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11月11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葡萄牙、中国九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国际会议。中国政府时值颜惠庆内阁,派出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人为全权代表的130多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出席。华盛顿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两项:一是限制海军军备问题;二是太平洋和远东问题。为此组成两个委员会:“限制军备委员会”由英、美、日、法、意五个海军大国参加;“太平洋及远东问题委员会”则有九国代表参加,两个委员会分别进行讨论。该会议的主要成果包括三个重要条约:四国公约,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九国公约。这三个公约统称“华盛顿条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英、日等帝国主义国家为重新瓜分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由美国建议召开的国际会议。亦称太平洋会议。华盛顿会议实质上是巴黎和会(1919年)的继续,其目的是要解决《凡尔赛和约》未能解决的帝国主义列强之间关于海军力量对比和在远东、太平洋地区特别是在中国的利益冲突,完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帝国主义和平体系。会议标榜废除秘密外交,实际上所有重大问题都由美、英、法、日四国代表团团长会议先行讨论决定,有时法国也被排斥在外。会议期间签订几项条约:
《四国条约》 1921年12月13日,签订《美、英、法、日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通称《四国条约》有效期10年。条约规定:“互相尊重它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利”,“缔约国之间发生有关太平洋某一问题的争端”,应召开缔约国会议解决。缔约国在太平洋区域的权利遭受任何国家威胁时,缔约国应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还规定:“1911年7 月13日英国和日本在伦敦缔结的协定应予终止。”签约同日,四国共同发表的声明指出,缔结上述条约,不能认为美国同意委任统治条款。此举表明美国不受凡尔赛体系约束。
《五国海军条约》 1922年2月6日,签订《美、英、法、意、日五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 ,通称《五国海军条约》。条约规定:美、英、日、法、意主力舰总吨位的比例为5:5:3∶1.75:1.75。第7条规定,美、英、日、法、意航空母舰总吨位比例依次为13.5:13.5:8.1∶6.6:6.6。英国被迫承认美国与英国海军实力的平等地位。美、英达到了限制日本海军力量的目的。作为对日本的让步,规定了美、英、日要塞和基地维持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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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盛顿会议 |
华盛顿会议使中国回复到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的局面。
关于山东问题的会议“边缘”谈判始末
“山东问题”,是指日本于1914年借对德宣战之机强占山东胶州湾及胶济铁路的归还问题。巴黎和会不但没有解决好这一问题,反而作出了让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益的决议,从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中国拒签对德和约,此问题遂成为悬案。
一、“边缘”谈判的设置
1921年,华盛顿会议召开在即,中国对此十分重视,迫切希望得到英美的支持,在华盛顿会议上解决山东问题,反对与日本直接交涉该问题。但形势并不有利于中国,日本要求直接与中国谈判,抵制将山东问题列入华盛顿会议。美国的态度是希望山东问题得到解决,但又不希望这一问题在会议上提出而影响其主要战略的实施。日本政府获知美国的态度后,于8月30日提出“特定国间问题”,其范围是:“一、青岛依当初之宣言还付中国。二、关于辽东租界问题。三、关于南满洲铁道之营业。
[1]”日本将山东问题列为“特定国间问题”,目的就是阻止会内讨论此问题。9月6日,日本政府又向中国驻日公使表示,山东问题要在会前解决。“如中国不愿商议,欲在会中提出,彼惟有声明理由决然拒绝”
[2]。这样,美国与日本已经一致希望山东问题于会前在会外讨论了。
中国对美日之间的一致,甚为焦急,担心此事可能导致美日妥协,重演巴黎和会之结果,因此积极活动寻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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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盛顿会议 各国元首 |
[3]”与此同时,一些担任中国政府顾问的美国人亦劝告中国接受在华盛顿会外讨论的办法。兰辛认为:“欲山东问题成功,只有移往华盛顿交涉之一法。”“在华盛顿交涉,中国人将以为即太平洋会议所允许,其实亦即会议之一部分。
[4]”福开森劝颜惠庆到华盛顿,“在此地会议之外与日本谈判”
