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
约翰•密尔(1806----1873),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
《论自由》一书是密尔最具代表性的著作。《论自由》一书写于1859年。密尔认为,个人在追求某一个合法目标时,无论在任何制度中,都不可避免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应该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密尔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这体现了密尔对如何实现自由原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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