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水师
北洋水师,或称作北洋舰队、北洋海军,是中国清朝后期建立的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北洋水师1888年12月17
日于山东威海卫的刘公岛正式成立。在1894年-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全军覆没。由于北洋水师在威海卫战役中全军覆没,成为洋务运动的失败的标志,因此清政府也因此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马关条约》。1874年日本派兵登陆台湾企图将之占据,清兵以仅有之战船赴台将之驱逐。事件引起朝野的警惕,恭亲王提出了“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的紧急机宜,原江苏巡抚丁日昌提出《拟海洋水师》章程入奏建议建立三洋海军,李鸿章则提出暂弃关外、专顾海防。在洋务派的一致努力下“海防”之论压倒“塞防”,清政府决心加快建设海军。
1875年5月30日下令由沈葆祯(抗英名将林则徐的外甥)和李鸿章分任南北洋大臣,从速建设南北洋水师,并决定每年从海关和厘金收入内提取400万两白银作为海军军费,清政府于是决定每年拨出四百万两作为经费(实际用在购置军舰款项只为每年一百万两),由二洋分解使用,南洋大臣沈葆祯认为“外海水师以先尽北洋创办为宜,分之则难免实力薄而成功缓”,清政府考虑到中国当时的主要假想敌是日本,北洋水师负责守卫京师,遂采纳沈葆祯的建议,先创设北洋一军,等北洋水师实力雄厚后,“以一化三,变为三洋水师”,决定了优先建设北洋水师,北洋的成军之路由此开始。大清海军分为三洋:北洋水师负责山东及以北之黄海、南洋水师负责山东以南及长江以外之东海,广东水师负责福建、南海。
1875年,命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创设北洋水师。1875年,李鸿章通过总税务司赫德在英国订造4舰炮船,开始清朝海军向国外购军舰的历史。1879年,向英国订造巡洋舰扬威、超勇。由于对在英国定造的军舰不满意,1880年,经过反复比较向德国船厂订造铁甲舰定远、镇远。1881年,先后选定在旅顺和威海两地修建海军基地。1885年,海军衙门成立,李鸿章遣驻外公使分别向英国、德国订造巡洋舰致远、靖远与经远、来远。
1888年12月17日,北洋水师正式宣告成立并于同日颁布施行《北洋水师章程》。从此,近代中国正式拥有了一支在当时堪称世界第六、亚洲第一的海军舰队。1888年以后,舰队经费大幅减少。时而正为海军技术突飞猛进之时,至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时北洋舰队已多年未置新舰,部份应进行之更新工程如更换新式火炮亦未能进行。原有的战舰已开始落伍,无论航速、射速皆落后于日本。
清政府时中国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国旗、军旗,直到1881年9月在英国定购的“扬威”、“超勇”两艘巡洋舰回国
