡普顿学校。毕业后考入英国康桥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 1970年获英国大律师执业资格。1973年成为香港执业大律师。2001年获香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1982年8月任地方法院暂委法官。1986年8月任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1988年任御用大律师。1989年任大学及理工学院资助委员会主席、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委员。1991年6月任暂委高院大法官。1992年10月任行政局议员。
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历任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香港赛马会董事,土地发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岭南学院校董、圣保罗男女中学校董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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