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权

拒绝权_3分词条

 

目录 [隐藏]

拒绝权 拒绝权

       

拒绝权是指本人有权通知第三人,表示其对无权代理行为不予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一经本人拒绝,即确定地不发生效力。自此,本人不得再承认,第三人也无必要撤回其意思表示。  

 

拒绝权 相关条目

       

附图

上传图片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www.hudong.com

被引用: 拒绝权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讨论区

更多>>

编辑者

共1人协作

相关词条

购买权
合同法
《合同法》
选择之债
解除权
债权转让
合同要约
物权公示
合同保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09 hudong.com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互动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