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

张中_5分词条

(图)张中张中

张中先生是上海律师界德高望重的代表人物。在半个世纪的律师生涯中,张中不露锋芒,低调处世,洁身自好,勤恳踏实,从不拿资历和成绩炫耀。纵然上世纪80年代审判“四人帮”,为姚文元辩护的一段经历,张中也封存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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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 概述

       

张中,1916年生。是上海律师界德高望重的前辈。1980年,那场审判“四人帮”的世纪之审,他是姚文元的代理律师。
二十几年过去了,我们在张中老先生的家中,打开了那段封存已久的历史,泛黄的“特别法庭”律师出庭证、用“机密”章密封的辩护任务书,无声地向我们诉说着当年那场万众瞩目的特别辩护。它对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产生了重大的意义。张中说:“如果说我的这段经历给今天留下了什么,那就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有效地推动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它体现的是中国对法治制度的尊重。这也就是‘人治’的‘四人帮’,与‘法治’的今天最大的区别”。
张中先生于2008年4月23日逝世,享年92岁。

张中 任被告人姚文元的辩护律师

       
(图)姚文远姚文元

1980年那场审判“四人帮”的世纪之审,张中受司法部“钦点”,成为姚文元的代理律师。在生前接受的最后一次采访中,张中这样说,“在改革开放初期,为姚文元辩护,不仅表明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更是对中国法制的尊重。”

1980年9月底,张中与当时的律师韩学章、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苏惠渝等人被国家司法部“钦点”,出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辩护律师。

接到任务后,张中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为这些“坏人”辩护,人民在感情上能接受吗?韩学章察觉出张中的思想变化,对他进行了开导:“文化大革命中,我也遭到了‘四人帮’的迫害,内心极不愿意为他们辩护。但是,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若没有律师出庭辩护,岂不是说明中国民主法制的滞后?”既然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就得按法律办事,任何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都应当依法享有辩护权,包括聘请律师辩护。韩学章的一番话,使张中豁然开朗。

在戒备森严的监狱中,张中与韩学章一共会见过姚文元两次。当他们询问起诉书上指控的犯罪事实时,姚文元立刻变得紧张起来,面红耳赤,冷汗直冒。张中他们立刻改换了询问方式,姚文元慢慢放松了下来。在很多问题上,姚文元都承认了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

姚文元由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审问。第一审判庭设在北京正义路1号公安部大礼堂,当时大礼堂有100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庭审进入辩论阶段,张中等人力求做到实事求是,既对被告人负责,同时也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中国法律负责。

在起草辩护词时,他们遵循以下原则:被告的有些行为与起诉书中的指控并不具备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法律责任;有些案件,被告并非直接参与者;在确立反革命集团中各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既要把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从犯加以区分,更要把各主犯之间在反革命集团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加以区别。

由于审判是向全世界现场直播,为了树立中国律师的光辉形象,在正式开庭前,张中等人作了充分的准备。而在特别法庭辩论时,他们的辩词也清晰有力、有理有据,获得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张中 为姚文元辩护内幕

       

局长点将

(图)张中张中

1980年国庆过後的10月5日,张中踏上了京城之行的航班。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位大律师韩学章。

张中说,那是一次京城绝密之行,都知道有重大任务,但不知究竟是什麽任务。这次京城绝密之行在律师协会内就张中和韩学章两人,是当时的司法局局长鞠华亲自点的将。与这次绝密之行有关的还有华东政法学院教授苏惠渔、朱华荣,以及上海市法学研究会研究员肖开权。

张中说,当时那种神秘感使他们隐隐觉得此番京城之行定有大任降斯。

琪到了北京,张中和韩学章即去司法部报到,接待他们的是司法部副部长陈卓和律师司司长王汝淇。当他们被安排在国务院第一招待所时,谜底才揭开,原来是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这是轰动世界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国人民盼望已久的喜事。张中说,当时审判前的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公安预审、检察院等总共数百人封闭式集中一道,其中被召集的律师有20人,这些律师全是被指定的。某地有两位律师听说要为罪大恶极的“四人帮”辩护。怎麽也接受不了,最终没有来报到。

所以,最後报到的律师总共18人。

张中笑笑说,这不是感情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既然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就得按照法律办事,任何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都应当依法享受该享受的权利,包括聘请律师辩护,这关系到国家的法制建设,关系到国家声誉,所以不能因为“四人帮”祸国殃民罪恶滔天而剥夺他们的权利。

封闭运作

今天,人们对律师的辩护习以为常,可在二十多年前,那是一件十分新鲜的事,况且要为祸国殃民的“四人帮”辩护,辩些什麽,护些什麽,那确实是件棘手的事。张中说,一个刚刚从“人治”的困境中解脱出来的国家,太需要“法治”了,审判“四人帮”,全国全世界瞩目,这正是宣传法制的最好时机。

