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具有五千年的历史,
然而真正有传世文献支持的“信史”迄于西周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从此上溯的历史是模糊不清的。在司马迁的《史记·三代世表》中,仅记录了夏商周各王的名字,而没有具体在位的年代,这种状况被称为“有世无年”,成为中华文明史的一大缺陷。千百年来,无数学者为改变这一状况而付出了毕生的精力,然而如此规模庞大的工程是无法由一己之力来完成的。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考古成果不断涌现,改变“有世无史”的时间已经成熟。第一个对共和元年以前中国历史的年代学作系统研究工作的学者是西汉晚期的刘歆。刘歆的推算和研究结果体现在他撰写的《世经》中,《世经》的主要内容后被收录于《汉书·律历志》。从刘歆以后一直到清代中叶,又有许多学者对共和元年以前中国历史的年代进行了推算和研究。这些工作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他们推算所用的文献基本上不超过司马迁所见到的文献,所以很难有所突破。晚清以后情况有些变化,学者开始根据青铜器的铭文作年代学研究,这就扩大了资料的来源。1899年甲骨文的发现以又为年代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来源。进入20世纪后,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又为研究夏商周年代学积累了大量的材料。
“夏商周断代工程”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是中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多学科交叉联合攻关的系统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来自历史学、考古学、天文学、科技测年学等多种学科的200多位专家学者,在李学勤、李伯谦、席泽宗、仇士华四位首席科学家的带领下,团结协作,共克难关,取得了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成果,先后完成了9个课题、44个专题的研究。
1995年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主任宋健邀请在北京的部分学者召开座谈会,会上宋健提出并与大家讨论建立夏商周断代工程这一设想。
1995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召开了会议,成立了夏商周断代工程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七个单位的领导组成,会议聘请了历史学家李学勤、碳-14专家仇士华、考古学家李伯谦、天文学家席泽宗作为工程的首席科学家。
1996年春,夏商周断代工程组织了一个由不同学科的21位专家形成的专家组,并拟定了夏商周断代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在1996年5月得到了通过。
1996年5月16日国务院召开了会议正式宣布夏商周断代工程开始启动。这一科研项目,涉及历史学、考古学、天文学、科技测年等学科,共分9个课题,44个专题,直接参与的专家学者达200人。
“工程”要达到以下的具体目标:
1.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包括西周早、中期和晚期前后段各王准确的年代;
2.商代后期从商王武丁至帝辛(纣),确定比较准确的年代;
3.商代前期,提出比较详细的年代框架;
4.夏代,提出基本的年代框架。
研究方法:
夏商周断代工程对传世的古代文献和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等材料进行了搜集、整理、鉴定和研究;对其中有关的天文现象和历法记录通过现代天文学给予计算从而推定其年代;同时对有典型意义的考古遗址和墓葬材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期研究,并进行了必要的发掘,获取样品后进行碳-14测年。
