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南京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是面向国内外的综合性水利科学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研究,承担水利水电水运工程和其它有关工程中具有方向性、关键性和综合性的科学研究,以及软科学和宏观决策方面的研究任务,兼作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部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水利部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水利部南京计量检定中心。设有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水工水力学研究所、河流海岸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材料结构研究所、大坝安全与管理研究所、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和水利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勘测设计院、瑞迪高新技术公司、江苏南水土建工程公司、 江苏科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苏运达科工贸公司等研究开发机构。依托该院建设的科技平台有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科学与水工程重点实验室、港口航道泥沙工程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文水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水工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院占地面积40余万m2,拥有40余座大型试验厅,各类仪器设备6000台件。
已形成30多个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水文基础理论、水旱灾害规律与防灾减灾战略、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水环境与水生态技术、气候变化影响;水工水力学、枢纽及环境水力学、渗流和地下水开发利用、高坝通航水力学;河流动力学及枢纽泥沙、河道整治、潮汐河口治理、海岸演变及海港防淤、海岸工程;岩土力学基本理论、地基加固及基础工程、环境岩土力学、土石坝筑坝技术、土工测试技术;水工港工结构计算分析与试验研究、深水筑港技术、结构振动与抗震技术、混凝土耐久性及防腐蚀与保护技术、水工港工混凝土施工技术、水工程安全与病害评估及修补加固技术;环境工程、大坝安全监测评估与管理、蓄水安全鉴定、小水电技术推广和应用、土工聚合物和核技术在水利水电水运工程中的应用、仪器设备与测试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与效益评价、以及水利水电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等。
从1984年到2005年,该院共完成和提出科研成果报告5600余篇,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3570篇,出版专著253部,获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32项。自1978年中国科技大会以来,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75项,其中国家级奖励66项。
2000年11月,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目前南京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院拥有水文地质、水电、水利工程、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江苏省信誉咨询企业(机构)AAA级(最高级)资质证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规划环境评价资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水运行业(通航建筑、修造船厂水工)乙级、水利行业(水库枢纽、河道整治)乙级、建筑全行业乙级、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等勘察设计资质;具有水利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三类甲级监理资质;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全院藏有中、外文图书、资料和期刊23万卷册。定期公开出版《水利水运科学研究》、《海洋工程》(中文版)、《海洋工程》(英文版,国外发行)、《岩土工程学报》、《水科学进展》、《小水电》、《SHP News》等7种期刊。中国海洋工程学会、中国水利学会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高坝通航专业委员会、中国水利发电学会小水电专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本院。
该院拥有直接进出口权,已与众多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在我院设立的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主要开展亚太地区及全球范围的小水电研究、培训、信息及咨询等工作;近5年,承担境外科研合作项目20余项。
南京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是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恢复学位制后首批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设有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岩土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工结构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岩土工程等9个硕士学科点,并设有水利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南京水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中国最早成立的水利科学研究机构。1942年更名为“中央水利实验处”,1950年更名为“南京水利实验处”,1956年更名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1984年更名为“水利电力部交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隶属关系几经变化,现全称为水利部交通部电力工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1934年中国经济委员会统一全国水利行政后,鉴于水利事业必须统筹规划,所有水利工程计划必须加以研究并试验改进,在各河流域旧设水利机关外,设置中央水利研究实验机关,为规划治理与工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由中国经济委员会组织中央水工试验所筹备委员会,并于1935年1月在南京选址清凉山麓成立中央水工试验所,直属中国经济委员会。
