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

张海_7分词条

人物基本信息
中文名: 张海
家乡: 中国河南
性别: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74年
所处时代: 现代
职业: 商业 原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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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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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头上曾顶着“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董事长”等诸多企业家光环。当时张海年仅28岁。2001年末至2004,在他执掌健力宝的近三年时间里,昔日的饮料制造业明星开始与“资本”、“财技”挂钩,并最终沉沦。如今,等着他的是15年的牢狱生活。
                                           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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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 基本资料

       

张海张海
姓名:张海
出生年月:1974年
籍贯:河南
广东健力宝集团
职位:原董事长
毕业院校:河南大学

张海 个人概述

       
张海也许是中国商界过去三年里风头最盛的年轻人。从2000年起,张海和他的伙伴就先后染指了“中国高科”、“方正科技”、“深大通”等各家上市公司。2002年,他又收购中国最大的饮料生产商之一健力宝集团50%以上的股份。据说张海学过禅学,大学没毕业就开始创业,并通过在香港的投资积累了第一桶金。“健力宝“入主甲A足球队“深圳平安”并更名为“深圳健力宝队”。
                                                   张海

有人说,张海肯定是中央某前部长级官员的孙子;有人说,张海一定是某曾非常著名的高科技投资公司负责人张某某的儿子,而这个迄今一直藏身海外的张某某仍在遥控指挥国内的金融投资业务;有人说,张海应该与某国家领导人的亲属集团有着密切联系;还有人说,张海是某著名藏密大师的大弟子。如此众说纷纭,为年纪轻轻的资本家张海添上了传奇和神秘的面纱,他生于河南、香港发家、内地起飞,如今年仅30岁。祝维沙还只是健力宝集团的一名股东兼董事时,他曾表示,张海绝对是中国最聪明的人前十名之一,“悟性很高,对周围人的学习接近于榨取”,自己是“做不到他那样的聪明”的。不过,他的“聪明”却没能帮助他在健力宝实现对自身的成功挑战。自2002年1月15日张海正式接管健力宝以来,他为这瓶已丧失魅力的“神水”加入了两种元素,一是“大气”、“大格局”,二是“玄妙”、“神秘”。这两个极具刺激感和卖点的元素,成为了张海的独有“配方”,他打出“今年流行第五季”的广告语。然而两年半以后,最终令股东们失去了信心和耐心。据说张海下课消息公布的第二天,他对某位人士自陈:“我从山中来,回到山中去。”和他交谈过的人都想像得出,说此话时他必定是带着一贯从容淡定的语调、微微笑意的表情。当问及关于执掌健力宝两年零八个月的管理生涯的自我评价时,他只表示“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张海 人物信息

       

                                             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侵占挪用2亿获刑15年
                      

张海张海

2007年2月12日,佛山中院对备受关注的健力宝前董事长张海案做出一审宣判,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海有期徒刑十五年。张海本人已当庭提出不服上诉。

宣判

2007年2月12日下午5时,佛山中院的法官来到了佛山看守所,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警在内的相关人员也要经过严格检查后才能获许进内,而苦等多时的记者以及张海的母亲和其他亲属均不获许进内。整个宣判过程大概只持续了十五分钟左右,相关人员便从看守所的大门内走了出来。“十五年!”记者从张海的其中一名辩护律师徐玉发那里听到了刑期。张海的母亲的眼睛顿时湿润了起来。

指控

记者从律师手中拿到了张海案的判决书,整个判决书长达79页,光是公诉机关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就已经达到了7页之多,其中包括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

在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里提到,张海职务侵占了健力宝集团共计12074.824208万元,张海为掩盖犯罪事实,指使他人通过虚增库存等方式将其所侵占的这些款项平账。其中包括:2002年4月,张海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指使健力宝集团执行总裁张金富等人以周转资金的名义,从健力宝集团划款2000多万元;2002年6月,指使张金富等人以订购白砂糖为名义,从健力宝集团划款5000万元;2003年1月,以支付原材料订金的名义,从健力宝集团划款2000万元经转账后支付给祝维沙关联公司;2003年6月,指使张金富等人将健力宝集团的两笔共约1474万元经多次转账后划出。

