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儒
崇祯十四年(1641年)九月复为首辅,进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再次为相后,任用东林党人,采取革除前任弊政,免除战乱百姓欠税,起用有名望朝臣等政策,朝野称贤。崇祯十六年(1643年)四月,清兵入关,延儒自请视师。然而,他“驻通州不敢战,整日与幕僚饮酒作乐”,并假传捷报蒙骗皇帝,崇祯不知内情,对周延儒褒奖有加。后锦衣卫指挥骆养性上疏揭发真相,其他的官员也相继弹劾,因而获罪流放戍边。不久,崇祯帝下诏勒令周延儒自尽,籍其家。终年51岁。延儒死后,民间有歌谣日:“周延儒,字玉绳;先赐玉,后赐绳。绳系延儒之颈,一同狐狗之头。”《明史》列周延儒入奸臣传。
周延儒著作有《周挹斋稿》、《片野堂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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