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速成点
北京曝光的一起诈骗案显示,严厉打击多年的假文凭现象已经进入了一种“新境界”,假学校、假网站、假查询。 这些一天可取、交钱就办的“大学文凭”,所依托的大学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完全是凭空捏造,仅仅以网页方式存在于虚拟世界里,而在虚假的大学网站上,造假者还设置了所谓证书查询功能以迷惑购买者。2009年4月23日,湖南某报纸在该报的分类广告中看到一条“速办各类文凭”的信息,可以办理各类文凭,学历层次从专科、本科到硕士研究生不等,基本上什么专业都有。至于费用,也是明码标价,其中专科2000元、本科4000元、硕士研究生1.4万元,声称那儿办理文凭不用上课、不需参加任何考试,且时间仅需3~5个月。签约时先交一半定金,余款在领取毕业证书时付清。
在网上输入“北京市朝阳区黄岗路218号”这一地址进行搜索,人们发现,与之相连的是一个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单位。但实际上,“北京市朝阳区黄岗路218号”这一地名并不存在,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这个听起来让人肃然起敬的高校也纯属虚构,仅仅是挂了一块铁皮牌子而已,挂牌的真实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黄港村,牌子挂在该村办的一家幼儿园大门上。已有四位炮制者因为利用这个虚构的高校进行诈骗活动而被判刑。这起诈骗案中,北京人王九(化名)被视为主犯,2007年7月,王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和他的上线取得了联系,该人告诉王九,目前市场对学历文凭的需求很大,他们可以一起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出售学历证书“ 钱景”肯定很好, 中专毕业的王九便决定入伙,和上线“开办”起这个子虚乌有的高校。
此后根据分工,王九的上线制作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网页,以投资人身份隐于幕后,王九本人具体操盘,负责发布出售文凭信息,接洽各地文凭代理并收取文凭费用。其间,他担心买文凭的人发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有假,特意联系了北京市朝阳区黄港村幼儿园,把大学的牌子挂在了门上。为防止真有买文凭的人去实地考察学校,他们在“官网 ”上又特地编了一个黄岗路218号的地址,和黄港村既有相似之处,需求者又不容易找到。
学校挂了牌子就算办好了,王九开始大肆宣传推广并发展代理人员。高中文化程度的胥风很快成了王九的下线,作为北京一家技术培训中心的投资人,胥风利用在培训行业的人脉,先后发展了北京智业志导技术培训中心的员工张玲、北大青鸟西苑培训中心教师何非以及闫美(目前处于公诉阶段)等人寻找、招揽买家,一个铺向全国的假文凭销售网络迅速建立起来。各类广告帖子相继出现在中国各地的网络信息港里,有的称可以“轻松快速获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本科、专科学历,该校为正规大学,电子注册,高通过率入学,保通过”,有的更具有诱惑力,除强调可办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大学学历,含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单原件”外,更是承诺全套学历证件一天可出。
打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官方网站”,制作者颇费了一番工夫,网页整体色调呈蓝色,看上去清新大气。据其文字介绍,这是一所“1979年创办,具有十六个系,四十多个专业方向,专兼职教师450余名的专门培养国际化高级商业管理人才的管理教育学院”。不断跳动的校名位于网页最高处中间位置,左边是校徽和“弘毅、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右边几个学生模样的人面向朝阳一脸喜色。往下则是各个小栏目,如学院简介、专业设置、招生信息、教育资讯、学院新闻,以及国际交流、校长信箱等等。网页的左竖条有教务处最新通告一类的滚动信息, 右竖条是在线报名和专业名单等内容,网页中间还有不断移动的校园风景图片,显示该校有强大的教学实力和优美的教学环境,网页的最底部还有北大、清华以及人民大学网站的链接。粗粗看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确是一所正规的大学。
仔细搜索就可以发现,与正规大学网站不同的是,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网页上专门设置了一个“学历查询、学历认证”的栏目。点击这个栏目,可出现学历查询和学位查询两个选项,在证书编号和姓名两个空框里输入相应的内容,再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得知结果。一位买主说:“我们就关心证书,这个学校的网站有证书查询功能,可以供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电话调查和网站查询,确保无误。而且他们是先办证后交清钱,证办好后我们上网一查结果属实,我们以为是真的就买了。”这些人所说的证书查询,其实源于教育部2001年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网络查询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在教育部惟一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对求职者所持文凭进行真假验证。虽然两种网络验证风马牛不相及,但在需求者的驱动下,他们相信了造假者这种偷梁换柱的“模糊”说辞,从而为一个虚假的大学文凭付出了高额代价。
