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
1938年 出生於彰化县和美镇。
1945年 进入和美镇培英国小就读。
1951年 进入彰化商职初、高中部就读。
1957年 以第一名通过台湾省公务人员普通统计人员考试,担任电信局业务员。
1962年 进入台大法律系就读。
1966年 考取台大法律研究所,并取得律师资格。
1972年 至美国加大柏克莱分校研究「法律扶助」。
1973年 与林义雄、张德铭开办「平民法律服务中心」。
担任「比较法学会」总干事,促成司法改革,推动法治。
1975年 与林义雄为郭雨新打官司,获「党外大护法」美誉。
担任「台湾政论」法律顾问。
1978年 出版「护法与变法」,推动国会全面改选。
参加国大代表选举,此项选举後因中美断交停办。
1979年 因美丽岛事件被捕,判刑12年。
1987年 服刑满7年馀,获假释出狱。
出版「台湾七色记」长篇歷史小说。
1987年12月 当选民进党第二届党主席。
1988年 党主席任内,民进党全代会通过「台湾主权独立案」。
1989年 提出台湾新宪法架构。
於彰化县创办关怀中心。
妻周清玉当选彰化县长,姚任彰化县政府顾问。
1992年 加入谢长廷筹组之「福利国连缐」,同年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
1995年 出版「南海十国春秋」,提出对南海局势及台海局势的具体看法。
竞选第三届立法委员失利。
1997年 担任清华大学兼任副教授。
1998年 竞选第四届立法委员失利。
1999年 执业律师。
2000年 总统府资政
2002年 考试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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