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局
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指导、协调、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工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商标局的工作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由此构成了我国商标授权、确权和商标保护的一个完整法津体系。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就商标评审事宜中的有关问题证求意见。 专家咨询小组由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 为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方便社会各界查阅《商标公告》,进一步提高商标确权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自2003年12月26日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继续出版纸质《商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在“中国商标网”上发布《商标公告》。“中国商标网”滚动发布最新出版的12期《商标公告》,包括三个月异议期内的全部初步审定的商标以及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撤销、注销、异议、评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送达等公告信息。公众可以随时上网查阅,及时了解和监督商标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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