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运
明代漕运方式之一。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征调南粮,改海运为河运。在淮安﹑徐州﹑临清等地设仓收囤,由官军分成淮安到徐州﹑徐州到德州﹑德州到通州(今北京市通县)等段,节节接运,名为支运。每年四次,运粮三百余万石。宣德六年(1431年)改行兑运一说,支运包括支粮和运粮两个方面,指从前一粮仓支出税粮,运往后一粮仓。运军从各仓支出的粮,不必即当年该仓的进仓粮;当年各仓的进仓粮,不必即供当年运军支出运输。
1、支
zhī
撑持,伸出,竖起:支撑。支援。体力不支。
受得住:乐不可支。
领款或付款:支付。
调度,指使:支使。支应。支着儿。
附属于总体的一个部分:总支。支流。支离。
〔地支〕历法中用的十二个字: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量词:一支笔。
笔画数:4;
部首:支;
笔顺编号:1254
2、运 (運)
yùn
循序移动:运行。运动。运转(zhu刵 )。
搬送:运输。运载。运营(交通工具的运行和营业)。运力。运销。空运。海运。
使用:运用。运算。运笔。运筹(制定策略)。
人的遭遇,亦特指迷信的人所说的遭遇:运气。命运。幸运。国运。
南北距离:广运百里。
姓。
笔画数:7;
部首:辶;
笔顺编号:1154454
支运法(即转运法)。永乐十三年漕运总兵官陈推行。规定各地漕粮就近运至淮、徐、临、德四仓,再由运军分段接运至通州、北京。一年转运四次。农民参加运粮即免纳当年税粮,纳当年税粮则免除运粮,其运费计算在支运粮内。民运的比重约占支运的四五成。
宣德五年陈等推行。各地漕粮运至淮安和瓜州,兑与运军转运;河南于大名府小滩兑与遮洋总海运;山东则于济宁兑与军运。军运的费用由农民承担。
次年,始定漕粮“加耗则例”,即按地区的远近计算运费,随正粮加耗征收,于兑粮时交给官军。起初兑运与支运并行,其后兑运渐居优势。
[1] 汉典 http://www.zdic.net/cd/ci/4/ZdicE6Zdic94ZdicAF289842.htm
[2] 北方教育网 http://www.northedu.com.cn/kjzc/kejirenwu/0minchao/m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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