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学三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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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学三定律 机器人学三定律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也不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第二定律一—机器人应服从人的一切命令,但不得违反第一定律

第三定律——机器人应保护自身的安全,但不得违反第一、第二定律

机器人学三定律 提出

       



阿西莫夫的《我,机器人》,在一九五○年末由格诺姆出版社出版。虽说这本书是“旧稿子”,但是这些短篇是在十年间零零散散发表的,这次集中出版,使读者第一次领略阿西莫夫机器人科幻小说的魅力。阿西莫夫为这本书新写了《引言》,而《引言》的小标题就是《机器人学三定律》,把“机器人学三定律”放在了最突出、最醒目的地位。

随着《我,机器人》产生广泛的影响,阿西莫夫的“机器人学三定律”也引起广泛的注意,以至今日不少论著在论及“机器人学三定律”时,总是写道:“一九五○年阿西莫夫在《我,机器人》一书中首次提出‘机器人学三定律’。”实际上,阿西莫夫著名的“机器人学三定律”,酝酿于一九四○年末,部分发表于一九四一年五月,完整提出于一九四一年十月。

《我,机器人》收入九个短篇机器人科幻小说。这些小说,彼此关联,是用三个人物贯穿。这三个人物是机器人工程师唐纳文、鲍威尔和机器人心爱理学家苏珊·卡尔文。故事常常是在一位名叫劳伦斯·罗伯逊的人于一九八二年创立的“美国机器人与机械人公司”这样的背景下展开。正是因为有共同的人物贯穿,使《我,机器人》中的九个短篇不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干,而是成为系列小说

在阿西莫夫创作一系列机器人短篇科幻小说并提出“机器人学三定律”时,世界上还没有机器人,当然也没有机器人学和机器人公司。一九五九年,美国英格伯格和德沃尔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工业机器人,宣告机器人从科学幻想变为现实。随着机器人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机器人的用途日益广泛,阿西莫夫的“机器人学三定律”越来越显示智者的光辉,以至有人称之为“机器人学的金科玉律”。

机器人学三定律 补充

       



后来又出现了补充的“机器人零定律”:

第零定律:机器人必须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不受伤害,其它三条定律都是在这一前提下才能成立。

为什么后来要定出这条“零定律”呢?打个比方,为了维持国家或者说世界的整体秩序,我们制定法律,必须要执行一些人的死刑。这种情况下,机器人该不该阻止死刑的执行呢?显然是不允许的,因为这样就破坏了我们维持的秩序,也就是伤害了人类的整体利益。

所以新的阿西莫夫的机器人定律为:

第零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目睹人类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除非这违反了机器人学第零定律。

第二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零定律或者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

第三定律:机器人在不违反第零、第一、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生存。

机器人学三定律 评价

       



三定律加上零定律,看来堪称完美,但是,“人类的整体利益”这种混沌的概念,连人类自己都搞不明白,更不要说那些用0和1来想问题的机器人了。威尔•史密斯曾说:“《我,机器人》的中心概念是机器人没有问题,科技本身也不是问题,人类逻辑的极限才是真正的问题。”

其他补充

除此,另一个科幻作家罗杰·克拉克在一篇论文中还指出了三条潜在的定律:

元定律:机器人可以什么也不做,除非它的行动符合机器人学定律。此定律置于第零、第一、第二、第三定律之前。

第四定律:机器人必须履行内置程序所赋予的责任,除非这与其他高阶的定律冲突。

繁殖定律:机器人不得参与机器人的设计和制造,除非新的机器人的行动服从机器人学定律。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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