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倒把

投机倒把_5分词条
摘要:

投机倒把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主要指一些人凭借手中的权力,通过计划或者走后门,搞到平价的紧俏产品,然后囤积居奇、翻手倒卖,经过环环转手,层层加码,最后以较高价格卖给最终使用者或者消费者,发民众之财。2008年1月15日《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取消,标志着投机倒把行为的正式谢幕退场。

提问 编辑摘要
目录 [隐藏]

投机倒把 历史

       
投机倒把投机倒把

1987年9月17日,中国国务院颁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当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在短缺经济和价格双轨制的双重作用下,社会滋生出一大批“倒爷”。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通过计划或者走后门,搞到平价的紧俏产品,然后囤积居奇、翻手倒卖,经过环环转手,层层加码,最后以较高价格卖给最终使用者或者消费者,借改革之机掏国家之金,发民众之财。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所谓的投机倒把行为,出现明显分化,有的成为正常市场行为,有的则上升至法律规范。

1997年刑法修改,及时取消了投机倒把罪温州郑乐芬成为最后一个以“投机倒把罪”获死刑的人。郑乐芬是1986年温州抬会事件的主角之一,在那场台风式的金钱游戏中,有30万人卷入其中。1991年,她以投机倒把罪被执行枪决。

暂行条例规定的投机倒把行为,如“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的”等,已不再属于违法行为;倒卖文物、倒卖发票,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等,已由后续出台的法律法规所规范;“倒卖国家计划供应物资票证”等,则已失去了存在的现实基础。

当时很多人都就此认为,暂行条例不日也将寿终正寝。但是,暂行条例自1997年后实际又整整运行了1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市场上仍然有部分经营活动没有适用法规作为监管依据,比如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仍需要沿用暂行条例规定的“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来监管。

最后一次运用暂行条例,是在2005年10月,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因贩卖月球土地,被北京市工商局以涉嫌投机倒把为由叫停。之前的2005年9月4日,“月球大使馆”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人李捷声称拥有全部月球,并开始售卖月球土地。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的公布,广受诟病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正式谢幕退场。

2009年8月24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的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对中国现行法律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作出了修改。

根据草案的规定,《计量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铁路法》、《烟草专卖法》四部法律中有关“投机倒把”“投机倒把罪”的规定予以删去并作出了修改。

投机倒把 处罚种类

       
投机倒把投机倒把

(一)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
(二)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的;
(三)倒卖国家计划供应物资票证,倒卖发票、批件、许可证、执照、提货凭证、有价证券的;
(四)倒卖文物、金银(包括金银制品)、外汇的;
(五)倒卖经济合同,利用经济合同或者其他手段骗买骗卖的;
(六)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坑害消费者,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
(七)印制、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包括录音录像制品),获得非法利润的;
(八)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货源、支票、现金、银行帐户以及其他方便条件,或者代出证明,发票、代订合同的;
(九)利用报销凭证弄虚作假,进行不正当经营的;
(十)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
(十一)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

投机倒把 处罚对象

       

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从事投机倒把的,区别情节,分别从罚。

单位从事投机倒把的,处罚单位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投机倒把的,从重处罚。

投机倒把 行政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限价出售商品;
(三)强制收购商品;
(四)没收非法所得;
(五)没收用于投机倒把的物资;
(六)没收销货款;
(七)罚款;
(八)责令停业整顿;
(九)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附图

上传图片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www.hudong.com

其他内容来源: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2002年01月22日
四川新闻网:“暂行”20年 投机倒把处罚条例谢幕,2008年02月04日
新浪新闻:投机倒把与投机倒把罪的规定从法律中删去,2009年08月25日
被引用: 投机倒把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HOT
T开头成语
社会现象
行为

讨论区

更多>>

编辑者

共10人协作

相关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犯罪构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北京市民政局
操纵期货市场罪
外汇
刑法溯及力
更多

所属任务

英译

Copyright © 2005-2009 hudong.com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互动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