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合同

性爱合同_4分词条
摘要:

性爱合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法律文书,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围绕双方性关系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洛杉矶性学专家兼律师爱娃·卡得尔发明。该合同诞生以来,众多前美国职业运动员在与性伴侣发生关系之前纷纷找到卡得尔,要求签署“性爱合同”。性爱合同正悄然成为全世界男性公众人物非正当性关系的书面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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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合同 产生背景

       
性爱合同性爱合同

近年来,全球的男性公众人物似乎被“婚外恋”、“一夜情”、“强奸”、“性骚扰”、“性交易”这股巨大的旋涡越卷越深。为此,洛杉矶性学专家兼律师爱娃·卡得尔发明了一种性爱合同,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双方在平等的情况下享受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一旦性方式不对,产生了身体上的伤害怎么办? 比如对方有没有避孕的义务?在性爱合同的附加条款里,你尽可能和你的性伴侣协商,把所有的可能预想的后果提前写进合同条款里。此性爱合同一出炉,便受到众多人的青睐,许多前美国职业运动员在与性伴侣发生关系之前纷纷找到卡得尔,要求签署“性爱合同”。一瞬间,性爱合同似乎正悄然成为全世界男性公众人物非正当性关系的书面护身符。

性爱合同 形式介绍

       
性爱合同性爱合同

该合同一直强调签不签取决于双方的需要。正如戴安全套一样,如果你足够信任对方,你就可以靠道德来约束你们的性行为行为,可是如果你对此总有些不放心,那么丑话说在前头,反倒有利于一旦事情发生,去制约那种木子美式的人物。这在中国似乎很有市场,不管是以前的张珏和圈内导演的潜规则,还是最近传的沸沸扬扬的赵忠祥饶颖的花边新闻,这个合同看起来都像是一种保护性爱的方式。

性爱合同 弊端

       
性爱合同性爱合同

那么看起来,似乎这个性爱合同确实得人手一个,上床就必签了,但事实果真如此么?来看看这个性爱合同荒谬之处:
1.初衷很好,制约不够
设立这个想法的点子确实很不错,确实对于有一些人来说,着实能够起到一个保护伞的作用,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谁来掌控这个制约权?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具备像宪法和刑法一样的约束力,谁又会中规中矩的遵守呢?
2.变相承认性交易合法化
这与古代妓院的规矩没有什么两样,在合同的范围内,各取所需。这就为很多人偷情、猎艳提供了方便之门,很多人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胆大妄为起来了。这里面肯定会有很多女性深受其害,而且难免不会发生很多逼良为娼的事情。
3.只为性不为爱
这个合同实际上表明了一种性至上,爱可有可无的观点,这无疑向人们宣示了一种滥情滥交的理念,很多人只为追求性的刺激和欢愉就可以不顾有没有爱而发生关系,这其实多少对道德是一种软损伤。
4.与社会主旨相违背
现在社会都在倡导健康向上,如果这种合同生效,那么不顾身体的事就会时有发生,有可能伤身过度,有可能为能达到“诱惑的高潮”而吸鸦片、抽大麻等,这些也都会助长毒品交易的发生。说的极端点,社会上的黑暗面将会越来越明显,争风吃醋的事将会屡有发生,你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或者男人被别人睡了多少次,如果等有一天你发现了,肯定是怒不可揭了。
5.成为某些人的特权
这种合同的产生必然伴随着某些附加条件,比如说金钱,比如说权势,那么,对于达不到这个层次的人就只能是望梅止渴,若是他们也想跻身入列,俺必然会做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保证能有机会和别人签下这个“完美”的合同。
6.家庭危机升温 孩子成长环境恶劣
伴随着这种合同制关系的发生,婚姻将变得名存实亡,家庭破裂、父母离婚,将给子女带来心理和身体的多重伤害,孩子的成长环境将变得恶劣不堪,等他们成长起来之后,只会有更多的仇恨和扭曲,这无疑把一个和平的世界推向罪恶的深渊。

性爱合同 专家观点

       

专家们甚至认为,正如戴安全套行为,曾被人视为彼此不信任或性生活中过于理性的一部分一样,现在人们已经普遍认为,两个相爱的人做爱前戴安全套,并不是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可能有疾病等等,而是对彼此双方一种保护,同理,签性爱合同也是这样,它既是对双方的一种保护,同时只要两个人沟通后,并不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冰冷的破坏柔情蜜意的行为了。

性爱合同 网友观点

       

赞同的理由:为了双方好
接受理由一:为自己的性行为买保险
成年男女既然都能对自己的性行为负责,那么如同上床前准备好安全套一样,签定一份性爱合同,理智地为自己的性行为买一份保险有什么不好呢?毕竟那些深受其害的明星、哑吧吃黄莲——有口吐不出的男人的例子摆在我们面前。
接受理由二:男女性爱互取所需
为了不给自己日后找麻烦,那事先就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签个性爱合同留底,一切好商量,感情是感情性是性。毕竟没有正式的男女朋友,总不能连非正式的性伴侣都没有吧。
不要一提到性爱合同,就以为是男人怕沾惹麻烦,大家可以把彼此的要求写清楚,以平等为出发点。毕竟性爱应该是互取所需。
接受理由三:保证双方的性健康
绝大多数性爱合同都会制约彼此性伴侣的专一性,那么就从根本上制约了多重性关系,从而降低了患性疾病的几率。
反对声音:不需要性爱合同
声音一:既想偷腥又不想脏了嘴
性爱合同这东西,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无非是男人们既想偷腥又事先准备好把嘴擦干净的纸巾,生怕一时管不住自己下身,引来无穷后患。签性爱合同,本身就是一个笑柄,会成为事后的证据。
现在这个社会处处讲自由、平等,男欢女爱也不例外。彼此感觉好,那就OK,有一方不愿意,强求也没意思。好聚好散没什么难的,大不了事先把话讲明白。可要是让我白纸黑字条条款款列出来,我肯定是做不到,也根本没这个必要。挺愉快的一件事儿,性质就变了,变得说不清是交易还是相互利用了。
声音二:何必诋毁性爱的美好
性爱合同会把男女双方陷入尴尬的境地,它起不到什么作用。
假如一个只是想跟你保持良好性关系的女人,你亮出合同让她签,会破坏她对你的美好印象,认为你在费尽心机地保护自己,提防她;而一个真的对你图谋不轨的女人,她怎么可能在你的性爱合同上签字呢?或者她就算签了,也能找到漏洞,最终弄到你人财两空。谁都不是傻子。女人狠起来,男人根本不是对手。
性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干嘛非弄得有板有眼,例行公事一样呢?结婚领证就像一道隐形的墙,困住男人,性关系再签个合同岂不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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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来源:
北青网:上床签“性爱合同”的六大弊端 2009年7月29日
红娱乐
被引用: 性爱合同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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