后,为和国际接轨李鸿章经清廷批准制定了军旗、国旗的质地、章色。万年国旗为羽纱质地,正黄色,用羽纱镶嵌青色五爪飞龙,龙头向上,分为大小四号,头号横长1丈5尺6寸,宽1丈6寸5分;二号横长1丈3尺9寸,宽9尺5寸;三号横长1丈1尺5寸,宽7尺6寸;四号横长9尺6寸,宽6尺三寸。军旗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上角饰以锚形。北洋水师官制等级分为管带,帮带大副,鱼雷大副,驾驶二副,枪械二副,船械三副,舢板三副,正炮弁,水手总头目,副炮弁,巡查,总管轮,二、三等管轮,水手正副头目,一、二、三等水手,一、二等管旗,鱼雷头目,一、二、三等升火,二等管舱,一、二等管油,一等管汽,油漆匠,木匠,电灯、锅炉、洋枪、鱼雷等匠,夫役,文案,支应官,医官,一、二等舵工,一、二等雷兵,一、二、三等练勇,教习,学生。 全军设海军提督一员,统领全军,驻威海卫。总兵二员,分左右翼,各统铁舰,为领队翼长。副将以下各官,以所带船舰之大小,职事之轻重,别其品秩。总兵以下各官船居,不建衙署。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千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军衔由小至大依次是: 正都统、副都统、协都统、正参领、副参领、协参领、正军校、副军校、协军校。
铁甲舰:定远、镇远(定远级铁甲舰)快船:装甲巡洋舰:经远、来远防护巡洋舰:济远、致远、靖远碰撞巡洋舰:扬威、超勇蚊炮船:炮舰:镇边、镇中、镇东、镇西、镇南、镇北鱼雷艇:左一、左二、左三、右一、右二、右三、福龙、定一、定二、镇一、镇二练船:练习舰:康济、威远、敏捷;辅助舰艇:(略)。
北洋舰队各主要战舰舰长及高级军官几乎全为福州船政学堂毕业,并多曾到英国海军学院留学实习。中层军官内多有原留美幼童,被召回国后到福建水师学堂学习海军后服役。舰队内一直亦有外国人担任军官作技术专家及指导。北洋舰队的军官多能操英语,内部指挥命令亦是以英语发号。
“其立军规也,由提督秉公酌拟,呈报北洋大臣核办,轻者记过,重者降级、革职、撤任。其馀不法等事,由提督援引会典雍正元年军规四十条,参酌行之。其简阅巡防也,逐日小操,按月大操。立冬以后,各舰赴南洋,与南瑞、南琛、开济、镜清、寰泰、保民等舰合操,巡阅江、浙、闽、广沿海要隘,至新加坡以南各岛,保护华商,兼资历练。每逾三年,钦派王大臣与北洋大臣出海校阅,以定赏罚。”
| 将领 | 职位 | 死因 |
| 丁汝昌 | 水师提督 | 自尽 |
| 刘步蟾 | 右翼总兵定远号管带 | 自尽 |
| 林泰曾 | 左翼总兵镇远号管带 | 自尽 |
| 邓世昌 | 军中副将致远号管带 | 战死 |
| 叶祖珪 | 中军右副将靖远号管带 | 革职 |
| 方伯谦 | 中军左副将济远号管带 | 处死 |
| 林永升 | 左翼左营副将经远号管带 | 战死 |
| 邱宝仁 | 右翼左营副将来远号管带 | 革职 |
| 黄建勋 | 左翼右营副将超远号管带 | 战死 |
| 林履中 | 右翼右营副将扬威号管带 | 战死 |
| 杨用霖 | 左翼中营游击原镇远号帮带 | 自尽 |
| 丰岛海战 | 黄海海战 | 威海卫海战 |
长期以来,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颐和园是挪用海军经费3000万两(还有几种说法,数字略有上下)修建的。这种说法的最初依据来自梁启超《瓜分危言》、王世和《造陶庐日录》、池仲佑《海军大事记》等私家记载。
颐和园原名清漪园,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焚,光绪十四年二月上谕改名,修园工程公开化,但相当部分在这以前已经完工或加紧施工。李鸿章于光绪十三年六月致函奕劻:“万寿山各坐落陆续经营,截长补短,实费尽筹。鸿章愧不能效一臂之助”。有断定“截长短补”即为挪用海军经费,并认为海署十二年春定将南北洋海防经费按“二两平”核放,系扣除平余用于园工;又说十二至十四年海防捐输亦挪于园工。这些推论似还缺乏更有力的证明。
