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史
台湾政治史起始可远自1624年荷兰据台后算起,期间历经郑氏王朝、台湾清治时期、台湾日治时期与中华民国时期。这里尚不包含17世纪之前未证实的平埔族统治的相关政治型态。
就历史上,有史料可查最早的台湾政府,是元明两朝驻于澎湖的澎湖寨巡检司地方官署,不过政府管辖范围仅及台湾澎湖群岛。近现代之后,17世纪中期的台湾荷西殖民时期,统治台湾的政府,分别是台湾北部的西班牙殖民政府与同时据台的荷兰殖民政府,而后者并于1640年代成为台湾唯一官署政府。 1662年-1683年,台湾政府指的是郑氏王朝的承天府。1683年-1895年,长达两百余年的清朝统治下,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台湾政府则是指中国福建省所辖的台湾道、台湾府或1885年从福建独立出来的台湾行省。 1895年,台湾迈入日治时期后,台湾官署或台湾政府则指行政与军事专制的台湾总督府。1945年,台湾日治时期结束,成为中华民国新领土的台湾,其统治政府则变成了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1948年-1950年,中国国共内战最激烈期间,台湾最高政府则为台湾省政府。自1950年代中华民国总统府暨行政院迁台并稳固阵脚后,台湾政府自然而然成为中华民国政府代名词。
碍于意识型态等因素,台湾政府等同中华民国政府说法,于台湾岛内仍没有达成一定共识,不过除了台湾的各国政府机构或媒体,几乎都是以台湾政府称呼现今统治台湾的行政机器。
荷西殖民时期
台湾长官
台湾长官(Governor,亦译成大员长官、福尔摩沙长官)是指台湾受荷兰统治时,由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所委任的驻台行政长官,负责全岛行政事务。从1624年至1662年,共12任。
以印尼为总部的荷属联合东印度公司,1622年初占台湾澎湖时,以马公作为东亚贸易的转口基地。1623年,荷兰人于一鲲身建立简单砦城,之后以此为基础,兴建规模较大的城堡“奥伦治城”(Orange),1627年以荷兰省名泽兰省(或译热兰省)改建命名为热兰遮城(Zeelandia),至此成为台湾长官驻守之行政中心。
| 台湾长官 | |||||||||
| 国籍 | 首任 | 末任 | 任数 | 时间 | 行政中心 | ||||
| 荷兰 | 宋克 | 揆一 | 12 | 1624年-1661年 | 台湾台南(热兰遮城) | ||||
鸡笼淡水长官
鸡笼淡水长官为台湾荷西殖民时期,西班牙设于台湾北部的统治官职名称,首任长官为1626年攻下北台湾的伐尔得斯。
包含台湾远征军统帅伐尔得斯,1626年-1642年间,担任此长官职位的西班牙人共有八位,1930年起,该职位又分为西班牙鸡笼长官与西班牙淡水长官。两职分设立于鸡笼(今基隆)与淡水两地。而此长官职位,直至西班牙遭荷兰人打败,让出鸡笼与淡水两地为止。
1630年之后分设于基隆与淡水两地的鸡笼淡水长官,行政中心分设于台湾基隆和平岛与大台北地区的淡水市镇。其中,设于和平岛一地之驻扎行政中心为圣萨尔瓦多城,而淡水长官驻守地则为今仍相当盛名的红毛城。
| 鸡笼淡水长官 | |||||||||
| 国籍 | 首任 | 末任 | 任数 | 时间 | 行政中心 | ||||
| 西班牙 | 阿尔卡拉索(基隆) | 波尔的里奥(基隆) | 7 | 1626年-1642年 | 台湾基隆和平岛(圣萨尔瓦多城) | ||||
| 西班牙 | 格司曼(淡水) | 赫尔南勒兹(淡水) | 台湾淡水(红毛城) | ||||||
明郑时期
延平郡王
延平郡王为中国明朝永历帝于1653年赐于郑成功的封号,因此一般来说,延平郡王指的都是郑成功。如:台湾各地今常见的延平郡王祠。不过即使如此,继任郑氏王朝统治者的郑经与郑克塽亦自称为延平郡王。而1661年起,延平郡王所辖领土除了福建一部份之外,也包含了台湾。尤其是1664年,郑经失去福建大部领土后,延平郡王实为台湾统治者。而历任郡王及实际开始统治台湾的年份为:
* 郑成功:1661年
* 郑经:1662年
* 郑克塽:1681年
| 延平郡王 | |||||||||
| 国籍 | 首任 | 末任 | 任数 | 时间 | 行政中心 | ||||
| 郑氏王朝 | 郑成功 | 郑克塽 | 3 | 1661年-1683年 | 台湾台南 | ||||
承天府府尹
