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 商业术语 商业词语 国际贸易 术语

接受(Acceptance)

目录

[显示全部]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什么是接受

  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愿意按这些条件和对方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接受一经送达发盘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它是交易磋商的过程之一。如交易条件简单,接受中无需复述全部条件。如双方多次互相还盘,条件变化较大,还盘中仅涉及需变更的交易条件,则在接受时宜复述全部条件,以免疏漏和误解。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

按《公约》规定,一项有效的接受应符合下列条件:

  • 须由受盘人作出。由第三者作出接受,只能视作一项新的发盘。
  • 必须是无条件的。有条件接受只能视作还盘。
  • 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
  • 接受必须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接受生效的时间

  在接受生效的时间上,英美法采用投邮生效的原则,即接受通知书一经投邮或发出,立即生效;而大陆法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即接受通知书必须到达发盘人时才生效。《公约》明确规定,接受送达发盘人时生效 。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有条件接受

  接受应该是无条件的,任何对发盘表示接受但对交易条件有所变更或添加,均为无效接受。

  但是《公约》对发盘的交易条件的变更或添改,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品质、数量、支付方式、交货时间和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的添加或变更,均为实质性的变更。此种接受,只能视作还盘。如果所作的添加或变更的条件属于非实质性的交易条件,则除非当事人及时对这些变更或添加提出异议,否则该接受有效。合同按添加或变更后的条件于该接受到达时生效。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逾期接受

  超过发盘的有效期才到达的接受,为逾期接受,一般情况下无效,应视为一项发盘。但《公约》规定,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确认该接受有效,则该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也即合同于接受通知书到达时生效,而不是受盘人收到确认通知后才生效。

  如果接受的逾期是由于传递不正常而造成的,从载有接受的信件和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如果传递正常,它本应在有效期内送达。对于这种逾期接受,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盘人,发盘因逾期而失效,否则该接受有效,合同于该接受到达时成立。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接受的撤回和修改

  在接受送达发盘人之前,受盘人将撤回或修改接受的通知送达发盘人,或两者同时送达,则接受可以撤回或修改。

  接受一旦送达,即告生效,合同成立,受盘人无权单方面撤销或修改其内容。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本条目相关资讯

  • 柳传志:奥运使中国更接受国际规则 10:39 2008年8月14日
  • 阿里巴巴:不堪接受马云雕像 14:50 2008年7月29日
  • 杨国强125亿港元收购TVB 邵逸夫愿接受分期付款 09:41 2008年6月27日
  • 中航正式向东航提入股方案 分析师称东航最终会接受 17:47 2008年1月19日
  • 微软接受4.97亿欧元反垄断罚单的启示 23:07 2007年10月24日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编辑本段   回目录  

接受 - 关键字

接受.

→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收藏词条 至个人空间

开放分类:
商业术语
商业词语
国际贸易
术语
我来补充
同义词:

进入维吧>>

发表留言

  • 标题:
  • 内容:

    基本信息

    pxx
    无涯

    相关词条 完善

    暂无相关词条

    英译

    我用wiki许个愿,免费拿大奖 我能免费换礼物吗? 最新疯狂任务 用户活动 遨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