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
abortion,堕胎。以前在普通法上,用药物、器械或其他方式所导致的堕胎是一种轻罪。在美国,以前许多州将堕胎规定为制订法上的重罪,但在1973年罗诉韦德【Roe v. Wade】一案中,最高法院根据第14条正当程序条款修正案,第一次认可妇女在怀孕起头3个月内有权选择终止妊娠。但在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又通过了一项旨在限制妇女堕胎的决定。在英国,1967年以前堕胎是一种犯罪,但根据1967年《堕胎法》的规定,如果两名开业医生确实认为继续怀孕会危及孕妇的生命,,损害孕妇或孕妇其他子女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比重只怀孕危害更大;或认为确实存在这样的危险,即胎儿出生后将会有身体和精神上的畸形而导致重残,则可有意名开业医生终止怀孕。除在紧急情况下,中止怀孕必须在根据《国民保健署法》管理的医院进行。
终止在怀孕以后,出生以前的胎儿期的生命。这件事可能是人为造成的,也可能是自然造成的,尽管人为的堕胎是道德哲学讨论的问题。保守派或“亲生命派”认为故意的堕胎是不允许的;而自由派或“亲选择派”把各种场合下的此类行为看成是可允许的行为。自由派的态度甚至可以扩展到每一种母亲希望堕胎的情况,他们也对堕胎做出了很多限制,例如胎儿的年龄等。中立一方对允许堕胎的情况做出了限制,但是争论的结果却并不偏向于中立。堕胎还涉及到了人的本性的问题,以及生命的开始;生命的权利,脆弱的“生命圣洁”的概念,处理有冲突的权利的方式,以及可能提出道德和法律政策并加以实施的政治和社会问题。
宗教方面
在部分国家认为人的“灵魂”是在卵子受精后14天时进入胚胎的,此时胚胎就是“人”,此后杀死胚胎就相当于谋杀。一些欧洲国家禁止堕胎也就是根据这个道理。但是世界上还有很多宗教,对此过程有不同的解释。例如伊斯兰教认为灵魂入体是在第40天,佛教灵魂转世则是在出生之时。而中国的儒家不论及“不朽的灵魂”,所以对此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在中国堕胎不产生西方那样的伦理问题。
法律方面
在西方国家,堕胎是一个大事情。在19世纪中叶以前,虽然堕胎被认为是不当行为,但美国大多数州允许胎动以前堕胎。19世纪中叶以后,一批由专业外科医生组成的团体开始推动限制性的堕胎立法。1845年,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到1910年,除肯塔基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介绍堕胎、提供堕胎或无外科医生执照而为他人施行堕胎者则触犯刑法。不过,并不处罚堕胎的妇女。
人性方面
国家对堕胎还有一些限制。主要是对堕胎时间的限制,限制或者禁止后期堕胎。这些限制不只是考虑孕妇的利益,而更主要的是考虑胎儿的生命权。另一方面,西方国家也有许多非婚孕妇乐意把孩子生下来,那里没有计划生育问题,出生登记也不是难事,人们也不把非婚怀孕生育看成大逆不道的事情。生孩子不必结婚,结婚也不必生孩子,所以有许多未婚妈妈和未婚父亲。而在中国,生养一个非婚性关系所带来的孩子,麻烦可就大了。
1、堕胎后要注意适当休息。通常建议卧床休息1周,如果条件不允许,最少应卧床休息2-3天。以后可下床活动,逐渐增加活动时间。在堕胎后半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
2、堕胎后补充营养是必须的。尤其是蛋白质、铁、及维生素B12,这些都是造血的必要原料,而维生素C、水份、矿物质及纤维素是人体必须的营养。堕胎后,应多吃些鱼类、肉类、蛋类、豆类制品蛋白质丰富的食品和富含维生素的新鲜蔬菜,以加快身体的康复。
3、观察堕胎后出血情况。堕胎后阴道流血超过一周以上或下腹疼痛、发热、白带异常等症状,就应及时到医院复查诊治。另外,堕胎后一个月内应到医院进行复查。
4、堕胎后坚持避孕,以免再孕。堕胎后卵巢和子宫功能渐恢复,卵巢按期排卵。如果不坚持做好避孕,很快又会怀孕,这对身体影响更大。
5、心理调适是非常重要的。堕胎后,许多女性都会变得焦虑或自怨,会觉得得到的关怀不够,也担心影响今后的健康,其实,适当的关心和理解以及饮食调理就能解开心结,恢复快乐和自信。
1.宫内感染
宫内感染是指在产前或产时,胎盘、胎膜、羊水或胎儿由于胎膜早破,来自阴道或宫颈中的细菌进入子宫所引起的感染。它可以持续至产后或从产后开始出现临床症状,可导致母、胎严重感染,引起新生儿肺炎、败血症或脑膜炎。孕妇若为阴道分娩,则发生产后感染的危险性较低,若为剖宫产,则可发展为产后子宫内膜炎、腹膜炎、血栓性盆腔静脉炎、败血症,甚至死亡。
2.日后习惯性流产