承天府府尹,是指郑氏王朝自1661年于台湾设置的台湾最高地方政府主管官,1664年,承天府旋即被郑经所废,承天府府尹亦裁撤取消。较为特殊的是,郑成功与郑经建台期间,仍据闽南部分领土,故台湾事务多由承天府府尹统治治理。
| 承天府府尹 | |||||||||
| 国籍 | 首任 | 末任 | 任数 | 时间 | 行政中心 | ||||
| 郑氏王朝 | 杨朝栋 | 翁天祐 | 4 | 1661年-1664年 | 台湾台南 | ||||
东宁总制
东宁总制为郑氏王朝初期总辖台湾的官职。1674年,东宁总制正式设立,担任此官职的为明郑要臣陈永华。而该职务之设立,其主要目的为郑经西征中国期间,留守台湾之用。越数年,郑经攻打中国福建失利回台后,该总制并未取消。1680年5月,陈永华因病辞卸该官职,并于同年7月逝世。之后,即无人担任该官职。
| 东宁总制 | |||||||||
| 国籍 | 首任 | 末任 | 任数 | 时间 | 行政中心 | ||||
| 郑氏王朝 | 陈永华 | 陈永华 | 1 | 1674年-1680年 | 台湾台南 | ||||
清治时期
台湾道
台湾道为清朝特殊行政区划及官职。就官职而言,其职掌介于巡抚与知府之间,同性质官职尚有上海道或金陵道道员。而台湾清治时期这段时间,台湾道正属福建省所管辖,地位位阶为略低于福建巡抚,但高于如:泉州知府或漳州知府的建制,不过因为台湾道初设于厦门办公,清康熙朝尔后管辖范围与性质又与掌管内政的台湾府知府相近,因此部分文献以不同立场称台湾府知府为此阶段实际统治者。
台湾道属于道员一级之正四品文官。除了统管台湾政学经建内政外,也制约管辖台湾镇总兵,为台湾地方的实际军政领导人。而其官职全名,依沿革先后为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福建分巡台湾道、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除此,台湾道官职名称亦称为台湾巡道或分巡台湾道。
官饷酬劳方面,以1755年(乾隆二十年)台湾所列岁出为例子,台湾道之年俸银为六十二两四分四厘,养廉银一千六百两(台湾县及凤山县各出四百两,诸罗县八百两),合计为一千六百六十二两四分四厘。而当时差役工人薪饷,约为一年二十两至三十两。
台湾知府
台湾知府为台湾府的主官,建省前后分别受台湾道、福建台湾布政使及福建台湾巡抚等官职制约。1895年,台湾被清朝政府割让予日本后,台湾府予以裁撤废除。
台湾巡抚
台湾巡抚设置于1885年,为台湾建省后的岛内最高地方统治者。同年,福建巡抚裁撤,设闽浙总督,而建省后的台湾省正式名称亦称为福建台湾省。1887年,台湾巡抚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
台湾巡抚或福建台湾巡抚总管台湾军政。在官职上,台湾属巡抚官衔,品等为正二品或从二品。在官饷方面,以首任巡抚刘铭传为例:年薪约为155银两,养廉银则为一万两,与升格前的按察使台湾道薪津相距甚大,而当时工人差役一年薪饷则约为二、三十两左右。
台湾民主国总统
由于甲午战争(1894年—1895年)的失败,清廷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割让给日本。1895年5月23日台湾仕绅祖“台湾民主国”唐景嵩被推为台湾民主国的总统。不久,唐景嵩内渡。同年6月下旬,民主国余众又在台南拥立大将军刘永福为民主国第二任总统。1895年10月,刘永福总统亦兵败内渡中国。
台湾总督
台湾总督是指台湾日治时期,由日本所指派的总督。大清帝国因为甲午战争战败,在1895年将台湾割让给日本,1945年日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日本放弃对台统治,台湾日治时期结束。在1895年到1945年半个世纪当中,日本共派任了19个总督,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时代:“前期武官总督”(1895年—1919年)、“文官总督时代”(1919年—1937年)、以及“后期武官总督”(1937年—1945年)。
实际上,无论是前期以萨摩藩、长州藩为主的武官总督,或是大正及昭和年代初期来台的文官总督,还是后期,日本军国内阁所派任的总督,一般来说,当时在台湾,台湾总督就是拥有行政权、军事力量、和立法权的绝对权力者。透过台湾总督府官署系统,日治时期的台湾总督几乎掌控所有行政资源。此外,总督尚可随意任命和左右法官、检察官并镇压岛内反对力量。虽说是以殖民心态经营台湾,但历任总督或总督府官署系统中,仍出现不少称职的技术官僚。因此日本统治台湾的五十年之间,对于台湾整体环境,有相当程度的改善,也奠下台湾现代化的基础。
