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
处方
处方是医疗和药剂师配制的一项重要书面文件。一般而言,处方是具备处方权的医师为患者疾病的预防或治疗需要而开写给药剂科的有关制备和发出药剂的书面凭证。广义的讲,凡制备任何一种药剂的书面文件,都可以称为处方。
1法定处方 主要指药典、部颁标准和地方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制造或者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需遵照其规定。
2协定处方 一般是根据某一地区或某一医院日常医疗用药需要,由医院药剂科与医师协商共同制定的处方。它适用于大量配制和贮备药品,便于控制药品的品种和质量,减少病人等候取药的时间。它的合理应用有其一定的优点,但是还必须注意到,由于协定处方难以适应病情变化的多种要求,所以用它来完全代替医师处方是不恰当的。
3医师处方 医师处方是医师对个别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处方除了作为发给病人药剂的书面文件外,还具有法律上、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由处方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医师或药剂人员均负有法律责任。处方的技术意义,在于它写明了药物名称、数量、剂型及用法用量等,保证了药剂的规格和安全有效。从经济观点来看,按照处方检查和统计药品的消耗量及经济价值,尤其是贵重药品,毒药和麻醉药品,供作报销、采购、预算、生产投料和成本核算的依据。
(1)处方前记:包括医院全称、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病人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特定的药物,如:某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物,需要具备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医师才能开具,否则为无效处方。
(2)处方头:处方以“R”或“RP”起头,意为下列药品;
(3)处方正方:处方正文是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
(4)处方后记:包括医生、药剂人员、计价员签名以示负责,签名必须签全名。
处方前几还必须包括对患者症状的描述。
(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1、阿莫先胶囊 0.25g x 24粒
Sig 0.5g 4次/日 口服
2、去痛片 0.5g x 9粒
Sig 0.5g 3次/日 口服
邹立家.药剂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