经过70年的发展,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已建设成为面向国内外的综合性水利科学研究机构,兼有应用、基础和开发研究,承担水利、水电、水运工程和其它有关工程中方向性、关键性和综合性的科学试验研究任务,以及理论和管理方面的研究,并兼作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和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984年8月该院进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特别自2000年新一轮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部和兄弟单位的支持下,科研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条件大幅改善。在此期间建成占地26.7万平方米(400亩)的铁心桥试验基地,有力地支撑了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2005年底,全院共有在职职工711人,离退休职工639人。科技人员中,有中科院士2人。在职人员中硕士以上学历的227人。该院是1981年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6个二级博士学科点和9个硕士学科点,已培养研究生247多人,设有“水利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全院总占地36.67万平方米(550亩),房屋建筑面积14.51万平方米,有大型试验厅室40余座。固定资产(原值)2.15亿元。院下设6个研究所、4个独立法人公司及设计院、信息中心、水科学培训中心,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部基本建设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计量检定中心设在该院。中国海洋工程学会、中国水利学会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高坝通航专业委员会也挂靠在该院。
从1984年到2005年,共提出科研成果报告5559篇,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和参加国外学术交流的文章3572篇,公开出版专著253部,获专利28项。自1978年中国科技大会以来,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371项,其中国家级奖励43项。全院已发展到30个专业方向,每年承担科研任务800多项,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多数年份位于中国科研院所前50名以内。该院定期公开出版《水利水运工程学报》、《岩土工程学报》、《海洋工程》、《中国海洋工程》(英文版)四个学术刊物。该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1991年被国家科协授予“金牛奖”;1994年经国家计委批准,该院为“水利、水电、水运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同时授予的江苏省仅2家)。自1993年首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1999年首批被评为“中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以来,连续保持省、部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997年被水利部授予“中国水利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九五’产学研联合先进集体”、“中国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被评为“中国技术市场先进集体”、被中央文明委评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一、中央水工试验所和中央水利实验处时期(1934年—1950年5月)
1934年春:中国经济委员会成立了“中央水工试验所筹备委员会”,积极负责中央水工试验所的筹建工作。1938年1月:中国经济委员会水利部分,划归经济部接管,中央水工试验所同年3月改由经济部领导。1941年9月:行政院水利委员会成立,经济部原辖水利机关,包括中央水工试验所,都改变了棣属关系。1942年1月:由于业务范围扩充,中央水工试验所改名为“中央水利实验处”。1947年5月1日:国民政府水利部成立,中实处改由水利部领导。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5月中旬,中实处由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水利部接管,并积极筹备恢复工作。
(一)各业务机构工作
解放前的中央水利实验处,不仅是一个具体业务部门,而且是全国水利科学研究中心和管理机构。据1948年6月编印的《中央水利实验处概况》中记载,当时的组织机构,除行政管理部门有顾问室、技术室、秘书室、试验组、测绘组、会计室、人事室和统计室外,所属各业务机构,计有南京水工试验所、北平水工试验所、武功水工试验室、成都水工试验室、河工实验区、土工试验室、水文研究所、水工仪器工厂、整理水利文献室、第281和282测量队、水利航空测量队以及领导各省水文总站及其所属站网等。由于各机构的建立、成长、发展和变化的情况不一,现分别简介如下。
南京水工试验所
北平水工试验所
1940年4月:中央水工试验所与西南联大(由抗日影响而内迁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组成)的清华大学合作,创设昆明水工试验室,专为开发西南地区水力发电和灌溉工程进行试验,同时开展有关专题研究,并供联大水工实习之用。1946年:抗日胜利后,清华大学迁返北平,昆明水工试验室结束。1947年:继续与清华大学合作,设置北平水工试验所,主要围绕我国北方河流,进行试验和研究,并供清华大学的水工实习。
武功水工试验室
1940年11月:中央水工试验所与西北农学院合作,在陕西武功设立武功水工试验室。主要进行我国西北地区灌溉工程水力学和渠系泥沙等试验研究,并供农学院实习之用。1949年:解放后,武功水工试验室与中央水利实验处脱离关系,但继续开展工作,以后逐步演变为现在的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由水利电力部和陕西省共同领导。
成都水工试验室
1941年3月:中央水工试验所为开展四川省农田水利和其他水利工程的试验研究,在举世闻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附近,设置灌县水工试验室。1945年1月:应四川大学之请,将该试验室移设成都,改名为成都水工试验室,除举办试验研究工作外,兼供川大实习之用。
河工实验区
1943年:中央水利实验处考虑到1938年黄河花园口决口后,灾害所及,使豫东、皖北和苏北等地面临陆沉之虞,为探讨今后堵口复堤和河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在重庆盘溪水工试验室进行了专题研究试验。1944年:又于四川长寿举办黄河堵口大型模型试验。1946年:派员前往花园口察勘堵口工程、勘测河流,并从事黄河流域地质水文及经济等资料和兴建拦洪水库等研究,作为将来规划治本的依据。解放时撤销。
土工试验室
1940年6月:中央水工试验所鉴于国外通过土工试验,可以解决工程建设中诸多土力学方面的问题。对水利工程而言,土工试验工作尤为重要。决定在重庆盘溪设置了土工试验室,它成为中国第一个开展土工科学研究的机构。唯以事属创举,又值抗战期间交通阻隔,所需仪器无法向国外采购,故开办初期,首先参考国外资料,致力于各种仪器的设计与制造,经年余努力,方告成功。1942年春:于重庆石门,拓地营造土工试验室,5月份,开始了土壤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等试验和研究,并指导中央大学等校学生实习。
水工仪器工厂
1940年:中央水工试验所为解决当时后方急需应用的水工和水文仪器,于重庆上清寺筹设了水工仪器制造实验工厂,同时接受各机关损坏仪器的修理和校正。1942年2月:为避免空袭损害,复于重庆江北寸滩,扩建新厂,充实设备。1946年:工厂迁回南京,先购买富士铁工所作为临时厂址,又于清凉山建设新厂,1947年8月,新建厂房落成,同时添置各种加工设备,开展水工和水文仪器的设计加工工作。
水文研究所
1938年冬:中央水工试验所为统筹西南各省水文测验,于金沙江、嘉陵江、乌江、沅江等流域,先后布设水文测站。1941年起:又先后统辖川,康、云、贵、陕、甘、豫、鲁、皖、浙、闽、湘、热、察、沪、台等省市水文总站、水文站、水位站等。1946年:随中央水利实验处由重庆迁返南京。1948年1月:中央水利实验处水文总站改组为水文研究所。除领导有关站网业务外,同时开展水文和气象资料的整编工作。
二、南京水利实验处时期(1950年5月—1956年12月)
