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用卡
政府信用卡是指政府与银行合作,联合发行的信用卡,持卡人持卡进行公务消费由政府买单。
2009年5月25日,石景山区政府表示,将与深圳发展银行签约,正式推出首都休闲娱乐中心CRD旅游卡。该卡将成为中国首张由政府买单的信用卡,面向全国发放。居民持此卡到石景山区的餐厅、酒店、商场消费,均能享受折扣。
CRD旅游卡借助银行覆盖全国的网络平台,以“信用卡”的形式呈现,具备信用卡的信贷消费、分期付款、网上支付等功能,持卡人在持卡消费时还可在特定商户和指定旅游景点享受一定幅度的优惠和折扣。
北京CRD旅游卡的特点为“先消费,后还款”,使用前无须存入备用金,即可享受银行提供的取款、消费、还款、转账及ATM自助服务,具有“免息还款、高额备用、预借现金”等功能。
全国居民均可申领此卡。持卡人到石景山区消费可享受三重折扣,首先是石景山区为市民买单的一重折扣;发卡银行将同时提供二重折扣;最后,所消费的商家将为持卡人提供三重折扣。但目前,各重折扣的额度尚未确定。
此卡将于近期推向市场,居民在办理信用卡时,不仅可以领取精美礼品,还可得到石景山区政府免费发放的消费大礼包,礼品价值达200元以上。
美国大约有30万名联邦政府雇员有权使用政府信用卡,但部分政府雇员把政府信用卡当成自己的“小金库”。
美国政府问责局在审计十余个联邦政府部门2005年至2006年间总额约为140亿美元的政府信用卡支出后发现,其中将近41%违反政府信用卡使用程序。
信用卡于1915年起源于美国。最早发行信用卡的机构并不是银行,而是一些百货商店、饮食业、娱乐业和汽油公司。美国的一些商店、饮食店为招徕顾客,推销商品,扩大营业额,有选择地在一定范围内发给顾客一种类似金属徽章的信用筹码,后来演变成为用塑料制成的卡片,作为客户购货消费的凭证,开展了凭信用筹码在本商号或公司或汽油站购货的赊销服务业务,顾客可以在这些发行筹码的商店及其分号赊购商品,约期付款。这就是信用卡的雏形。
1985年3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第一张“中银卡”(BOC卡)问世,1986年6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发行了长城信用卡,经中国银行总行命名后,长城信用卡作为中国银行系统统一的信用卡名称,在全国各地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全面推广。
[1] 新浪网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26/020715682818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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