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登县
,故治在今新登镇东。不久并入桐庐县。后数撤数置,曾于隋开皇九年(589)并入钱唐县;大业十四年(618)复置,改属余杭郡。唐武德七年(624),并入富阳县。永淳元年(682),再置新城县,属杭州。后梁开平二年(908),避梁太祖讳改新城县为新登县。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复称新城县。南宋属临安府,元属杭州路,明、清属杭州府。民国元年(1912)废府,改省直辖。民国3年设道,再改新城为新登县,属钱塘道。民国16年废道,又改省直辖。民国24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5月后改省直辖,民国37年属第四行政督察区,8月后又属第九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4日新登县解放,属临安专区。1953年临
安专区撤销,改省直辖。 1955年属建德专区。1958年11月新登县撤销,并入桐庐县。1961年12月,原新登、富阳地从桐庐县析出,合置富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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