1950年5月,“中央水利实验处”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南京水利实验处”。由水利部领导,并委托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代管(水秘字20号)。下设秘书室、水工试验室、土工试验室、水文研究室、研究室、文献室和水文仪器厂等部门(见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南京水利实验处组织机构)。实有职工167人。1953年3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撤销,南京水利实验处由中央水利部直接领导(《通知自一九五三年南京水利实验处归中央直接领导》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劳计字第37553号)。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代管时段(1950年5月—1953年3月) 1951年3月,研究室撤销,人员分别划归水工室及文献室。同年,成立了中共南京水利实验处支部,属中共南京市一级机关党委领导。 1952年,水文研究所撤并到中央水利部水文局,另筹设材料试验组。中央水利部直接领导时段(1953年3月---1956年12月) 1953年5月11日,经中共南京市政府分党委批准,组成南京水利实验处支部。12月,由上级批准成立党组。同年,下属水工仪器厂从南京水利实验处分出,由中央水利部直接领导,改名为南京水工仪器厂。1954年经中共南京市政府分党委同意,恢复党支部的领导职能。在秘书室下增设技术档案室。1956年,按照中央水利部的指示,南京水利实验处派出95人,筹建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
三、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时期(1956年12月—1984年1月)
(一) 更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后至文革前夕时段(1956年12月—1966年)
1956年12月,原水工、土工两试验室改为研究室,又将原水工试验室的潮浪和泥沙两个组人员抽出,成立了河港研究室。1957年2月,根据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关于全国水利科学研究机构的合并问题指示精神,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由水利部和交通部共同领导。原属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筹备处港工及航道研究室并入该所。并于4月1日起,改名为“水利部、交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决定你所改由水利部及交通部共同领导由》(57)水教研冯字第094号)。内设机构在原有办公室、水工研究室、河港研究室、及土工研究室的基础上,增设结构材料研究室。成立了所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其发展方向为:密切结合水利部和交通部的业务,进行以河流的水工建筑,港湾及航道的水工建筑,河流及港湾的整治等有关的基本理论及生产实际问题为重点的各项试验研究工作,使成为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中心。1957年5月,经水利部批准,成立了“钱塘江河口研究站,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和浙江省水利厅共同领导”。(见1957年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组织机构)。
(二)文革开始至所改院时段(1966年—1984年1月)
1966-1967年,原有组织机构特别是行政管理部门被打乱。1968年,经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革命委员会(《关于成立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革命委员会的批复》苏革政(68)241号),下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三个组的建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1972年7月,经江苏省革委会批准,组成党的核心小组(《关于南京水科所党的核心小组组成的通知》(苏革科核(72)第8号))。 1973年8月,经江苏省革委会批准,建立中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委员会批复》苏革科核[1973]第44号) 1979年-1983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内设机构有:政治处(包括人事科、组织宣传科、保卫科)、办公室(包括秘书科、财务科、总务科、房产管理科)、水工研究室、河港研究室、土工研究室、材料结构研究室、业务处、技术情报室、器材科、基建科和仪器工厂。
四、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时期(1984年1月—2006年12月)
1984年1 月,经水利电力部批准,并征得国家科委同意,改名为“水利电力部、交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转发关于“同意水利电力部、交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改名为“水利电力部、交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的批复的通知”》(84)水电劳字第10号)、(《同意“水利电力部、交通部南京科学水利研究所改名为水利电力部、交通部南京科学水利研究院”的批复》(84)国科发041呈)。1994年1月,明确我院由水利部交通部共同领导(《关于明确部分共管单位归属问题的通知》水人劳[1994]27号)。1994年9月,更名为“水利部、交通部、电力工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关于水利部、交通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更名的批复》人劳组[1994]61号)。
1992年7月,经水利部党组批准,撤销院党组,建立临时党委。1992年5月,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同意“江苏南水土建工程联合公司”改组为“江苏南水土建工程公司”。1992年8月,经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瑞迪公司(《关于成立瑞迪公司的批复》宁高管办[1992]49号),1992年9月,在南京市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为南京瑞迪高新技术公司。1992年10月,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我院成立“运达科工贸公司”。同年,我院将财务科改为财务处。
1993年6月,经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批准正式成立院党委(《关于同意成立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的批复》苏组复(1993)46号)。1993年8月,经交通部批准,我院设立工程监理部(《关于南京水科院工程监理部监理资格的批复》交函工[1993]460号)。同年9月,江苏省委批复同意撤销中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机关委员会(苏委工组[1993]35号)。
历任院长
郑肇经 1935.02-1949
黄文熙 1949.08-1956.08
严 恺 1956.08-1983.12
窦国仁 1983.12-1993.05
须清华 1993.05-1994.12
周保中 1994.12-2000.11
张瑞凯 2000.11-2006.07
张建云 2006.07-
现任领导
院长、党委书记 张建云
1957年8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国际水文科学协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主任(兼)
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兼)
副院长 孙金华
1962年9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
研究员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林晓斌
1960年6月出生
经济学硕士
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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