[5]。这些无不影响着中国政府的决策。
中国政府在确知美国的态度后,为了不使自己孤立,不得不改变主意,作出退让,原则上接受了美国会外讨论山东问题的主张。
最后,在美国的设计下,对讨论山东问题作了在华盛顿会议的“边缘”进行会谈的安排。所谓“边缘”会谈,即在海军裁军会议之外,另行组织中日山东问题会谈,达成的协议,载入会议记录,作为会议所接受记录的一部分。在会谈时,美、英两国派观察员列席。观察员的任务是“观察以及必要时出现调解纠纷以弥分歧”
[6]。休斯和贝尔福在11月25日先后与加藤及施肇基会晤,解释了这一安排。同时,休斯还表示,“倘有某项争点不能妥协,仍可使余及白君(贝尔福)注意或提交大会也”。
对此次“边缘”会谈的安排,中国政府经研究后,表示愿意接受。
中日双方都同意“边缘”会谈的安排后,11月30日,华盛顿会议主席休斯在大会宣布,“请中、日代表觐面商 议,以期解决鲁案”,“英、美首席代表愿任调停”。美国将派远东司司长马慕瑞及代表团秘书贝乐列席每次会议,英国亦派代表朱尔典及远东司司长莱朴生列席,会谈结果须报大会。这一宣布,使会谈与会议的关系牵得更紧,等于宣布会谈本身就是会议安排的,因此亦可看作会议的组成部分。尽管如此,这一谈判在实质上仍是各方面相互斗争与妥协的结果,既非中国要求的会内讨论,也非日本所要求的直接交涉。
二、“边缘”谈判的艰难
1921年12月1日,中日两国出席会议的双方全权代表开始谈判山东问题。美国派出国务院官员马克谟和培尔,英国派出朱尔典与外交官莱朴生列席,休斯和贝尔福出席了第一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发言表示,山东问题是中国存亡的关键,中国国民都希望这次会谈有一个公平圆满的结果,同时宣布了中国政府鲁案交涉的4项先决宗旨,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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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的山东半岛 |
此时,日本坚持侵略利益的蛮横态度一下暴露出来了,表示胶济铁路要由中日合办,只有在其它问题都解决好之后,日本才答应放弃合办。对这一无理要求,中国代表严辞拒绝,并强硬表示,如日本仍坚持这种态度,就停止讨论。列席会议的英、美代表亦对日本的态度表示反感。日本一开始就处于孤立,只得表示希望第二天再议。14日,日本代表表示,日本政府的训令是要合办,但他们违反政府的意志,提出赎路办法3条。这3条中,第一、二条是有关核定胶济路财产问题,但在第三条关于赎路办法上,双方意见无法一致。日本以“不断利益关系”为理由,提出借款赎路的办法:“仿照中国近来铁路借款条件,于山东问题议定后六个月内,与日资本家订借款合同。
[10]”日本要求中国向日本银行家筹借一笔长期贷款来赎买铁路,在贷款使用期间应使用由日本金融家推荐的总工程师、车务长和会计师各一人,用意还是要长期控制这条铁路,继续保持日本在山东的经济权益。这当然遭到了中国代表团的坚决反对,中国提出立即筹集现款赎路或以有价证券分期付款的方案,拒绝日本的借款赎路主张。中国认为,铁路已修好,已在运行,根本不需要铁路借款,只存在偿还的问题。顾维钧在辩论时还表示,“任何国家坚持让别国接受不需要的贷款都是不合理的”,“在中国既不需要借款,也不需要用钱的时候,日本似乎急于让中国充当日本的债务人”
[11];中国愿意自行选用胶济铁路的日籍工程师。同时严正声明,如果日本不及时承认中国的赎路办法,中国宁愿终止交涉,并请求美英居间调停。
赎路方法成了胶济铁路问题的焦点。中日就此展开了激烈的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
中国首先坚持用现款赎路的主张,但这并不适合中国当时的实际,中国是否具有这一实力,代表团心中自然有数,对现款赎路毫无信心,逐渐倾向于以国库券赎路的办法。在中国的坚决斗争及美英的调停下,日本代表团也一步步地放弃了其借款赎路的主张,逐渐接近中国的主张;但要求在铁路胶济段由中、日各派副车务长、副会计长一人,统归津浦车务长及会计长节制。12月25日,中国外交部与交通部商量后电告代表团表示:“由于副车务长既在必争,似可放松”,日本“要求中、日各派副车务、副会计一人”,“事尚可行”。至于赎路方法,“用发行债票办法。惟应声明,先尽中国人购买。期限问题,只须有若干年后可一时付清一层,长短请随宜酌定”
[12]。中国为推进谈判,作出了一定的让步。
但日本政府并不甘心,对日本代表接受美国调停,许纳筹款赎路的让步表示不满,这导致了谈判的再度停顿。于是,日本政府转而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企图否定日本代表团在“边缘”会谈所做的表示,重新回到借款赎路的立场上来。这立即遭到中国的反对,美国也立即向日本政府施加压力,同时告诫北京政府“宜坚持,勿为所动”;而在人事问题上,又劝中国让步,他们不愿看到由于中日的争执而影响其整个华盛顿会议战略的实施,希望华盛顿会议成功。正如休斯所强调,“山东问题会谈虽然是在华府会议的‘边缘’举行,其实也是会议的一部分,只有解决了山东问题,这个限制军备大会才能圆满结束”
[13]日本政府在中国政府的坚持下,同时受到中国舆论的坚决反对,美英的压力,不得不表示退让,重新回到筹款
路的立场上来。日本代表在12月30日表示:“政府复称所拟办法已超出政府原有训令之外,但既已进行,自当照准。”[14]在此情况下,中国政府态度也更加明朗,日本代表团被迫接受了中国代表团关于赎路问题的建议。31日,中国外交部与交通部拟定出4条办法,主要内容有:现款赎路,恐难实行;国库券作保证,偿还期十年或十二年,均可允。三年半后提前清偿,亦可通融,以为拒绝用人之交换;车务较会计尤重,倘争议至不得时,可仅允用日人充副会计长,再不得已,可允日人充副车
