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将
参将为15世纪,中国明朝首设的官制名称,位阶约为今中高级军官。17世纪,清朝统治中国后,沿袭其官制,一般为绿营武官。在清朝,该官品为秩三四品,位于总兵或副总兵之下,都司与游击之上。该官统兵官,位阶次于副将一级。服从于总兵,有时亦可以担任抚标(巡抚直辖的绿营兵)的中军,亦由兵部主管。
清朝绿营系沿袭明朝,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 、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参将、游击——清制,参将次于副将一级。凡参将之为提督及巡抚总理营务者,称提标或抚标中军参将。游击品秩略次于参将。
在新田镇参城村。明隆庆初年,位于海(丰)陆(丰)惠(阳)紫(金)四线交界的乌顿山长期被巨贼马祖昌等人盘
踞,拦路抢劫,无恶不作,当地群众深恶痛绝,纷纷上书朝廷。隆庆六年(1572),朝廷委派参将侯继高、司马宗武在此设惠州海陆捕盗公署,驻兵镇守,抵御山贼。《陆丰县志》载:“分守岭东道赵可怀议归善、海丰皆严邑也,贼今幸平,补牢是急,新田海丰屏翰,宜城之。”于是,万历三年(1575)始建参将署城。城基用石铺垫,城墙用用青砖垒筑,高6米,宽1.5米,周长达2000多米,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城内建有营房72间,城外设有教场、射击场等军事设施。明末公署撤废,改为平民居住。清雍正七年(1729)又设守备驻兵。雍正十三年又废。现遗址保存有部分残墙和明代青砖。
[1] 中医E百 http://www.tcm100.com/ShuJuKu/ZhiGuan/zzZhiGuan174.htm
[2] 海陆风 http://www.hailufeng.com/moya/detail.asp?newsid=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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