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年间
嘉庆年间这块长140厘米、宽70厘米、厚14厘米的
石碑放在
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沙窝村16组邵成普老人家的门前。碑的上部刻着:“
武昌县正堂清廉王大老爷堂谳。落款的时间是:“
嘉庆十年七月十六”邵成普说,这块碑是1981年做房子时挖出来的,先是放在村子里做过水沟的桥用,后来被弃塘边,今年村民抬起来放在大树底下当成了石桌,这才发现碑的另一面还有字。
嘉庆年间刻在碑上的字约有1400来个,约70%的字仍较清晰。经到现场考证的鄂州市博物馆考古专家初步判断,碑文记载,200多年前,沙窝村16组居住着周姓、邵姓村民,两姓村民为各自的祖坟山分界线问题发生过纠纷,最后于嘉庆十年(1805年)七月十六由王姓“武昌府武昌县正堂”出面经过5次勘讯成功调解,并刻立此碑。碑文记着县衙原差一个叫刘兴和、一个叫刘明的参加调解。专家说,这块石碑就如现在的“民事调解书”。到目前,这是在鄂州市发现的最完整的民事司法记事碑。至于碑文详记,需要认真辨认分析考证。专家已请求当地政府和村民保护好此碑,待日后再作详细研究。
嘉庆年间在
张明山的时代,
天津有许多从事泥人制作的民间艺人,但在张明山的泥人作品叫响以后,许多从事泥人制作的艺人都纷纷改行了,其原因就是泥人张的作品太过精致。许多人在惊叹之余更是对制作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张宇介绍说,张家的制作秘方是不为世人所知的绝招。选料一晒二搅三过滤
“泥人张”的作品好坏,首先要看使用的原料———泥的好坏。张明山在反复比较后发现,当时天津西郊区古河道地下一米处有一层红色黏土(俗称胶泥),这里的黏土粘性极强,含沙量特别小,非常适合作为制作泥人的原料。于是,张明山就与当地的农民达成协议,每隔一段时间,就让农民将晒干后的黏土送到张明山居住的西北角韦驮庙胡同,然后将这些土进行一次过滤。
据张宇介绍,张家的老宅内有专门的制作室,院内设有一高一矮相连的两个池子,将黏土放入高池内,注入水将土搅拌成泥浆,通过高池与矮池底部相连的一个设有铁丝网的孔洞将泥浆挤进矮池,沙石草梗留在高池,然后再晒干、打制成坯。打坯木棰砸制加棉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