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气预报

天津天气预报_1分词条

天津天气预报隶属于天津市气象局,直属单位的业务工作由机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即各直属单位业务工作中需向局请示和报告的问题,除特殊情况,应直接向所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通报或函请;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认为应向局领导请示报告的问题,由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局领导;直属单位主要业务工作以外需向局请示报告的其他问题,按职能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各职能部门要经常主动了解归口管理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按职能实施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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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气预报 单位分工

       

机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直属单位分工如下:

办公室(法规处)负责后勤服务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执法队的业务归口管理;业务处负责气象台、气候中心、装备中心、信息中心、人影办的业务归口管理;科技发展处负责科研所、气象学会秘书处的业务归口管理;人事处负责培训中心业务工作归口管理;计财处负责结算中心业务工作归口管理;各单位的宣传工作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天津天气预报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本市气象行业的规划和管理以及气象大中型项目和技术装备的统一布局;负责本市气象法规和业务规范的管理;

3会同市政府对9个区、3个县气象局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

4统一管理本市天气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

5管理与指导本市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和气象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6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检测;

7制定并组织实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8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市气象部门计财、基建、国有资产、科教、业务、装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监察、

审计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气象职工队伍建设。

天津天气预报 下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天津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业务处、科技发展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与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合署办公)、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天津天气预报 直属单位

       

天津市气象台(天津市海洋气象台、海河流域气象中心)、天津市气候中心(天津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天津市气象卫星遥感中心)、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天津市气象技术装备中心、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天津市气象档案馆、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天津市专业气象服务台、天津市气象影视中心)、天津市防雷中心、天津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天津市气象学会秘书处。以及十二个区(县)气象局(站)。

天津天气预报 职责任务

       

机关内设机构职责任务: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天津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信息、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开发及维护工作;负责局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国气象报天津记者站;负责人大代表普选和公民义务鲜血的组织工作;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市气象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市综合执法、施放气球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政策研究并提出相应措施和意见;负责全市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及新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气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气象法规和职工普法教育;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14人,领导职数5名。

业务处

负责全市气象综合观测体系、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的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气象监测网络、多轨道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制度、规范的拟订、调整,并组织、指导实施或监督执行;负责测报、气候资料、技术装备、信息网络、气象预报、警报和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等业务建设、运行的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市探测环境保护、站址迁移的审理报批和气象计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涉外气象探测、资料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海河流域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并组织为市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市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气象业务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管理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10人,领导职数3名。

科技发展处

负责全市气象业务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承担全局对外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外部门课题的检查与督办;负责多轨道研究型业务、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与指导;负责局校合作等对外合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5人,领导职数3人(含总工)。

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本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落实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预算的编制;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统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和房改、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承担各项经费的调控和监督管理;负责对下级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7人,领导职数2名。

人事教育处(与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安排党组民主生活会;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人才状况分析评价,拟订本市气象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干部、人事档案、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负责本市气象系统离退休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市局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机关离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检查指导区县气象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对离退休职工宣传教育的组织安排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8人,领导职数3名。

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对市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党员和全市气象部门违纪行为和违纪案件的查处;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市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下级预算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的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对大型气象工程建设方案的投资效益审计,并对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对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察督办,协助人事部门开展干部任免考核及离任审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5人,领导职数3名(含纪检员)。

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对台工作;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党的组织建设;负责职工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及政治思想工作;实施党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党建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及职工思想道德、遵纪守法和时事政治教育;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5人,领导职数3名(含工会主席)。

天津天气预报 直属事业单位职责任务

       

天津市气象台(天津市海洋气象台、海河流域气象中心)

承担全市0-10天气象及相关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常规气象要素预报等公众预报和指导预报产品的统一制作和分发;承担延伸期气象灾害过程预报业务;承担天气预报技术方法的科研与开发;承担为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承担海河流域气象预报服务工作;承担渤海海域内天津预报责任区的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承担全市雷电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预报警报产品加工制作与分发;承担全市气象及相关灾害情报收集、汇总、上报、评估工作;承担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气象科技服务所需预报预警产品的加工制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42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气候中心(天津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天津市气象卫星遥感中心)

承担全市气候监测、分析、诊断、气候影响评价,以及短期气候预测和服务;承担海河流域汛期降水趋势预测及服务;承担全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研究并开展服务;承担全市生态质量气象及干旱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卫星遥感监测、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21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承担全市气象业务发展和气象服务的科研任务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攻关课题和研究项目;承担气象业务新技术的开发;依托城市及区域大气环境研究联合实验室,重点开展大气成分、城市环境等领域的研究;承担空气质量预报和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与技术服务;承担沙尘暴观测、大气边界层观测及研究任务,承担气象铁塔的业务运行与维护保障;承担大气成分观测、研究及服务任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27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气象技术装备中心

承担全市气象系统气象装备的计划、供应、仓储和调配以及常规气象仪器的计量、检定和技术保障;依法负责全市气象仪器的计量、检定和技术监督;承担全市重大探测设备(风廓线仪、闪电定位仪、卫星接收系统等)的巡检以及日常的维修保障任务;承担全市自动气象站网的实时监控和技术保障业务,并承担市区自动气象站网的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气候监测站和市区环境气象的观测任务及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大气探测技术、方法和规范的试验、研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18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天津市气象档案馆、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承担市局内部网络系统和对外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工作,并负责其日常运行、管理、技术保障和科研开发;承担区县气象局通讯网络系统的技术保障与指导;承担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业务监控;承担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承担全市各类气象数据资源的存储和检索;承担市级高性能计算机业务运行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气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承担全市气象观测资料报表审核、查询、整编和上报;承担特种观测资料审核及纸质档案收集、整理与管理工作;承担气象档案馆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规划、计划、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承担组织、指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和弹药的统一购置、管理;承担作业效益评估分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29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天津市专业气象服务台、天津市气象影视中心)

承担气象信息资源的运营;承担专业气象服务、气象影视制作和气象信息手机短信和声讯服务业务;承担全市农业、水利、林业、海洋、交通、能源、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航空、卫生等部门专业用户气象信息市场的各种专业气象服务;承担进行气象科技服务的市场化组织运行和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18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防雷中心

承担防雷检测与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和业务技术指导,配合雷电监测、预警业务单位开展相关服务;承担市区的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承担市区新建建(构)筑物的验收检测;承担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技术检查工作;承担雷电灾害调查评估、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重大防雷装置建设的技术咨询与风险评估;做好防雷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20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市局大院的物业管理;承担市局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维护、修缮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局计划生育和职工医疗保健工作;承担财务结核算中心的管理;承担人事、计财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机关车辆管理;承担代表市局与所在区、街道等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务;承担全局通信电话维护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53人,领导职数3名。

天津市气象学会秘书处

天津市气象学会秘书处挂靠后勤服务中心。承担面向公众开展气象科普活动,以及气象行业的学术交流;承担全市气象行业岗位技能培训和远程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员编制10人,领导职数1名。

天津天气预报 区(县)气象局(站)职责任务

       

制定本级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贯彻实施有关气象法规,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环境;承担本行政区内气象观测任务;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监测、临近预警及天气联防,为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及服务;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气象服务工作,有关区县负责农业气象和生态监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用上级业务指导产品,制作专业气象服务产品,为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服务,同时积极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和科技服务;负责本地气象装备的管理、维护、维修、运行监控和数据质量控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局域网络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探测资料、灾情信息等的上传和日常监控管理;开展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服务;承担市局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天津天气预报 参考资料

       

http://tjqx.gov.cn/yy2008_tjqxj/News/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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