工程成果:
通过对历史文献的研究,对历史文化遗址的发掘,对甲骨文等古文字的鉴定以及对古天文学记录的整理,于2000年11月9日正式公布了《夏商周年表》。该年表把中国的历史纪年向前延伸了1200多年,推定以周武王讨伐商纣王为标识的商周分界为公元前1046年,并明确了公元前841年以前西周十王的具体在位年代;推定夏商分界年代为公元前1600年,并明确了商武王以下十二王的在位年代,对于商代前期的历史给出基本的年代框架;推定夏代始年为公元前2070年,也相应提出了夏代基本的年代框架。
结论与意义:
“夏商周断代工程”使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时期夏商周三代有了年代学标尺,理清了先秦历史的起承转合和发展脉络,填补了中国古代纪年的一段空白,制定了迄今为止最有科学依据的夏商周年代表,为继续探索中华文明的起源打下了基础。同时,该工程的顺利完成也开启了二十一世纪交叉学科共同研究的范式。
自从夏商周断代工程正式公布《夏商周年表》以后,来自中国国内和国际的批评就不绝于耳。国际上有人评论夏商周断代工程有政治背景,是中国政府在搞民族主义;有一些学者还对该工程的学术道德产生怀疑;学术上的批评也不断提出。“工程”的《简本》公布后,海外学者对此进行了三次规模较大的辩论,其中持怀疑和批评立场的多于“工程”的拥护者。
互联网——第一次辩论
开始于2000年11月,通过互联网进行,其议论主题有政治性与学术性两类。学术性的则围绕夏朝的存在与否。工程不仅相信夏代的存在,还列出了夏代各王的世系表。对此,不少西方学者持怀疑态度。在西方有关中国古代史的教科书中夏朝只是传说中的一个朝代而非信史;而商朝被认为是中国的第一个朝代,这是因为甲骨文证明了商的存在。因此,有些西方学者批评“工程”想当然地视夏为商的前朝并定二里头(在河南省)为夏都,在目前情况下证据尚未充足。综合看来,支持“工程”的学者的依据主要有四:其一,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是周代文献认为的夏人的中心地区,而这个地区的二里头文化最有可能是夏文化的代表;其二,二里头遗址发现了宫殿基址,表明已经有了国家的存在。其三,碳-14测年结果表明,二里头文化的时间在商代之前。其四,既然司马迁所论的商朝被证明是信史,那么,他所说的夏也应当是信史。一些西方学者则认为,周代文献中论述的夏人的活动很可能是周人出于政治目的而编造的,不能尽信。再则,二里头文化的水平还不足以证明“文明”(一般指有文字、城市、政府、贫富不均的社会)的发生,“除非能够在二里头发现文字、青铜器和车等,或者任何文明的标志,否则史前和历史时期的基本分界线还将是商。”至于司马迁《史记》的可信性,一海外学者反驳说,《史记》也提及商的第一个王是他的母亲踩到一只大鸟的脚印而受孕以及有关黄帝、尧、舜、禹等超自然行为,难道这样的记载也能视为信史吗?
面对面的交锋——第二次辩论
2003年4月4日至7日,美国“亚洲学协会”的年会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会议专门邀请了“工程”的学者来美讨论。中国方面参加会议的是“工程”的专家组组长李学勤、考古学家张长寿、碳-14专家仇世华、天文学家张培瑜。这场讨论中心问题一直围绕“工程”的西周年代学研究。不少海外学者以口头的和书面的形式对“工程”的结论提出了疑问。下举数例:一,“分野”的理论晚出,很可能出现在东周时期列国形成之后,西周时就有“鹑火”与周相搭配的观念是不可能的,因此,不能以晚出的理论用于西周时期。二,青铜器《利簋》铭文中“岁鼎克闻夙有商”的“岁”字更可能做“年”讲,并非指“岁星”。三,“工程”否定公元前1044年而选定公元前1046年为克商年代的天文学依据是不符合王国维对于金文中月相的“四分法”,而“四分法”则普遍得到学者的认同。四,“工程”不依靠《今本竹书纪年》有关西周年代的记载,一味断定其为伪造,而学术界对其真伪尚未有定论。五,“工程”使用的碳-14计算程序仅有68.3%的置信度。六,“工程”对一个晋侯墓的碳-14测量得出若干个差距较大的数据,而“工程”在不同的论文中使用了不同的数据,这似乎有漏洞。