佛山市检察院还指控,张海还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共计9472.678685万元。其中包括2002年11月至12月,多次以支付借款的名义,将资金划拨到祝维沙及其关联公司中;2002年8月至2004年6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共计3950万元为CASA公司收购了健力宝集团15%的股权;2004年4月,为偿还对符秉三的100万美元欠款,向广州市番禺华泰轮毂有限公司募款828万元至今仍未归还;2002年8月,张海购买了位于广州市二沙岛的别墅,此后至2003年4月,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共计518.128万元,经转款后用于支付其个人购买房产、家具以及装修的费用。

判决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就被告人张海挪用健力宝828万元偿还欠款的指控,经查,张海决定健力宝集团代支付人民币828万元归还符秉三欠款是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债权债务置换,既非张海个人挪用行为,也并非将资金挪为个人使用,不属于挪用资金行为。对公诉机关指控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828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对符秉三的欠款一项,不予认定。除此以外,佛山中院基本认同了公诉机关做出的所有指控。综上,佛山中院最终认为,张海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12074.824208万元;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人民币8644.678685万元。

张海一直声称自己清白

2002年年初,浙江国投受托以3.38亿元收购健力宝75%股权,年仅28岁的张海入主健力宝。2002年1月三水公投与武汉正天科技与张海签订转让协议,将饮料厂以3.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让。2004年8月26日,健力宝集团董事会的祝维沙、叶红汉二人联合召开集团董事会,做出了免去张海集团董事长的决定。此后,祝维沙开始全面掌控公司经营权。9月份,一直怀疑张海在外的一系列资本扩张乃谋私之举的健力宝集团新董事会开始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调查。不久,一份由健力宝集团聘请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随同一份律师意见函于当月底以集团的名义正式递交给公安部门。 案件的一审先后在2006年11月2日和今年1月18日两度开庭。法庭上,张海及其辩护律师一直声称张海是清白的,公诉机关根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罪。

张海 相关信息

       

                                                                   张海指健力宝国资流失
                                                 

张海张海

狱中致信佛山市领导,称“叶红汉低价买走国有资产”;健力宝方面公开声明称,张海接手健力宝期间“千万国资流失”。仍在监狱中的张海没有放弃对健力宝的“追逐”。2007年3月21日,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向佛山市领导致信,要求政府部门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造成健力宝集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张海还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继续冻结健力宝目前所持平安保险和兴业银行价值百亿的股权。     

对此,健力宝集团总裁助理王燕明表示,“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在通过网站发布的公开声明中,健力宝集团表示,在张海接手健力宝期间,“有数千万国有资产流失或去向不明”。     

张海:叶红汉贱买国有资产     

张海方面发给记者的材料称,健力宝集团于2003年受让平安保险股权、兴业银行股权,健力宝集团所持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市值已达百亿元。     

目前,这些股权仍处于被佛山中院冻结状态。在给佛山市领导的信中,张海称,健力宝集团目前控制人恶意低价出售这两家公司股权,将“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张海认为,按其中三水公投占8.87%股份计算,健力宝所持近百亿元金融资产中就有近10个亿的国有资产。     

2007年2月,叶红汉用1400余万元买进三水公投的上述股权。张海在信中表示,按全部金融资产计算市值百亿,国有资产9亿;按5300万平安保险股权计算市值25亿元,国有资产2亿多,“叶红汉用1400余万买走数十倍价值的国有资产涉嫌国资流失”。     

健力宝:处置股权资产合法     

对于张海的上述说法,健力宝集团总裁助理王燕明昨天向记者表示,集团目前不愿和张海在媒体上打“口水战”,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王燕明同时告诉记者,健力宝集团已通过网站发表声明称,健力宝对其持有的兴业银行、中国平安股份的处置,是在2004年7月以后,经政府机关认可的合法董事会及相关司法机构确认后进行,并且处置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健力宝欠款。     

健力宝集团在该声明中还表示,2002年1月,张海刚刚接手健力宝时,健力宝母公司财务账上尚有1.3亿多元现金,而健力宝集团合并账目上的现金逾2亿元;但到了2002年5月,三水正天公司正式收购健力宝75%股权后,张海对新进入的其他股东和新闻媒体时却谎称,其接手健力宝时账上只有区区几万元,而这期间有数千万国有资产资金流失,或者去向不明,这才是真正的“国有资产流失”。另外,张海上诉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的行政诉讼案目前已被立案,将择日开庭,张海已向法院申请届时出庭。

