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 (Trusteeship Council -- TC) 是联合国实行国际托管制度的主要机构。适用于国际托管的土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尚未独立的前国际联盟的委任统治地和战后割离自敌国的土地。分战略托管地和非战略托管地两种。理事会由管理托管地的联合国会员国、不管理托管地的安理会理事国和联合国大会选举的其他不管理托管地的会员国(任期3年)组成。联合国成立时全世界有11个托管地,其中有10个相继独立。按规定,托管理事会一般每年5-6月举行一次会议,负责审议托管地管理国提交的报告,会同管理国接受和审查托管地居民的请愿书,定期派出视察团视察托管地情况等。以简单多数进行表决,但其决议须经联合国大会通过才能生效。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后,未参加托管理事会的活动。
1994年,最后一个托管国——美国管理下的太平洋岛屿战略托管地密克罗尼西亚群岛中的部分岛屿独立,至此,世界上所有托管地区都已获得独立或自治,托管理事会的使命已完成。但它修改了其工作规则,在情况需要时还将履行其职责。
随着联合国剩下的最后一个托管领土帕劳于1994年10月1日取得独立,托管理事会于1994年11月1日停止运作。理事会1994年5月25日通过决议,决定修改其议事规则,取消每年举行会议的规定,并同意视需要举行会议——理事会或理事会主席作出决定,或理事会多数成员或大会或安全理事会提出要求。
背景
《宪章》在建立国际托管制度过程中设立了托管理事会,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主要机关,并规定其任务为监督置于托管制度之下的托管领土的管理。托管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托管领土居民的进展以及托管领土朝自治或独立方向的逐渐发展。托管理事会由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即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和美国。托管制度的目的已经充分实现,所有的托管领土均已取得自治或独立,有的成为单独的国家,有的加入相邻的独立国家。
《宪章》规定,托管理事会有权审查并讨论管理当局就托管领土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教育方面进展提出的报告,会同管理当局审查托管领土的请愿书,并对托管领土进行定期的和其他特别的视察。
来源:
1. 《关于联合国的基本事实》,出售品编号:E.95.I.31。
2. ORG/1211/Rev.1号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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