另外,一些海外学者对“工程”的学术道德产生怀疑。如:芝加哥大学的EdwardShaughnessy教授提问说:“公元前899年周懿王‘天再旦于郑’的日蚀是《简本》的关键年代之一,中国国内的报纸、电视均作了广泛的报导。然而,在国外,早已经有人指出这个日蚀及其对西周年代的意义。一些海外学者觉得《简本》完全没有提到国外学术成果是缺乏一定的学术道德的。”另外,通过天文学研究而将武王伐纣的年代定为公元前1046年是美国学者DavidPankenier在上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而《简本》对此只字未提。Shaughnessy的批评是有道理的。知道,甲骨文专家董作宾早就指出“天再旦”是发生在天明时刻的日蚀现象,并将此一天文现象发生的年代定为公元前966年。后来,韩国学者方善柱在1975年发表的论文中进一步指出,公元前966年有误,正确的年代应为公元前899年。
由于华盛顿会议的时间有限,与会的“工程”学者未能对以上所有的问题作充分的解答,但李学勤强调,“工程”的学术观点不受政府的支配,完全由学者决定。他坚持“工程”施行“民主集中制”是有必要的,因为“我个人从来认为,科学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甚至个别人手里”。至于“天再旦”的问题,李学勤解释说,《简本》篇幅有限,未能将前人的工作一一罗列。张培瑜则承认对“天再旦”的报导有不妥当之处。
仇世华对碳-14方面的背景知识提供了进一步的介绍和解释。
芝加哥大学——第三次辩论
2003年4月12日这次辩论的热烈和效果远远超越前两次,甚至出现了惊人的辩论高潮。批评“工程”的学者中,斯坦福大学宗教文化中心的兼职研究员蒋祖棣向会议提交了一篇题为《西周年代研究之疑问——对夏商周断代工程方法论的批评》的文章(以下称为《蒋文》)。《蒋文》最重要的内容是讨论“工程”对“武王克商”年代的研究。《蒋文》作者注意到“工程”使用的是OxCal系列样品程序,他特地向牛津大学求得这一程序,并以此验算了“工程”发表的、为数不多的碳-14数据。结果,他算出的年代置信范围远远大于《简本》公布的“拟合”数据。《蒋文》介绍说,OxCal程序系列样品计算法,虽可获得较窄的置信区间,但只有68.2%的置信度;此计算程序的精确度备受国际碳-14学者的批评。“工程”以这样低的置信度作为衡量西周具体王年的标尺很不科学。
“工程”为何不使用置信度已达到95.4%或99.7%的其他方法呢?《蒋文》分析说,其原因是后者的置信范围比前者增多一、二百年,从而达不到“工程”领导规定的“碳14年代数据的精度,要达到正负20年左右”的要求。而挑选置信范围小的计算法可以将武王伐纣的年代压缩到几十年内,从而排除44种说法中的大部分。也就是说,“工程”为了排除更多的观点,宁愿牺牲其方法的置信度。
《蒋文》又指出,“工程”依据的OxCal程序的系列样品计算法不代表国际公认的树轮校正法。国际碳-14专家已指出这一算法的过程中夹杂了人为加工的成分,所得到的年代并不准确。其人为成分是指在计算中碳-14专家需要考古专家提供考古的“系列样品”,即一组分期明确而又有每一期的上限年代和下限年代的考古样品。而考古学家很难提供如此精确的样品,勉强为之,则带有很大的猜测或人为成分。《蒋文》以“工程”在澧西的考古报告为例。“工程”的断代方法将澧西各个文化层以西周各王为名称,如:第一期是“文王迁澧至武王伐纣”,等等,这样的断代法称为“间隔的”。而《蒋文》作者本人曾在澧西主持过考古发掘,其报告在1992年公布。他所用的断代方法称为“渐序的”,就是将各个文化层以大概的年代范围标出,如:第一期是“先周期”。二者的区别在于“间隔法”要求各期在具体年代上有明确的上下界限,相邻各期在时间上必须彼此断开,不能有交错;而“渐序法”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只标出笼统的王朝的早中晚期。《蒋文》强调,在商周考古中,“工程”的“间隔法”非常不实用,因为出土的陶器、谷物、木头等物品并非随新王的即位而改变。再者,从某下层取出的样品并非肯定代表这一层的年代。比如:做棺材的木料可能在过去就已经准备好,并非在死者去世的那年砍伐的;因此它的碳-14数据就不能视为它隶属的那个文化层。