海军衙门在光绪十四年的一份奏折中提到,现在每年所入不及300万两,而放款必须330万两,是以奏请由户部每年添拨洋药加厘税银200万两,“臣奕譞发意以30余万两补放款之不足,以20万两分年缴还赏借三海修工之款,其余40余万两,一半修建颐和园等处工作,一半留为续办第二枝海军经费。无如郑工不完,户部无可添拨,现又奏请筹拨银数10万两,即使部议照办,仅能补放项正款之不足,于赏借之款及工作,海军一时均无从顾及。……所有颐和园等处接修各工,臣等惟有将现存之457500余两闲款,尽数撙节动用”。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一日,奕劻又奏:“通盘计算,海军经费果能按年全数解清,尚能勉强挹注,从今岁而论,即可每年腾挪银三十万两,拨交工程处应用”。这两条材料是颐和园公开施工期间挪款的证据。十四年十二月,海署曾奏:“余平、捐输两项,拟另款存
从光绪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慈禧常驻颐和园,说明规模初具。可是工程仍在继续,并开始筹备慈禧六十寿诞庆典,海军衙门经费继续挪用于园工。是年二月十六日奕劻片称:“查颐和园自开工以来,每岁暂由海军内腾挪30万两拨给工程处应用,复将各省督抚认筹海军巨款260万陆续解津发存生息,所得息银专归工用。……惟每年拨工之款原属无多,各省认筹银两亦非一时所能解齐。钦工紧要,需款益急,思维至再,只有腾挪新捐暂作权宜之计。所有工程用款即由新海防捐输项下暂行挪垫,一俟津存生息集有成效,陆续提解臣衙门分别归款”。八月二十五日,奕劻、福锟奏:“此次奉报出使经费197万两款内,已于本年四月间准总理衙门咨开奏准,暂行借拨颐和园工程银100万两,由津生息项下按年尽数归还”。
目前虽无法找到颐和园挪款的全部细帐,但以上几条材料是有其内在连续性的。从中计算,海署挪款共400余万两。此外,据考证,海署自光绪十二至十四年共收海防捐157.7万余两,光绪十五年至甲午战前共收海防新捐200万两,也都流入园工。 应该指出,挪用于颐和园工程的,是海军衙门经费,而非北洋海防协饷。五至二十年间,北洋海防协饷收入基本稳定,平均约137万两,高于前十四年的平均数。奕譞、奕劻主持园工,筹措经费,给人以海署即颐和园工程处的印象。但修园经费却非海署独任。梁启超称,自马江败后,“群臣竞奏请练海军,备款3000万……颐和园工程大起,举所筹之款,尽数以充土木之用”。太监王世和言,海军各堂司仅为贪污中饱而“谋修清漪园,动款3000余万”。这些说法,与海军经费筹集的一般规律相差太远。海署除维持海军及年拨100万两充东北练饷外,要在光绪十四至二十年中另外筹款2000万两或3000万两(即平均每年另筹300至400万两)是不可能的。梁启超文章自在于鼓动反对慈禧的专制统治,言过其实,不能据作信史。海军发展受阻固然与园工有关,但是还应从清政府整个财政状况去作进一步的分析。园工而外,十四年光绪帝婚礼耗资达500万两,户部又拨郑州河工60D万两,山东河工200万两,及新铸制钱工本……”经费窘迫,可想而知。十四年《北洋海军章程》制定后,朝野普遍认为北洋舰队已经成军,李鸿章也吹嘘“就渤海门户而言,已有深固不摇之势”。在多种因素作用下,户部于光绪十七年规定南北洋两年内停购外洋船炮。撇开全局不论,把海军扩充停滞完全归咎于慈禧太后个人纵欲奢侈,是不符台历史真实的。
十四年九月,醇亲王奕譞致函李鸿章,透露“万寿山用款不敷”,嘱其与各地督抚“设法集款200万两存储生息,以备分年修理”。李鸿章悟出此乃慈禧的意旨,立即通报粤督张之洞、江督曾国荃、湖督裕禄、鄂抚奎斌、川督刘秉璋、赣抚德馨等人,布置各地报效。他对张之洞说:“窃以粤中指款名目繁多,若能酌节用项,分次匀提,正与朝旨邸教不动正款主意相合。……每年得20万,五年积成100万,则尊处已独任其半。此外南洋各处一二善国,从而附益,便可观成”。他对曾国荃讲得更为露骨:“邸意所注,首望香帅,次则台端。……但当频年搜刮之后,何处得有闲款?目前需用已亟,无论正杂各款,均可移缓就急,分年提解”。各地督抚心领神会,争先恐后,结果合计集款竟达260万两。为了掩人耳目,这笔款项被称为“海军经费”,“存诸北洋生息,按年解京,以补正杂款之不足。本银专备购舰、设防一切要务”。