尽管是封闭运作,可外国记者的嗅觉相当灵敏。日本记者最先找来,非得要求采访,理当被谢绝。因为,审判工作刚刚开始,一切秘而不宣。

为了躲避国外记者,所有参加审判活动的人员马上转移到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并在招待所大门口增加解放军站岗人数,做到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张中说,在封闭运作过程中,不是看某一个被告人的材料,而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所有材料都要看。仅是材料就看了一个多月。

离12月8日开庭审判“四人帮”的日子渐渐近了,王洪文、张春桥、黄永胜、邱会作不要委托律师辩护,并拒绝接受法庭指派的辩护人。

江青要求著名律师史良辩护,可史良当时已经80高龄,不可能出庭辩护。当法庭审判人员向她言明这个情况後,她也接受了为她指派的辩护人。

结果江青胡搅蛮缠百般刁难,先後为她指派的张思之律师和傅志人律师吃足她苦头,都不愿为她辩护。

後来开庭时,江青没有律师为她辩护。

张中回忆说,最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10名主犯,只有姚文元、陈伯达吴法宪李作鹏江腾蛟5个被告人接受了律师辩护,18名律师组成的辩护团,最後只有10人出庭辩护。

张中和韩学章被指定为姚文元辩护。

会见被告

(图)特别辩护特别辩护

张中回忆说,他与韩学章律师曾先後两次会见姚文元,核对了解一些事实。由於秦城监狱在京城郊外,路途较远,他们早上6时起床,9时赶到那里,上午谈两个小时,下午也谈两个小时。

姚文元在监狱的日子过得不错,吃得胖胖的,满脸油光光。他配合律师调查,陈述了一些事情的来龙去脉,但认错不认罪。

张中和韩学章会见姚文元之後,又反覆研读了姚文元的材料,随後起草辩护词。

辩护词对两位新中国第一代律师来说,本是驾轻就熟的。他们起草过许许多多辩护词,可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这麽犯难。

张中说,不是压力所致,当时也不觉得有压力,而是该怎麽来辩?如何辩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不能因为姚文元是只“死老虎”而不顾法律事实草率从事。他们认真研究了二战後审判德国战犯和日本战犯时律师的辩护词,觉得过於冗长,不够精练。

张中说,经过反覆商量研究,最终为辩护词定下了一个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求精练,力求针对性。

同样用笔,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写作,不能天马行空般地遣词造句;这是在法律轨道上的一次锤炼,不能因姚文元罪恶累累而随心所欲。

张中和韩学章对辩护词再叁斟酌,几经修改,既要原则性,又要法律性,更要实事求是,是姚文元的罪行就是姚文元的罪行,不是姚文元的罪行也不能强加在他头上。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最为讲究的便是丁是丁、卯是卯,来不得半点含糊。因为,他们要对被告人负责,要对历史负责,要对法律负责。

实事求是

当我细细阅读这份纸面已经发黄发脆的辩护词时,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份不可多得的辩护词。从这份辩护词里我也窥见了温文儒雅的张中先生对法律的态度一点也不温文儒雅,而是认真严肃到一丝不苟。

这里,不妨摘录其中的一些段落,以示读者。

审判长审判员:法庭一定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本案是一个反革命集团案件。我们在确定反革命集团中的各个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既要把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与从犯加以区别,又要把各主犯之间在反革命集团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加以区别。江青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为首者,被告人姚文元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这一事实已经被充分的证据所证明。需要指出的是,被告人姚文元的某些犯罪活动是在江青指使下实施的……

辩护词的开场白就让人觉得逻辑性很强,阐明了被告人姚文元在反革命集团中的法律关系。

进而,辩护词对特别检察厅起诉书指控姚文元的某些罪行逐一作了辩护。其中关於上海武装叛乱的罪行,辩护词写道:

起诉书第46条指控姚文元於1976年5月7日,在北京对上海写作组成员陈冀德说,‘文化大革命是暴力,天安门广场事件是暴力,将来的斗争也还是暴力解决问题。’陈冀德回上海後,向马天水、徐景贤等人作了传达,因而起诉书认定,这是为上海武装叛乱进行舆论准备。起诉书的这一指控,辩护人认为是不能成立的……

他(姚文元)的这句话反映了他当时的思想认识。请法庭注意,被告人讲这句话是在1976年5月,正是天安门革命事件被镇压之後,也正是‘四人帮’猖狂一时、得意忘形的时候。在那个时候,被告人姚文元完全没有预料到1976年10月他们将被覆灭,他也没有预料到那时他们要在上海策动武装叛乱。

因此,被告人的这个讲话,与後来的上海武装叛乱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想引用一个重要事实,请法庭考虑,那就是被告人姚文元与陈冀德谈话时说的‘不要记’。

这说明被告人姚文元的这句话只是平常的谈论,而不能证明是什麽阴谋,更不能证明与以後的上海武装叛乱有直接的关系。被告人姚文元对这一罪不应负刑事责任……

张中 荣誉

       

上海市一级律师,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主要著作为《对法律顾问的回顾与展望》、《WTO与中国律师之发展》、《十六大后的中国律师》等。

张中 参考资料

       
[1] 广西文联网 http://www.gxwenlian.com/index/wysx/20070411/09234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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