《蒋文》的结论是,“工程”所谓的“多学科研究”的创造,主要还是用非文字证据的研究来解决西周年代问题。而考古地层的划分、出土陶器的分期以及年代误差有数百年的碳-14技术,对史前考古很有帮助,根本不能应用在需要具体年代要求的西周年表的研究方面。从学术角度看,《蒋文》对“工程”的批评有理有据,是非常客观的。“工程”所犯的错误,不是某个学术观点上的,而是方法上的,是致命的。
在会议上,蒋祖棣向与会者(李学勤缺席,他在华盛顿会议之后便回国)口头介绍了他的文章的主要观点,并以自己带去的计算机和OxCaI序列程序当场对“工程”公布的碳-14的若干数据重新进行验算,结果明显与“工程”的有差距。仇士华对蒋祖棣提出的问题表示认同,并表示他个人也对《简本》的碳-14数据持有疑问。张长寿也明确表示他个人同意蒋祖棣对于澧西考古分期的意见。在场的Shaughnessy教授为之大震,他拍案问道:既然如此,建立在碳-14与澧西考古的基础之上《西周年表》还站得住脚吗?参与会议的张立东(曾任“工程”的秘书,现为芝加哥大学的博士生)将会议内容介绍在国内的2002年5月24日的《中国文物报》上,其中对“工程”专家同意蒋祖棣的观点也做了报道。报导立刻在国内学术界引起轩然大波。两个多月后,《中国文物报》于8月16日刊登了一篇题为《美国之行答问——关于“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文章,是作者苏辉采访有关专家后写的,声明张立东的报导不符合事实,“在关键环节上引起读者的误解”。如,依据苏辉,仇士华回忆在芝加哥的会议情况时说:“蒋祖棣要求当场用计算机验算数据,根据我提供的条件,结果发现只相差1年,我笑道:‘再算一遍有可能相差2年,但这都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几位当时参加芝加哥讨论会的学者都说自己亲耳听到仇士华表示同意蒋祖棣的意见,而且还为仇世华的这种不严肃的态度感到惊讶。
被《蒋文》批评的《97年澧西发掘报告》作者徐良高也有类似的表现。徐氏在《中国文物报》上,申辩他在报告中使用的分期术语是“年代约相当于”某王时期,而《蒋文》在引用时,“均将之删去”。而核实了《发掘报告》,原文是:“第一期:推定其年代为文王迁澧至武王伐纣,”第二期:推定其时代为西周初年武王至成王前期。故《蒋文》引文完全忠实于原文。从仇世华不认自己在讲座会上的发言,到徐良高不承认已经发表的文字,有学者怀疑“工程”的一些主要学者的治学能力和态度。
附: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
夏代年表:
禹、启、太康、仲康、相、少康、予、槐、芒、泄、不降、扃、廑、孔甲、皋、发、癸
公元前2070——前1600年
商前期年表:
汤、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中丁、外壬、河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迁殷前)公元前1600——前1300年
商后期年表:
盘庚(迁殷后)公元前1300年
小辛|在位50年
小乙前1251年
武丁前1250年——前1192年在位59年
祖庚前1191年
祖甲|在位33年
廪辛|在位44年
康丁前1148年
武乙前1147年——前1113年在位35年
文丁前1112年——前1102年在位11年
帝乙前1101年——前1076年在位26年
帝辛(纣)前1075年——前1046年在位30年
西周年表:
武王公元前1046年——前1043年在位4年
成王前1042年——前1021年在位22年
康王前1020年——前996年在位25年
昭王前995年——前977年在位19年
穆王前976年——前992年在位55年
共王前922年——前900年在位23年
懿王前899年——前892年在位8年
孝王前892年——前886年在位6年
夷王前885年——前878年在位8年
厉王前877年——前841年在位37年
(共和当年改元)
共和前841年——前828年在位14年
宣王前827年——前782年在位46年
幽王前781年——前771年在位11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