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15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标的物仅限于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和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2.债权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也称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二)申请支付令的方式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有债权文书。债权人不得采用口头方式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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