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根
1926年秋,与赵天鹏等5人,自称“五丁凿路”,由上海赴武汉,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1927年,参与讨伐夏斗寅团的武装叛乱。同年8月1日,参加南昌起义。起义失败后,返奉贤,任教于横港崇文小学。同年冬参加中国共产党。1928年6月16日,奉命与赵天鹏、唐兰生处决奉贤县四团镇恶霸张沛霖。事后,得知赵、唐被捕,即投书警告国民党当局:“网儿虽大,捕不尽东海之鱼虾;武装虽利,杀不尽我党的同志!”同年8月,任中共南汇县委书记。1930年5月,从事宣传活动时被捕,判刑5年。狱中,得狱卒帮助,坚持学习和写作,编写教科书3本。1935年6月获释回上海。1938年,恢复与中共的组织关系。同年,创建南汇县抗日保卫团第二中队,任中队长。
12月16日,率部在泥城汇角海滩与日伪军激战中牺牲。时年32岁。其狱中所作诗文,收入抗日战争期间出版的《沙间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