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尚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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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史尚宽先生字旦生,安徽桐城人,生于1898年农历元旦,性厚重而颖悟,十一岁能文章,十五岁留学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而东京帝大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1922年秋赴德国入柏林大学研究法律,越两年转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政治经济。1927年返国,历任中山、中央及政治大学教授、"立法委员"、"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委员长"、"考试院秘书长"、"国民大会代表"、"总统府国策顾问"、"考选部部长"、"司法院大法官"、"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训练所所长"等职。曾躬预民法、宪法及其他重要法典之起草及制定。公余复从事著述,曾获"教育部"颁法科学学术奖。先后出版民法专著十四种、论文数百篇,近千万言,为法学界放一异彩。惜1970年11月12日寅时因胃癌不治逝世,同月25日安葬于台北县八里乡米仓村飞雁山墓园,享年七十有三。

史尚宽先生是民国时期的著名的法学家,不仅从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担任了民国时期的"立法委员"、"考选部部长"等职务,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余复从事著述",涉猎的领域广泛,几乎包含了法学的大部分领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和劳动法等。根据不完全统计,史尚宽先生的著述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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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尚宽 主要作品

       

1、劳动法原论,初版于1934年,上海世界书局,约30余万言。

2、 民法总则释义,初版于1936年9月,汇文堂新记书局,约25余万言。

3、 民法原论总则,初版于1947年,大东书局,约20余万言。

4、 法学概论

5、 法制
6、 立法程序及立法技术

7、 行政法要旨

8、行政法论,初版于1956年,自行出版,约25余万言。

9、 信托法论,初版于1946年,商务印书馆,约9.5余万言。

10、 土地法原论,初版于1951年,中正书局,约36余万言。

11、 债法总论,初版于1954年,自行出版,约80余万言。

12、 物权法论,初版于1957年,自行出版,约50余万言。

13、 债法各论,初版于1960年,自行出版,约90余万言。

14、 亲属法论,初版于1964年,自行出版,约70余万言。

15、 继承法论,初版于1966年,自行出版,约50余万言。

16、 民法总论,初版于1970年,自行出版,约65余万言。

史尚宽 总结

       

此外,史尚宽先生还著有民刑法论丛、宪法论丛、民法研究、著作权法论等专著,从而形成了其在法学界的显著地位。其中,史尚宽先生著述中影响最大,最有学术价值的当数他的"民法全书",具体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亲属法论、继承法论。写作的顺序为:"民法作者多始于总则,次及其他各编,著者反先债总、债各,而以次及于物权、亲属、继承,最后始重写总则,虽有异于常规,然其中亦不无一理,该以总则为各编之领纲,繁中取简,以明其表里精粗,知其原委常变,方可领会其运用之妙。实于演绎之方法中,兼寓有归纳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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