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
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系司法部部属高等院校,现为司法部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64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1952年6月,华东政法大学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研究员,院长何勤华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部属高等院校,现为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市级建筑保护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学校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学校获得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2个目录外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可以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设有法学、侦查学、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边防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知识产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日语、汉语言文学和社会工作等22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国际法学和法制史是司法部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法律史学和法学一级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和经济法学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和政治学为上海市教委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期刊,设有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WTO研究中心、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等30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同国内外近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系)、科研机构及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400余人、各类学生近20000人。
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立足上海、面向华东、辐射全国,逐步发展成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过硬、学科水平领先、科研成果突出、合作交流频繁、校园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2002年教育部对32所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进行水平评估,我校为13所被评为优秀的院校之一。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在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学校成立以后,以培养司法行政干部,提高在职政法干部的业务水平为办学目标,在1952年至1958年间,为当时华东地区的政法机关输送了不少的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初创作出了贡献。1958年8月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7月复校,1972年5月因“文革”的爆发再次停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与重建使学校重获新生,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再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原司法部直属高等政法院校,改为“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3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并取消华东政法学院建制。复校后至今的20多年里,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以来,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教育事业得到空前的发展,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层次、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质的飞跃,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
| 魏文伯 | 郑文卿 (1955/05—1956/06) | 雷经天 | 魏明 (1964/05—1972/04) |
| 徐盼秋 (1979/06—1984/04) | 陈天池 (1984/04—1985/08) | 史焕章 (1985/08—1997/08) | 曹建明 (1997/08—1999/12) |
法 律 学 院
法律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法学教学部门,现设有法学专业民商法律和刑事法律方向,主要培养既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又有较精深的专业知识,能适应多方面法制建设需要,从事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法律学院现有教职工110余人,学生2200余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60余人,博士生导师8人,博士(含在读博士生)54人。
设有刑法、民商法、宪法、行政法、法制史、法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立法、法律文书等教研室。拥有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何勤华、王立民、刘宪权、徐永康等教授。
法律学院荟萃了许多知名度很高的教授和学者。其中,有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何勤华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王立民教授,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刘宪权教授。有多人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其中王立民教授担任国家司法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刘宪权教授担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组成员。何勤华、王立民、刘宪权、徐永康等教授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法律学院法律史学被司法部、上海市确定为重点学科,刑法学被上海市教委确定为重点学科,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银行贷款资助项目。法律学院还承担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本科生(含国防生)、专升本以及在校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等多层次法学教育任务。法律学院倡导教师以认真的教学态度、丰富的教学内容、符合教学活动规律的教学方法,以及良好的教学效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学生实施全面的素质教育,教育效果非常显著,有20多人被评为全国、司法部和上海市的优秀教师和先进个人,其中王立民教授、刘宪权教授被授予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名师称号。
法律学院承担了国家和地方的多项立法研究任务。据统计,近年来参与全国人大和政府的立法项目有50多项,有数十位教授、副教授被聘为上海和外省、市人大和政府的立法研究和咨询专家,另有数十位教授被聘为上海市各区的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法律专家、咨询员。法律学院教师积极参政议政,为上海的法制建设、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其中,有多位教师出任上海市(区)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委员,还有多教师被选为上海市(区)政协委员。法律学院还在中外法律文化交流中担当了重要角色,成为国内法律文化交流的
中心。近年来,有40余位教师到欧美等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讲学、研究、学习等。同时,法律学院还组织各种研讨会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共同研讨法律以及法律文化等相关问题,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影响。
法律学院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坚持以学风建设为主抓手,尤其关注学生的课程学习、专业见习、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一支战斗力很强的辅导员队伍。每年都有学生被评为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标兵。近年来,在各类知识竞赛类活动中,法律学院有6人次获得国家级奖励,其中一人获得全国英语能力竞赛一等奖。法律学院学生在各级学术类刊物上共发表科研论文20余篇,其中多为国家级核心或一级期刊。有多人次获“美迈斯奖学金”、“段和段奖学金”、“申银万国奖学金”、“外贸奖学金”等。法律学院班级、学生多次荣获“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上海市先进班集体”、“ 上海市五四特色团组织”等荣誉称号,法律学院分团委被评为“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法律学院学生工作系统荣获2006年上海市申银万国奖教金,汤君老师获“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侯玉芹老师的论文《动感地带里的拇指革命——短信思想教育探索》获上海市辅导员论坛二等奖,并被《新民晚报》、 《新闻晚报》等媒体报道。法律学院与众多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和政府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个假期大部分学生能坚持到实践部门进行法律实务的见习或实习。法律学院每个团学组织在暑假举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都成效显著,两年来,共有4支社会实践队被评为上海市优秀项目,6支社会实践队被评为校级优秀项目,姚志华老师被评为2006年度上海市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带队教师。
经济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商学院
外语学院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社会学系
研究生教育院
继续教育学院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长宁管理办公室 ·组织部 ·纪委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人事处 ·科研处 ·教务处
·国际交流处 ·财务处 ·审计处 ·保卫处 ·后管处
·基建处 ·工会、妇工委 ·团委 ·离退休工作处 ·设备处
![]() | ![]() | |
作为一所具有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在国际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加拿大总理,英国前副首相、法律大臣,比利时议长,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荷兰王国社会事务和就业大臣,罗马尼亚宪法法院院长,泰国宪法法院院长,纳米比亚国民议会副议长,以色列司法部部长等各国政要先后来校参观访问。
学校重视与国(境)外院校、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作为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学校于2006年成功举办了亚洲法律学会第三届年会。学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旧金山大学、圣路易斯大学、威拉姆特大学、约翰·马歇尔法学院、金门大学,德国帕桑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自由大学、艾柔默斯大学、格罗宁根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卡迪夫大学、威斯敏斯特大学、卢顿大学,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里昂商学院、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意大利皮埃蒙得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香川大学、熊本大学、九州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悉尼科技大学、维多利亚科技大学、昆士兰科技大学、迪肯大学,邦德大学,西班牙纳瓦拉大学、瑞典隆德大学,韩国清州大学,安山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建立或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学校还与全国政法院校及各大学法学院(系)保持着合作交流,与上海市人大、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等70余家立法、司法、执法、金融和法律服务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陈少英 教授
1954年出生,硕士生导师。从事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
明珠之光
(华东政法大学校歌)
芳草地红砖墙,百年学子拼搏场。
坎坷复坎坷,潮落又潮涨,生生不息如长江。
师恩沐幼苗,勤学成栋梁,华政英才走四方。
莫忘,莫忘,莫忘,莫忘,祖国未来担肩上,不负青春时光。
风云起钟声扬,千年中华盼飞翔,
依法治中国方能致富强,有志青年聚东方。
秉公断曲直, 执法我强项,人民利益高无上。
莫忘,莫忘,莫忘,莫忘,祖国未来担肩上,耀我明珠之光。
耀我明珠之光。
|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 苏州科技学院 |
| 南京晓庄学院 | 苏州职业大学 |
[1]华东政法大学http://www.ecupl.edu.cn/intro/xxgk/sjxq/xygh.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