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方
李东方,男,1963年生,副教授。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豪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兼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全国知名经济法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科研成果包括(截至2003年)
一、论文类:
1、近代法律体系的局限性与经济法的生成,《现代法学》,1999年第4期。
2、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及其社会公共利益的本位性,载于论文集“《经济法的回顾与前瞻》”,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北京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
4、政府监管的缺陷与证券监管的适度性分析,《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
5、加入WTO与中国证券立法的完善,《金融时报》,2002年11月21日第9版。
二、专著类:
1、《公民的物权》,合著,1999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合著,2000年9月法律出版社。
3、《证券法律制度研究》,独著,2002年6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三、教材类:
1、《经济法教程》,参编,1998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
2、《证券法学》,参编,1999年5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3、《市场管理法教程》,主编,2003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