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国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汉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玄军即铁军)。张掖属国有精兵万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