台湾于1945年10月25日举行受降典礼,但台湾总督府的官制至1946年5月31日方正式废止。
中华民国
台湾省行政长官、省主席、行政院长(国民政府迁台前)
台湾省行政长官是1945年8月29日-1947年5月16日,台湾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官职,也是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主官。该官职只短暂维持短短的不到两年寿命,也仅由陈仪担任。不过在此短暂统治台湾期间,台湾省行政长官还经历了影响后世甚巨的二二八事件。
台湾省主席为1947年5月16日起之台湾地区地方统治者。其中,跨越了国共内战之前国民政府时期与迁台后的中华民国政府。而于1950年代国民政府政权未迁台之前,台湾省主席为当时为台湾最高统治者。而其两任主席分别为:魏道明(1947年5月16日上任)及陈诚(1949年1月5日)。不久,国民党于国共内战失利,1949年12月7日,行政院长阎锡山正式宣布中华民国行政院于台北的“介寿馆”(即总统府)办公,至此,台湾最高统治者又变成行政院长。而此情形延续到1950年3月,蒋中正移署台北总统府实际统治台湾为止。
中华民国总统
1950年1月3日,蒋中正于台湾接管政事。同年3月1日正式“复行视事”后即进驻总统府。至此,成为台湾最高统治者。
今台湾统治者之中华民国总统实为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对内负责政治上的最高责任,全国三军的最高统帅,对外则代表国家行使权责。总统,在英文中为President。
在国际上,与中华民国有邦交的国家,使用“中华民国总统”的称呼,而多数国际主流媒体则采用“台湾总统”来称呼迁台后的中华民国总统。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已播迁至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称其为“台湾当局”,故只称中华民国总统为台湾领导人。世界上多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邦交的国家在尊重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在正式场合也采用台湾领导人的称呼
明郑时期
承天府 —
西元1661年郑成功攻入台湾,五月占普罗民遮城,改赤崁为东都明京,总名“东都”。设一府二县,另设一司为澎湖安抚司。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废承天府与东都,以东宁王国称全台,升天兴县与万年县为州。又于澎湖安抚司外加设南北路两安抚司。
* 1661年(明永历15年)
| 承天府 | |
| 天兴县 | 万年县 |
* 1664年(明永历18年、清康熙3年)
| 东宁王国 | |
| 天兴州 | 万年州 |
清朝治理时期
台湾道 —
清朝康熙年间将台湾岛纳入版图后设立了台厦道,与厦门共署,并同时隶属于当时的福建省。(道为中国清朝行政区划之一,其地位约于府与省之间。)台湾岛方面,设一府三县。而总管厦门与台湾的台厦道道署设于厦门,台湾府则设于台南。1723年台厦道更名为台湾道,1727年台湾道正式与厦门分离,并将道署移署于台南。并同时在台湾道底下设一府四县一厅。(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及)
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才独立设省,因为与中国福建省仍有部分行政业务,因此官方正式名称称为福建台湾省,不过一般仍称分治后的台湾为台湾省。台湾建省之后下设台北府、台湾府、台南府三府,此时的"台湾府"范围约是现今的台湾中部地区。
日治时期
* 1895年-1945年
另见: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
中华民国时期
