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_5分词条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开展活动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的前身是广东书法篆刻研究会。它创建于1963年,1981年更名中国书法家协会广东分会,1992年改用现名。它不仅是我省历史上的第一个全省性书法艺术团体,而且是全国成立较早、成绩较大的书会之一。创建之初,即与北京上海书法组织一起,为活跃60年代的中国书坛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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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创建

       

我会创建时,会员虽只20余人,但有14人在1957年的第一次中日书法交流展上露过头角,创作了全部100件作品中的18件,是一支颇为精干的队伍。他们以广州文化公园为阵地,短短的几年间,不仅成功举办过广东历代书法展览和历代碑帖展览,而且举办了毛主席诗词书法篆刻展、王杰日记书法展、援越抗美书法展和日本丰道春海书法展等重大展事,透过星期讲座、文史夜学院课堂和书法家各自家中的教学,把书坛搞得如火如荼,不仅开创了我省书法史上的一个黄金时期,而且为广东书坛培养了一支坚强的后备力量。就是在“文革”时期处于组织瘫痪的环境中,仍组织起1973年、1975年的省展和1977年的省妇女展,这与当初打下的基础是分不开的。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文革”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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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一过,我会工作迅即恢复。1979年第一期书法学习班,招生1700余人,创办时间之早、学习人数之多均居全国之冠,在全国书坛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由1979年至1984年的5年间,参加学习的达6500人(次),其蓬勃兴旺,可想而知。在此期间,我会不但成功举办了1981年、1983年的省展、1985年的篆刻专题展、举办了广东老书法家作品展、纪念孙中山诞辰120周年中外书法家作品展以及与广西、浙江的联展,而且积极参与全国第一、二届大展及第一届中青展、全国群众书法大赛、全国职工书展等全国性展览,并获得较理想的成绩。1984年《岭南书艺》创刊,既为广东书法理论建设开辟了阵地,又为推动中国书艺发展作出贡献。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可以讲是广东书坛的第二个黄金时期。我省的第一届书代会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召开的。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书协工作的最新高潮

       

广东书协工作的最新高潮当在90年代下半叶至新世纪初。1988年广东青年书法理论研究会的成立,1990年肇庆、韶关两次书法理论研讨会的召开,1992年第二届书代会的举行、与香港人士合作为书协筹集基金、对台湾桃园书协的访问和定期交流关系的建立、以全省各市中青年骨干作品调展为主要形式的中青系列展等等,都为我会工作新高潮的到来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广东书协在广东省委、省文联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一定会更加兴旺、发达,更加昌盛、繁荣,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大的胜利!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章程

       

 
总   则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东省书法家协会(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第二条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书法家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法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广东省文联的管理监督。

  第三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和组织全省书法家,为繁荣书法篆刻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按自身特点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任   务

  第五条     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文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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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政策,学习文化艺术知识,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与书法篆刻艺术水平。

  第六条      本会鼓励并采取有效方式组织会员坚持深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在继承和发扬我国书法传统基础上开展理论研究,进行艺术探索和创新;积极开展创作经验交流和艺术观摩及展览活动;对优秀的书法家及其创作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大力推动书法艺术的研究和理论活动,提倡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的自由讨论,保障批评和反批评的自由。
     
  第八条     本会加强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省内各市书法家协会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书法活动,密切与广大会员的联系,努力培育书法人才,使书协真正成为全省书法家之家。
     
  第九条     本会努力促进全省书法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大团结;积极加强同台湾、港澳以及海外侨胞中的书法组织和书法家的联系,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书法艺术交流活动,增进与各国书法家的友谊和团结。
     
  第十条     依法维护会员的著作权以及宪法和法律赋予书法家的一切权益。

会   员

  第十一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本省书法家,书法理论、教育、组织活动家,具有一定的书法艺术水平和显著成绩者,经本人申请,所属市文联或书协推荐,经本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委托的机构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具体入会条件可参照本会发展会员标准细则)。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交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有参与本会为会员举办的各种福利活动权;会员有退会自由;有维护本会名誉和本会工作正常进行的义务。
    
  第十三条    本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违法犯罪、触犯刑律,即终止其会籍;被剥夺公民权者开除会籍。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必须定期向本会缴纳会费,凡连续两年不交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组   织

  第十六条    民主集中制为本会的组织原则。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当然代表(上届理事会理事)和当选代表、特邀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为常设最高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理事、主席团成员每届任期为五年,分别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主要由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书法活动家组成。   
    
  第十八条    主席团设正主席一人,专职副主席一人,兼职副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若干名;另设正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席团通过任命,协助正副主席处理日常会务工作,本会根据需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批准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召集,每年举行若干次。理事会每届召开若干次。
    
  第二十条    本会领导成员均应积极参与协会的重要活动,努力做好领导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或无故三次不参加主席团会议的主席团成员,本会可通过民主程序和组织程序,作自动离任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会视需要设立名誉主席、顾问、艺术委员、名誉理事等职务。原则上由本届理事会聘请上一届主席(因年龄缘故不再担任主席职务者)为名誉主席;上一届副主席(因年龄缘故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者)为本会顾问。名誉职务为期一届。
  
  第二十二条    本会对本省各市、县书法组织进行联络、协调和服务。

经   费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1、国家拨款;2、会员会费;3社会赞助;4、其它合法收入。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址设在广州市。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行。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二000年二月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现任主席团成员名单

       


主    席陈永正

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纪光明

副主席

王楚材
 卢绍武
 丘仕坤
 张桂光
陈初生
 连 登
 苏华
 李小如 
 欧广勇
 周树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历届领导机构名单

       

 
  广东省书法篆刻研究会(1963-1979)
  主任委员:侯过
  副主任委员:容庚  商承祚  胡根天

  广东省书法篆刻研究会(1979-1981)
  主任委员:容庚
  副主任委员:任泊生  商承祚  胡希明  胡根天  吴子复 秦咢生  麦华三  吴三立  苏  怡  吴仲禧

  中国书法家协会广东分会(1981-1985)
  主席:容庚
  副主席:商承祚  麦华三  吴三立  吴子复  秦咢生
  1983年,容庚逝世,商承祚继任主席。

  中国书法家协会广东分会(1985-1992)
  主席:秦咢生
  副主席:李曲斋  杨和明  王  琢  杨奎章
  1990年,秦咢生逝世,李曲斋代主席。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1992-1997)
  主席:陈景舒
  常务副主席:廖启良
  副主席:陈永正  张桂光  梁鼎光  卢有光  苏  华(女)  周树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1997-2000)
  主席:陈永正
  常务副主席:王楚材
  副主席:张桂光  梁鼎光  卢有光  连  登  苏  华(女)  卢绍武 李小如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2000-2005)
  主席:陈永正
  常务副主席:王楚材
  副主席:张桂光  连  登  苏  华(女)  卢绍武  李小如  陈初生 欧广勇  周树坚

  本会从创始以来,得到刘田夫、寇庆延、吴南生、欧初、杨奎章、朱森林、陈绍基等老领导的大力支持,并曾先后担任本会名誉主席及顾问。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顾问名单

       

 
  朱森林 陈绍基 寇庆延 吴南生 欧 初 杨奎章 王 琢 卢有光 梁鼎光 关振东 张 束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参考资料

       

http://www.gdart.com/gdsf/gdsfzx/2004030500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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