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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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 徐绍史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第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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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 基本信息

       

姓名:徐绍史

职务:国土资源部部长

单位:国土资源部

出生年月:1951年10月生

国籍:中国

籍贯:浙江宁波

徐绍史 简介

       

徐绍史1951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大学普通班学历,经济学硕士,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69年4月至1971年12月,为吉林省汪清县插队知青,随后在汪清县食品厂、罗子沟公社、县工业局工作。1977年3月至1980年3月,在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学习。1980年3月起,历任地矿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部领导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主任等职。1991年12月至1993年10月挂职任广东省地矿局副局长,1992年11月兼任深圳市地质局局长,1993年10月起,历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副局长、局长。2000年12月后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2007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徐绍史 管理方法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土资源部部长

徐绍史在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徐绍史在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要把握“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的“三块地”即承包地、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都要确权登记颁证,这是落实产权明晰原则的具体措施。

徐绍史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和建设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公益性用地继续由国家征收。经营性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同方式参与经营开发,要保障农民合法权利。这项工作非常复杂,国土资源部正在总结多年来集体土地流转试点的经验,草拟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涉及项目认定到底是公益性的还是经营性的,以及土地确权、审批程序、信息服务市场建设收益分配等等。集体土地流转上务必要慎重。有媒体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化,这里可以明确地说,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能搞高尔夫球场建设,不能搞不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

徐绍史说,要完善宅基地的管理,保护农民宅基地的物权。现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户多宅超标准的占地,闲置浪费,还有不少空心村,空闲的住宅,另一种是有些地方由于没有计划安排,农民占用耕地来建住宅。建议各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安排宅基地建设,国土资源部正在考虑宅基地要有建设用地的计划,建议各地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来修订宅基地占地标准。国土资源部鼓励一些地方进一步探索农民宅基地有偿取得和退出试点。

徐绍史 受访

       
(图)徐绍史徐绍史

以土地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第19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徐绍史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必须坚持保护耕地红线,牢牢守住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根基,同时以土地供应政策和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徐绍史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持续上升,特别是一大批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项目需尽快落地,土地供需矛盾尖锐。空前严峻的资源压力警示我们,必须统筹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以土地供应政策和利用方式的转变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坚持保护耕地红线,牢牢守住子孙后代生存发展、安邦立国的根基,使有限的土地资源顺利承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长久繁荣。

徐绍史说,要扎实推进“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一方面密切跟踪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及时掌握扩大内需、支持灾区重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相关土地政策执行效果,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另一方面,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强化土地监管,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

徐绍史说,要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今年已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安排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和民生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特别是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优化土地利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进一步加快用地预审,建立土地审批快速通道。

徐绍史说,要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加强土地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协调,在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积极参与调控。严格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叠加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去,加强规划的统筹和管控作用。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地农用。

徐绍史说,要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四条线不能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确保占补平衡。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改革完善征地制度,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徐绍史说,要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从规划、标准、市场配置、评价考核等方面大力推进节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完善节约用地标准,加强评价考核。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盘活存量用地。鼓励开发利用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对低效用地特别是工业园区低效用地进行二次开发,提高投资强度、建设容积率和产出效率。综合考虑地下、地表和地上,开辟土地利用新空间。

徐绍史说,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能够更加有效地驱动农村消费需求,还能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要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平台作用。实践证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性地保护了耕地,保障了发展,这项工作有规划,有资金,有经验,大规模推进恰逢其时。

徐绍史说,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管,构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土地执法的共同责任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建立卫星遥感数据全国“一张图”,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执法监察等业务系统整合为计算机网络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严格土地违法问责。保持专项督察力度,对耕地保护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重大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徐绍史 发表讲话

       

徐绍史:《既要守红线 也要保发展》(2009-06-24 11:32)

徐绍史:《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2009-06-10 06:30)

徐绍史:《防范农村土地再次大量流向城市》(2009-06-10 04:53)

徐绍史:《统筹城乡发展要使农民获得土地收益权和财产权》(2009-06-09 20:07)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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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来源:
搜狐新闻,徐绍史: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2008年10月29日
凤凰网/徐绍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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