* 1945年8月31日,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9月1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正式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运作。*1945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分设8县(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9个省辖市(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市、嘉义市、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市)与2个县辖市(宜兰市、花莲市)。
* 1947年4月22日,行政院会议决议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
* 1949年台北县北投镇、士林镇独立直属于草山管理局。
* 1950年8月,台湾省划分台北、基隆、台中、台南、高雄等5个省辖市,及台北、宜兰、桃园、新竹、苗栗、彰化、台中、南投、台南、嘉义、云林、高雄、屏东、台东、花莲、澎湖等16个县,草山管理局于3月先行更名为阳明山管理局。
* 1967年将台北市改为直辖市,次年纳入台北县北投、士林(阳明山管理局)、内湖、南港、景美、木栅6乡镇。
* 1973年6月,将台中县和平乡所辖的梨山、平等2村划出设立梨山建设管理局。
* 1974年阳明山管理局撤销。
* 1979年将高雄市改为直辖市,同时将高雄县小港乡划归高雄市。另将原属海南特别行政区的东沙岛与南沙太平岛划归高雄市代管。
* 1998年12月省政府精省计划实施,台湾省虚级化。
1950年代之后,台湾陆续以各种选举型态,来落实民主自治,1990年代中期,则因实施总统直选,变成民主自由国家。虽然如此,但是台湾选举历史远从日治时期举行的州、市、街、庄议员选举开始。1935年,官派及民派议员各一半的两次协议员选举,虽在三一法下,选举人设有性别与财产的限制(年满25岁男性,年纳税额五元以上,400万台湾民众里面,合乎资格公民者仅为28000人)但仍为台湾首次选举。
日治时期的台湾选举共于1935年与1939年举行两次(参见1935年台湾地方选举),之后因为二战爆发不再举行。1945年,台湾进入中华民国时代,隔年,台湾的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举行各乡镇市市民代表普选。而约有240万宣誓公民参与选举。之后该市民代表也间接选举选出各县县参议员,而县参议员则选出名额为30名的台湾参议员(参选人高达1180人)。
于选举方式方面,1950年代之后的台湾选举方式一般来说,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单记投票法行之。其中,普通是指满廿岁台湾公民除了禠夺公权尚未复权或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之外,皆可参加台湾选举成为选举人。其余就无其他限制。另外,平等即为一人一票,而直接及无记名,则表示投票行为必须亲自且直接圈选,而选票上并毋须签名。
台湾总统未直接民选前的的中华民国(台湾)总统选举共举行过7次,均为国民大会代表间接选举,期间为每隔六年选举一次。因为1996年总统直接选举前,中国大陆地区国民大会均“遇缺不补”加上国共内战滞留中国大陆的国民大会代表占半数以上,因此总数3045名的中华民国国大代表到第七次集会时只剩下1090人。
台湾冻结部分宪法后,适法于中华民国增修条文的总统选举首次于1996年举行,该选举不但让中华民国与台湾的政权拥有合法性,也让台湾成为真正的民主国家。除此,1990年代陆续正常实施的国会选举、包含直辖市(台北市、高雄市)市长、直辖市市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的选举,也频繁的于台湾境内举行。
台湾政党发展虽自日治时期开始,但真正成形却是以中国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的演进为主。
中国国民党