[15]这样,在美英的推动下,1922年1月4日,中日谈判恢复。尽管此后日本仍有反复,但中国认清了日本的本质,未曾表示软弱作出退让。同时,美英也基于华盛顿会议战略的实施,不断出面斡旋,积极推进谈判的进行。1月中旬,美英两国分别向中日双方提出了四种调停方案。其中丁种方案为:中国以国库券赎路,期限12年,3年后得一次还清,还清前聘日人为车务长、会计长[16]。中国代表团认为此种方案较合中国实际,主张在此基础之上作一些调整来解决山东问题。1月18日,日本代表向贝尔福提出了在丁种方案基础上修改的新方案,同意中国以国库券赎路,期限15年,5年后可先行付清;该路雇中日会计长各一人,职权相同,并雇日人为车务长。
此时华盛顿会议已进入尾声,美英都迫切希望中日会外交涉能取得成果,因此对日本的这一新方案十分满意,认为日本同意中国以国库券赎路已作出重大让步,遂转而对中国施加影响。1月19日和22日,休斯和贝尔福两次与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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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星上看山东半岛 |
三、“边缘”谈判的结果
经过两个多月,三十多轮的艰难谈判,中国利用
较为有利的国际形势及列强之间矛盾,在中国人民的坚决斗争下,迫使日本在山东问题上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中日双方终于在1922年1月31日达成协议。2月1日,休斯将协议在华盛顿会议上全文公告。2月4日,中日双方正式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 。至此,华盛顿会议围绕中国主权问题争执的“边缘”谈判宣告结束。6月2日,中日双方在北京交换批准书。该条约正文11节28条,附约及协定条件22条。其主要内容有:
(1)胶州德国旧租借界地交还中国。条约规定,“日本应将胶州德国旧租借地交还中国”;“各任命委员三人,共同组织一联合委员会”商订胶州德国旧租界地之行政权、公产及其它事项移交办法;上述移交“至迟不得逾本 约实施后六个月”;移交所需文件资料亦应同时交付中国;“胶州德国旧租借地内所有公产”,“全部移交中国政府,上述公产中为日本官厅所购置、建造或前属德国官厅所有经日本增修者”,中国政府应“按日本政府所用之实费”给予补偿,此外移交的公产,“不得向中国政府要求偿价”;胶州德国旧租借地的公产中,“为设立青岛日本领事馆所必需者”及“为日本居留民团体公益所必需,如学校、寺院、墓地等”,仍归日本保留。条约还规定,中国政府应“将胶州德国旧租借地全部开放为商埠,准外人在该区域内自由居住并经营工商及其它合法职业”。
(2)日本军队撤出山东。条约规定,“日本军队,包括宪兵在内,现驻沿青岛、济南铁路及其支线者,应于中国派有警队或军队接防铁路时,立即撤退”,“至迟不得逾六个月,其中驻青岛之日本守备队,应在交出行政权之日后三十日内撤尽”。条约所附协定条件中还规定,日军按条约规定撤出后,“无论何种日本兵力概不得留于山东境内任何地方”。
(3)中国赎回胶济铁路。条约规定,胶济铁路及其支线由中国以5340.6141万金马克赎回,铁路的一切附属产业亦移交中国;中国政府用国库券支付赎金,该国库券以铁路产业及进款作抵押,期限十五年,但中国政府也可决定,从交付国库券满五年之后,在任何时候全数或部分偿清;在国库券未偿清前,中国任用一日本人为车务长,一日本人为会计长。协定条件中规定中国政府遴选日本车务长、会计长人选时,应与日本政府协商;中、日两国政府应各派委员三人组织联合铁路委员会,以评定铁路产业实价并商定铁路移交详细办法。
(4)其它。条约规定,自该条约实施起,1915年8月6日中日所订关于重开青岛中国海关之临时协定无效,“青岛海关应即完全为中国海关之一部分”;原由日本占有或经营的矿山、盐场、海底电线、无线电台等,均移交中国,移交详细办法由前述中日关于行政权及公产移交的联合委员会商定。
1.美国在巴黎和会的外交失败,促使另谋出路;
2.美日等欲重新划分亚太新格局;
3.亚洲被压迫民族国家的斗争。
1、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确立,在欧洲、在亚洲分别确立了一战后的帝国主义新的国际秩序。
2、帝国主义这一新的国际体系从建立的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与矛盾。
3、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完全是建立在帝国主义战胜国对战败国的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夺之上,是不公正、不对等的,为日后德国法西斯的崛起埋下了祸根。
4、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完全排斥了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在凡尔赛体系中,则集中体现了反苏反共的内容,其营造下的国际秩序是不完整的。
5、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是建立在对广大民族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欺压和剥削基础上的,所以从该体系建立伊始,就受到新兴的民族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民族解放运动的冲击。
6、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缺乏公正、民主、普遍性的不足,决定了其在二十、三十年代国际关系体系的作用是有限的,也决定了其寿命必然是短暂的
[1] DOC资料 http://www.wzqjks.com/UploadFiles/2006-12/20061231222240405.doc
[2] 雅虎知识堂 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406112703698.html
位网民共同编写而成。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