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厂
大亚湾核电站是中国大陆第一座百万千瓦级大型商用核电站,拥有两台98.4万千瓦的压水堆核电机组,1982年12月国务院批准建设,1987年8月主体工程开工,1994年5月建成投入商业运行。由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占股比45%。
大亚湾核电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借贷建设、售电还贷、合资经营”的模式,坚持高起点起步,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 。在人才培训、施工管理、调试运行等方面为我国百万千瓦级商用核电站自主化和国产化积累了经验,为我国核电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后发追赶国际先进水平奠定了基础。大亚湾核电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尝试。
最初,建设大亚湾核电站的目的是为了向香港供电。1980年代初,香港的电力供应曾一度紧张,为抓住此商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和广东省政府计划在靠近香港、广州、深圳等电力负荷中心的深圳市大鹏镇境内建设一座核电站,因选址在大亚湾畔的岭澳村,故命名为大亚湾核电站。该电站引入香港的供电商参股,并将所发电力的大部分售予香港。但在筹备期间,因早前国外先后发生三哩岛和切尔诺贝尔事故,发生了大量香港民众集会反对建设核电站,以及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商讨香港主权移交等事件,而延迟了核电站的建设。为消除各方顾虑,电站引进了法国的核岛技术装备和英国的常规岛技术装备进行建造和管理,并由一家美国公司提供质量保证。历经种种坎坷之后,大亚湾核电站终于在1987年开工,在建筑期间被发现漏了三百多条钢筋,使用压水型反应堆技术,安装两台90万千瓦发电机组(实际功率2*98.4万千瓦),分别于1994年2月和1994年5月并网发电。
在大亚湾核电站建成后,中国政府决定在大亚湾核电站东北方向一千米处继续建造一座新的核电站,定名为岭澳核电站。岭澳核电站规划安装4台100万千瓦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7年开工,于2002年7月和2003年3月投入商业运行。一期工程安装两台压水型反应堆发电机组,技术上采用了大亚湾核电站的翻版改进,内部布局亦十分相似,并增加了设备国产化率。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工程的东北侧,同样为两台压水型反应堆发电机组。于2005年开工,两台机组于2010年至2011年建成投入商业运行。
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共有4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80万千瓦。在组织结构上,分为二个实体。
大亚湾核电站的业主为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股东有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75%)、中电控股有限公司(25%)
大亚湾1号机组装机容量90万千瓦,1993年8月并网发电。
大亚湾2号机组装机容量90万千瓦,1994年2月并网发电。
岭澳核电站的业主为岭澳核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股东有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100%)
岭澳一期1号机组装机容量100万千瓦,2002年2月并网发电。
岭澳一期2号机组装机容量100万千瓦,2002年9月并网发电。
大亚湾核电站投产十余年来,运行业绩良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机组先进水平。
2004年,在法国电力公司(EDF)组织的同类机组安全运行挑战赛中,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安全运行纪录”、“工业安全”和“辐射防护”三项第一名;
2005年,大亚湾核电站两台机组平均能力因子和负荷因子分别为89.86%和89.62%。
截至2006年1月,大亚湾核电站累计实现上网电量1563.96亿千瓦时,其中输往香港1061.55亿千瓦时;累计偿还基建贷款本息53.81亿美元,占还本付息总额的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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