不久,御史林绍年上奏要求停止报效,竟遭朝旨严行申斥,而李鸿章、张之洞及所有参与筹解“海军巨款”的督、抚、藩、臬、运司却受到奖叙。这一事件充分暴露清廷的腐败,吏治的黑暗。确切地说,这260万两巨款是不能算在海军账上的。
战略方面
清朝身居文武要职的人,不知道如何使用花费无数白银建成的舰队。北洋海军成军后,便以为“自守有余”,停止了继续外购战舰的海军经费。
在整个战争期间,北洋水师没有明确和联合舰队以舰队决战夺取制海权的战略,未制定出战略计划,日本海军则制定了明确的作战预案,是以夺取制海权为中心的海军制胜的方案。导致联合舰队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导致北洋水师战略上陷于被动。
战术方面
北洋水师未从当时武器的进步中寻找战术发展的趋势,只知采用一成不变的整体阵型。定远舰枪炮大副沈寿堃指出:“大东沟之役,初见阵时,敌以鱼贯来,我以雁行御之,是也。嗣敌左右包抄,我未尝开队分击,致遭其所困。”两军一旦交火,清军阵形立即混乱,处处被动挨打。在对手巧妙灵活的攻势面前束手无策,导致队形溃散。而日本联合舰队则充分发挥了其创造力,采用两支分舰队的编队,从而获得了远高于其对手的机动性。利用这种机动性多次在局部战场上获得以少打多的优势,逐次翦灭了北洋水师的两翼各舰。
北洋海军训练的最大弊端是缺乏实战训练。“平日操演船阵,阵势总须临时应变,不可先期预定。预定则各管驾只须默记应操数式,其余则可置之。”据战后披露,舰队炮术训练的真相是“预量码数,设置浮标,遵标行驶。码数已知,放固易中”。“徒求其演放整齐,所练仍属皮毛,毫无裨益”。反映到实战中就是舰炮和鱼雷射击不准。
技术方面
在黄海大东沟海战中,北洋海军缺乏带反后座装置的速射炮,是一个致命的技术缺陷。据统计:150毫米口径速射炮每分钟可5发至6发,而同口径之刚性炮架的后装炮每分钟才1发。而日本联合舰队却拥有大量速射炮,达150多门,日本舰队充分发挥了速射炮的威力。据统计,日本舰队的速射炮“所发炮弹相当于清舰队同一口径火炮3-6倍”。美籍洋员马吉芬认为:“改良速射炮,以及能大量装填火药的榴弹效力显著”。
北洋海军另一个技术缺陷是缺乏与日本联合舰队抗衡的快速巡洋舰。航速太慢对北洋海军的影响,交战开始时表现为队形转向不利,难以协同作战。
北洋水师备战不足。所缺乏穿甲爆破弹(也就是所谓的开花弹)一直被存放在旅顺、威海基地的弹药库里。还有弹药不足、炮弹击中敌舰而不爆炸、所用炮弹“不合式”的情况。
定远舰枪炮大副沈寿堃说:大东沟之战,“非兵士不出力,乃将领勇怯之不同也。勇者过勇,不待号令而争先,怯者过怯,不守号令而退后。此阵之所以不齐,队之所以不振也。”来远舰帮带大副张哲濚指出:“海军经仗之后,无论胜败,其各船中奋勇者有之,退缩者有之,使能分别赏罚,庶足以鼓人心。我军仗后,从无查察。其畏葸避匿者,自幸未尝冒险,其冲锋救火奋勇放炮者,尚悔不学彼等之黠能。受伤虽住医院,而扶持之役,资派本船水手;阵亡者,衣衾棺椁出己之薪俸口粮。领恤赏之时,亦有幸与不幸。土卒一念及此,安得死敌之甘心?谁无父母妻子,使能给养其家,何有求生之念?”
| 丁汝昌 | 李鸿章 | 慈禧太后 |
| 光绪 | 颐和园 | 万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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