西元1894年,正值中日甲午战争,孙中山先生赴檀香山号召华侨亲友,创立“兴中会”革命救国组织。历经兴中会、同盟会、国民党、中华革命党后,于西元1919年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之后并于1927年-1949年成为中国的唯一执政党。
1949年,中国国民党于国共内战失利,该党随同国民政府退守台湾。同年12月1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由中国大陆迁往台北,并成为台湾的执政党。2000年,国民党于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中失利后成为在野党。
民主进步党
1949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撤退到台湾后有部分所谓党外人士争取民主与自由。党外声势逐渐发展壮大,1979年爆发的美丽岛事件可以说是党外运动的高潮,施明德、黄信介等多人因此入狱。1980年代,这股党外实力逐渐组合、统一,并最终在1986年9月28日由132名与会的党外后援会在台北圆山饭店宣布组建民主进步党。
1986年组党后的民进党参加第一次的立委与国代选举,总得票率都在20%以上。此后民进党也发动了多次街头游行活动,争取当局解除戒严、争取民代直选与一系列的公共政策调整。
1987年中华民国总统蒋经国宣布解除戒严令,解除报禁、党禁,民进党继续参与台湾政治,要求总统直选。民进党通过了“四个如果”的决议文,称只有在国民党出卖台湾人民利益、中共统一台湾等四个条件成为现实时,民进党才会支持台湾独立。1989年的台湾县市长与立委选举中,民进党的支持率持续上升。1991年民进党于第五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台独党纲,党纲第一条便宣布民进党的基本主张是“通过以住民自决的方式,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首次将台独的主张提升到党的主要目标,标志着民进党正式成为支持台独的本土政党。
1992年的立委选举中,民进党得票率达33%,次年的县市长选举的得票率已经达到44%。1994年在台北市长的选战当中,民进党推出高民意支持的立法委员陈水扁以“快乐 希望 陈水扁”为主轴与新党赵少康、寻求连任的中国国民党黄大洲竞选,并最后赢得胜选,选举后虽传出弃保效应,但陈水扁当选首都市长显示民进党已经能够借由国民党的分裂而与其相互抗衡。
1999年为因应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民进党基本政策作了重大改变,通过重要的《台湾前途决议文》,承认台湾已是独立的国家,国号就是“中华民国”,争取更多的中间选民认同。并在随后推选落选的前台北市长陈水扁与美丽岛事件参与人、时任桃园县县长的吕秀莲参选正副总统选举,选战过程原本不被外界看好,但由于发生兴票案,使得宋楚瑜支持度跌至谷底,在由邱义仁、张俊雄、吴乃仁为首的民进党竞选团队的操盘下加上陈水扁提出的新中间路线以及李远哲以“相信改革的力量”支持陈水扁,获得许多的中立选民支持,最后与宋楚瑜以2.5%差距胜选,实现中华民国历史上的首次借由民主政党轮替。
*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 台湾行政区面积表
* 台湾行政区人口表
* 台湾行政区人口密度表
* 台湾历史
* 台湾政治史
* 台湾经济史
* 台湾文化史
* 台湾社会史
* 台湾教育史
* 台湾媒体史
* 台湾军事史
* 台湾交通史
* 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史
* 台湾体育史
* 台湾报业史
* 台湾电视史
* 台湾鸟类学史
* 台湾地图史
* 台湾棒球史
* 戴天昭,1996,台湾国际政治史,李明峻译。台北:前卫。
* 史明,1980,台湾人四百年史(上、下册)(平装普及版)。San Jose,Calif.:蓬岛文化公司。
* 王育德,1979,台湾:苦闷的历史,中文修订版,黄国彦译。东京:台湾青年社。
* 周明峰,1994,台湾简史。台北:前卫。
* 施亚轩,《台湾的行政区变迁》,2003年,台北,远足文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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