就在国家推广文凭电子注册后不久,文凭造假者发现当时的学历证书查询系统只能显示文凭上的文字信息,而没有图片信息。利用这一点,造假者竟然把假证做得天衣无缝。具体的办法是先通过某种方式获得某一真实的学历证书内容(如姓名、出生年月、学习时间和所学专业、证书编号等),印在伪造的学历证书上,除了相片外,假证书内容和实际存在的真实证书完全相同。如果将假证上的信息输入查询系统,显示结果就是一张真正的文凭。“实际这就是‘套牌’的大学文凭。”马正春律师说,2002年国家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升级查询系统,2002年及以后的学历就都有电子照片了。但2001年的毕业生电子照片还是没有,另外,有的院校没有及时将毕业生的照片上网,网站查询到的毕业证书会显示暂无照片,而没有照片并不会影响毕业证书审验,这给利欲熏心见缝插针的造假者留下了 一定空间。
持这种“文凭”的人,必须改变自己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而一旦恢复自己的真实身份,这种“套牌文凭”就是废纸一张。相比而言,造假者直接仿冒“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就显得更为方便。因我国仅要求网站域名登记备案,对网站的中文名称并没有什么规定。只要域名不同于真实的网址www.chsi.com.cn,造假者也完全可以建立一个“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然后把真网站的有关内容复制过来,再把假文凭的信息输到假网站上,从而实现所谓的文凭上网。2008年天津查处的一个文凭造假公司,开设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域名与真实网站仅有一个英文字母之差,并且印制于假文凭上,使得文凭买主仅根据假文凭上提供的网站进行查验时,根本无法辨别真假。
而黑客技术的运用又为假文凭找到了新的细分市场。因为欠费被学校扣下毕业证书的,或者因考试不及格面临无法毕业的,在电脑高手的帮助下,均能得偿所愿拿到本来无法获得的毕业文凭。前者,他们的毕业生档案本来就在国家教育部有备案,造假者通过非法侵入高校计算机系统,查到文凭档案的编号等内容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印制假文凭;对后者,造假者可以潜入学校的教务系统,为学生修改成绩,如果教务处没有及时发现这一情况,便会将这部分本来不能毕业的学生误报送给国家教育部,并核发毕业证书,等到学校发现,教育部已经备案,假文凭也就成了真文凭。这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文凭都可以在学历查询网上查到。
目前制售假证类型的犯罪案件仍然呈多发势态,与造假高收入相伴的却并不是高风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诈骗案目前已被判刑的四人仅仅限于假文凭的流通环节,而躲在幕后的真正投资人却逃之夭夭,以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08年就已“倒闭”,其网页却直到2009年3月本刊记者调查后才彻底消失。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面对文凭造假方式的不断变化,我国现有法律也遭遇到了新挑战,法学界近年来也进行了不少有益思考: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区别情节轻重规定了三年以下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两个量刑档次,而该条第二款,对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则不论情节轻重只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对于“情节严重”如何界定,却没有量化标准。洋文凭也大举进入中国,但对伪造洋文凭行为的处罚也缺乏法律依据。造假者如果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外国大学,可按诈骗罪处罚,但如果伪造的是牛津、哈佛大学等确实存在的大学毕业证书,法律就难以进行规制,因为中国刑法中所指事业单位显然不包括外国学府。
不少法学专家因此建议,应进一步明确伪造、贩卖伪造的高校文凭犯罪活动刑事责任的起点,对伪造、贩卖伪造的民办高校文凭及“洋”文凭的行为也应纳入《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处理范围。假文凭危害社会公平公正,侵蚀正常就业渠道,危害社会的诚信建设,但假文凭为祸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伪造、贩卖假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被纳入《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调整,而对故意购买并使用假证的人,目前并无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其实使用者才是最大的受益人。”中国人民大学的范愉教授认为,从买卖假文凭,再到拿假文凭蒙事儿,每个步骤中当事人都是责任人,都是伪造学历的主体,都应受到追究。范愉教授建议,对购买、使用假文凭情节一般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制裁,对于情节严重的,如依靠假文凭混入党政机关造成严重后果、引起恶劣影响、或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的,则应考虑完善《刑法》,增设购买、使用假文凭罪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1] 中国新闻网 http://www.hnxw.cn/news/shsh/2009/0428/18525.html
[2] 新浪 http://news.sina.com.cn/s/2009-04-17/1008176297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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