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村
该行政村隶属 呈贡县 马金铺乡,距 乡政府所在地4.00 公里,到乡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 。辖 4 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 469 户,乡村人口1311人,其中农业人口 1311 人,劳动力 810 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 500人。
全村国土面积 7.30 平方公里,海拔 1,971.40 米,年平均气温 14℃,年降水量 834毫米,适合种植 蔬菜 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 500.00 亩,人均耕地 0 .38亩,林地 1833亩。200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 1842.5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4361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全村有耕地总面积500亩,均属于水田,人均耕地 0.38 亩,主要种植 蔬菜 等作物;拥有林地 1,833.00 亩,主要种植 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 56.00 亩,;荒山荒地 2,056.70 亩,其他面积 6,509.00 亩。
截止2007年底,该村已实现通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全村有 469 户通自来水,有205 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 469户;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 320 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89 户。
该村到乡政府道路为柏油路;进村道路为 柏油 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硬化的路面 ;距离最近的车站4 公里,距离集贸市场 4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 50辆,拖拉机 100 辆,摩托车 60 辆。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 500 亩。
到2007年底,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 227 户;装有太阳能农户 105 户;建有小水窖 10 口;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75 户。该村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109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 10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 350 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该村2007年农村经济总收入 1,842.58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 165.00 万元,畜牧业收入 60.00 万元,第二、三产业收入 350 万元,工资性收入 45.00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4,361.00 元,农民收入以 种植业 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 45.00 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 155 人,在省内务工 155 人。
该村的主要产业为蔬菜种植业,主要销售往省内,省外。2007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 140 万元。该村目前正在发展 蔬菜 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养殖业 产业。
该村建有小学 1 所,校舍建筑面积 240.00 平方米,拥有教师 1 人,距离乡中学5.00 公里。目前整个行政村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195人,其中小学生110人,中学生85人。
全村建有业余文娱宣传队 1 个,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庄子被确定为“昆明市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级试点示范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积极做好庄子的试点工作,为全乡新农村建设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落实已投入建设资金111.17万元,其中自筹50万元,通过一年的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已初见成效。组织机构的健全,加强了新农村的领导,明确了职责;《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起到了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全局的作用;建设资金的筹集,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正常推进;人畜饮水和生产用水问题的解决、村内道路的硬化建设、村庄的绿化、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的整治、“一池三改”和文化室的建设,既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又让群众亲身感受到了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好处;对村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除陋习、树新风”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村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深化了村内民主管理工作,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
该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集体经济簿弱,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差,防自然灾害能力差,农民增收困难,二、三产业发展少。
该村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是:大力招商引资,带动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村庄规划,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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