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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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苏联莫斯科大学新闻系肄业。历任新华通讯社中原总分社、中财总分社记者、新华社莫斯科分社、华沙分社、地拉那分社记者,新华社干部处处长、干部部副主任、干部局局长。新华社纪检组组长。是中纪委委员。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改革开放、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税务、金融、审计、人力资源管理、机关事务工作。
简 历:
1956年12月26日生,广西扶绥县人。壮族。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
历任广西自治区扶绥县插队知青大队干部。广西自治区扶绥县团委干事,渠旧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团县委副书记。共青团广西自治区委副科级干事,文体部(筹)负责人。共青团广西自治区南宁地委书记。广西自治区崇左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广西自治区百色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专员、书记。
1995年12月后任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百色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1年6月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2006年1月任河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第十五、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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