张海 书法家

       

张海张海
张海 男,1941年9月生,河南偃师市人,中共党员。现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河南省文联主席、党组副书记,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全国八、九、十届人大代表。1993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张海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即在安阳市专业从事书法组织活动和书法创作。 1981年调入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从83年起任副秘书长、85年任副主席兼秘书长、91年任主席。主持河南书协工作期间,举办了大量在国内外具有开创性有重大影响的书法活动。其中从84年起举办的四届中原书法大赛、河南中青年墨海弄潮展、国际书法展、新十年书法论辩会、国际临帖展、创建了河南书法函授院等,规模空前,形式独创,在国内外书坛产生了深远影响。对新时期中国书法复兴起到了重要作用。采取多种举措,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一大批作者脱颖而出,从而使河南书法由原来中下游水平,成为全国公认的书法大省。以最权威的全国书展为例,1989年—2004年共举办五届全国书展评奖,第四届全国展河南入选数、获奖数均居第一;五届全国展获奖第一,入选第二;六届、七届入选、获奖均居第一;八届全国展入选、获奖均居第二。入选数和获奖数十个可比数字,河南获得七个第一,三个第二。
 
现在全国设置的三大展览,其中两大展览(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和全国青年展)是由河南提议被中国书协接纳并首先在河南举办。不仅如此,河南书协多次承办全国性展览和大型活动,如全国第三届书法篆刻展、第一届、第二届中国书坛新人新作展、全国隶书展、首届青年展、第五届书学讨论会等,为中国书法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青年作家康征著的《走近张海》书中有较为详细记述。
 
张海四体皆能,成果突出,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以隶书行草最著。其隶书以汉碑为本,后潜心汉简,继而融合行草,最终自成一家,被书界称之为草隶。1987年即为日本专业刊物介绍;其行草书1992年获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全国奖。1990年以来陆续出版了《张海隶书两种》、《张海书法》、《张海新作选》、《张海书法精品选》、《张海书增广汉隶辨异歌》、《佳作解析—张海行草书苏辙黄州快哉亭记》等。沈鹏等书界权威对其为书为人的评价,收录在《创造力的实现》一书中。
 
张海同志勤于思考,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独到见解。关心中国书法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关键时刻,都能提出一些重要问题引起书坛思考和共鸣,其中在改革开放初期写的《我们不能再等待》数篇专论, 《关于代表作的思考》一文,以及倡议举办的《当代著名书家代表作展》 ,在书坛产生了广泛影响。另外还发表有《论费新我书法艺术》等各类文章数十篇。

张海同志1986起,曾担任河南省书法家代表团团长、河南省文化代表团团长、河南省书画家代表团团长、河南装裱艺术家代表团团长、中国书法家代表团团长,先后十多次到日本东京大阪京都奈良、北上市、高松市举办书法展览。应新加坡书协的邀请,90年到新讲授隶书,91年随费新我先生到新办展。从1993年起先后四次应邀赴港讲学举办个人书法展,《张海师生书法展》,作为学者为香港中文大学师生举办书法讲座,担任全港双年艺术展评委;作品曾到韩国法国德国芬兰加拿大等地展出。
 
张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1991年即担任河南省书协主席,1994年担任省文联副主席(专职)、党组成员。2000年担任省文联主席(专职)、党组副书记。主持文联工作期间,团结广大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发展河南文艺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张海同志在繁忙日常工作之余,还积极筹措资金,出版了《河南文苑英华》丛书;《河南老艺术家丛书》、 《河南作家文集》 。曾主编《书法教程》《中州书坛学人丛书》《书法艺术》教材、 《书法博览》《青少年书法》 、《黄河魂—谢瑞阶书画评论集》、《当代书家代表作展览作品集》等。

张海 参考资料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30407/1914328652.shtml
http://news.sina.com.cn/c/2007-02-13/095312305557.shtml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7-03-27/000002094844.html
http://www.xhwcn.com/shmj/makeIntro.aspx?flowNo=108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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