指自然流产连续发生3次或3次以上者。每次流产多发生于同一妊娠月份,其经过与一般流产相同。早期流产的原因常为黄体功能不足、甲状腺功能低下、染色体异常等。晚期流产最常见的原因为宫颈内口松弛、子宫哼形、子宫肌瘤等。宫颈内口松弛者于妊娠后,常于妊娠中期,胎儿长大,羊水增多,宫腔内压力增加,胎囊向宫颈内口突出,宫颈逐渐短缩、扩张。患者多无自觉症状,胎膜破裂,胎儿则可随之排出。 若流血时间过长、有组织残留于宫腔内或非法堕胎等,有可能引起宫内感染染,严重时感染可扩展到盆腔、腹腔乃至全身,并发生盆腔炎、腹膜炎、败血症及 感染性休克等,称流产感染。 戒色论坛 宣传
3.终身不孕
人流不是“小意思”,多次手术,子宫内膜遭受反复钳刮,使子宫壁变薄,内膜越来越少,会导致月经过少、妇科炎症、终身不孕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堕胎易引发各种感染。比如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造成子宫穿孔导致终身不孕。青春期的孩子各种器官没有发育成熟,非常容易因流产而导致慢性盆腔炎、月经异常、宫腔积血、手术后闭经等甚为严重的后果。因为手术总是有感染、出血、子宫穿孔等并发症的可能性存在。此外,少数人工流产手术后可能发生月经失调、子宫腔粘连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不良后果,对今后的生育可能会有影响。所以,青春期少女应尽量避免做人工流产手术,但最根本的是避免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更可怕的是,人工流产可导致终生不孕。尤其是曾多次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人,更容易发生。由于反复地钳刮子宫内膜,使子宫壁变薄,内膜越来越少。导致月经过少,甚至闭经。受精卵着床而没有良好的“土壤”,使之不能发育成胚胎,因而终生不孕。
4.手术意外,危及生命
医生劝告,女孩子们千万别把堕胎当儿戏,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大出血、妇科炎症、终身不孕甚至死亡。由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流产大多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有的甚至在设备简陋、消毒差、医术低劣的条件下进行;或者采用许多不符合科学、危险性大的原始手段,企图强行将胎儿打下来。这些做法往往易于造成生殖器官炎症,子宫和其他内脏损伤,或大出血,甚至会危及生命。
5.腰痛、身体虚弱等病痛常随之而来
人工流产虽然是一种小手术,但传统的手术不能在直视下进行,往往因操作不慎会引起一些并发症,同时手术是经过阴道操作的,非常容易引起感染。具体来说,在做人工流产时可能会发生子宫不收缩,引起大量的出血;还可能引起人流不全需要二次刮宫;如子宫位置过度屈曲或哺乳期子宫,容易发生子宫穿孔;如患者宫腔血流不畅,可造成宫腔积血,表现为疼痛难忍;一些孕妇还会发生人工流产综合症,出现低血压、慢心率、大汗淋漓等。传统的人工流产后远期还会因刮宫时损伤了子宫及宫颈内膜的基底层发生宫颈、宫腔黏连,造成月经 血流不畅;或过度刮宫损伤内膜基底层而致闭经。由于急慢性盆腔炎,造成输卵管管腔变狭窄,易发生宫外孕甚至不孕症。每10接受危险堕胎的女人中,就有1至5人患上并发症,如脓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创伤,需要长期接受治疗。
多次流产的女性似乎心脏病的危险增加了。发表在最近出版的《英国医学会》杂志上的这份研究报告称,与没有流产过的女性相比,流产一次以上者因心脏病或真的心脏病发作而入院治疗的可能大50%。一、立即性(手术当中,或手术后3小时内)
堕胎的并发症可分为3类:
一、立即性(手术当中,或手术后3小时内)
子宫破裂、穿孔引起内出血及腹膜炎。
子宫颈闭锁不全、子宫腔粘连引起日后早产、不孕。
麻醉引起休克、呼吸衰竭或致死。
致死性的血栓、空气或羊水栓塞症。
堕胎生产出的胎儿仍存活着。
二、延迟性(手术后3小时到28天)
胚胎残留子宫而引起骨盆腔炎。
细菌感染,严重者引起败血性休克。
三、晚发性(手术28天以后)
日后月经不规则。
因骨盆腔炎、输卵管炎及阻塞,引起不孕、自然流产、子宫外孕等。
慢性骨盆腔疼痛。
日后怀孕易早产。
因堕胎而死亡,则以细菌感染、栓塞、出血或麻醉引起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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