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发展组织
政府间发展组织(Intergovernmental Authority on Deve lopment—IGAD)1986年1月成立,原名“政府间抗旱与发展组织”,简称“伊加特”。1984年10月4日,东非六国外长在纽约开会,讨论成立抗旱与发展组织。1985年2月六国在吉布提举行首次部长会议,确定吉布提市为该组织所在地,推举吉布提外交和合作部长穆明·巴敦为协调员。同年5月、11月和1986年1月分别举行了部长级会议和专家会议,就该组织的预算、机构、章程和行动计划达成了原则协议。1996年3月改为现名。
- 协调成员国抵抗旱灾及相关自然灾害的努力,帮助成员国解决中长期复兴与重建所面临的困难;
- 向国际社会通报本地区灾情,呼吁并动员所有必要资源,实施成员国制定的紧急、中期和长期方案;
- 确认成员国提出的具有地区意义的方案,并帮助这些方案的制订与实施获得资金;
- 帮助成员国制订抵抗干旱与沙漠化指导原则及行动方案,并跟踪方案的实施情况;
- 强调地区和平稳定与经济发展,优先解决地区冲突问题。
政府间发展组织共有成员国7个(1997年):埃塞俄比亚、吉布提、肯尼亚、苏丹、索马里、乌干达和厄立特里亚。
主席由成员国首脑轮流担任。
- 现任主席为吉布提总统哈桑·古莱德·阿普蒂敦(Hassan Gouled Aptidon),1998年3月出任。
- 协调员为埃塞俄比亚对外经济合作部长戈马·比鲁(Girma Biru)。
- 执行秘书为厄立特里亚人加布莱博士(Dr.Tekeste Ghabray),1996年4月任职。
-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主要的指导原则及本地区控制旱灾及其他相关自然灾害的方案。无固定开会时间,应任何成员国要求并经大多数成员国同意,会议可随时举行,决议按协调一致原则形成。
- 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各一名部长组成,负责制定方针和行动计划,批准拨款和预算。部长理事会每两年开会一次,如成员国提出请求并获多数成员国同意,可在任何时候召开会议。会议由协调员召集。决议需一致同意才可作出。
- 执行秘书处:常设机构。执行部长理事会赋予的职责。可代表本组织对外谈判,经部长理事会批准后,也可签署协议,执行秘书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四年。秘书处帮原设三个部门:行政与财政部门,计划、研究与情报部门,行动与方案协调部门。1996年又新增设3个部门:经济合作委员会、农业 与环保委员会、政治与人道主义事务委员会。
截至1998年底已举行了10次首脑会议。
1987年2月,该组织派代表团访华。3月,在捐赠者会议上中国认捐了六个国别项目。中国驻吉布提、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大使先后代表政府以观察员身分应邀列席第二、三、四次首脑会议和第12届部长理事会。1990年5月,中国政府向该组织四个成员国(苏丹、埃塞俄比亚、肯尼亚、乌干达)赠送一批太阳灶 炊具,并派三名专家指导安装。1995年11月,中国驻埃塞俄比亚大使金森代表中国政府以观察员的身分应邀列席了特别首脑会议。1996年11月,中国驻吉布提大使郭邦彦参加了首脑会议的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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