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_4分词条

目录 [隐藏]

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意思自治

 

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外,各民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交易各方可以自愿约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核心是尊崇当事人自主的意思选择,从法律上承认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民事领域的活动虽然通过电子形式进行,但在本质上与一般的民事交易活动并没有区别,因此同样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自主约定是否使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有关国家的电子签名法一般都承认当事人意思自治,如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规定,"本法仅适用于每一方均同意以电子手段进行交易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当事人是否同意以电子手段进行交易,由上下文和周围情势,包括当事人的行为来确定。"因此,本条第一款明确规

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意思自治原则 在电子签名法中的体现

 

应该注意的是,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使用并不仅限于民事活动,还会用于电子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本法已授权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因此,在这些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还应遵循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


附图

上传图片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www.hudong.com

被引用: 本词条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讨论区

更多>>

编辑者

共2人协作

相关词条

电子签名
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合同法》
1975年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
辩论原则
合同解释原则
民事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法院地法主义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09 hudong.com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互动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