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
所属分类:
历代官制名称
古代职业
机关单位
职称
中国古代官署。
东汉改尚书常侍曹为
吏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
隋唐列为六部之首。长官为
吏部尚书。历代相沿。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
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的责任内阁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
吏部设有:
尚书一人,正三品;
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郎中二人,正五品上;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
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部曰
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中国三省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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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省六部,西汉以来逐步形成的封建王朝最高政府机构(历代名称、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和隶属关系时有变动,但“三省”、“六部”作为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的格局基本上是一致的),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
| 三省 | 中书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长官为中书令) 门下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长官为侍中) 尚书省(总领六部,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拥有领导、监督中央行政部门及地方府、州、县官的权利,长官为尚书令。 |
| 六部 | 吏部(管理文职官员的任免、考选、升降、调动等事) 户部(执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掌管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等) 兵部(负责军事,入军队编制、武官选授以及驻防、训练、检阅等政令)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律令及审核刑名,与督察院管理稽察、大理寺掌管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工部(管理全国工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