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场高速公路
北京机场高速公路是北京市首条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限速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从以前的110时速公里提高到120时速公里。
高速公路的主要路线为北京三元桥至北京机场。这条高速公路与北京三、四和五环路互相连接。
从机场高速直到北京二环路的东北城角联络线已经建设完毕,车辆由东直门桥可以直达首都机场。
直到2006年9月以前,这条是唯一连接北京市区和北京机场的高速公路,但是机场北线的建成,以及今后机场南线和第二条机场高速公路的建成,将使多条高速公路连接北京城区和首都机场,大幅度环节交通压力。
2004年9月,机场高速路分车道限速,取消了超车道,成为中国第一条按照新交法的要求进行分车道限速的高速公路。
改造后的机场高速路划分为三条“行车道”和一条“应急车道”,其中最左侧行车道标注“小客车专用”,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最低时速为100公里;中间行车道最高时速为100公里、最低时速为80公里;右侧行车道最高时速为100公里、最低时速为60公里。最外侧车道为应急车道,增加了禁止通行图案。对原有“超车道”、“行车道”标志及与此相关的交通标志进行了撤除或更换。机场高速入口处,施划了地面限速标志和车道名称标志。在高速路终点前增加视觉减速标线200米。高速路终点的速度限制,按照80公里、60公里、40公里三级进行最高速度限制。原有4处电子限速显示屏,增加了“雨、雪、雾天气限速”辅助标志,作为雨、雪、雾天气时限速使用。
北京三环路:三元桥
北京四环路:四元桥
北京五环路:五元桥 (南皋)
101国道:三元桥、北皋
2008年2月中国审计署公布首都机场高速公路1993年始收费,至2005年底收费高达32亿元,且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而机场高速的总投资为11亿6500万元。
2008年6月,北京市发改委和交通委公布2004年至2007年,机场高速通行费收入18亿3893万元。
质疑
国家审计署于2008年2月27日发布了2006年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审计公告,当中提出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建设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从1993年开始收费。
但机场高速在收费3年多后,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首发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这一金额远远超过了当时的投资,审计署随后将其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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