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的交通条件十分便利,距火车站6公里,距民航机场16公里,区内拥有多条城市规划主干道,辅以纵横交错的区间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快捷交通网络。高新区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全部实现了供电、供热、供汽、给水、排污、道路、通讯、煤气等“八通一平”。高新区内道路纵横林立,绿化率达35.6%,绿化、美化、硬化面积达10万平方米,同时稀土高新区还建有总建筑面积39086平方米,集厂房、仓储、办公、服务于一体的黄河工业园区,创建了一个全新的投资环境。
稀土高新区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类政策体系,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创业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决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和《吸引、试用、培养人才暂行办法》等政策,此外,还建立了风险投资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科技创业孵化基金和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在资金、技术、人才以及土地、厂房价格等方面享受到多种形式的优惠和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稀土高新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的特区运行模式,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建立了以企业为中心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的新型政企关系。工委和管委会设办公室、综合经济发展局、土地规划建设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财务中心、招商局、农村和社会事业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处、综合监察大队、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和公安分局,这些部门承担所有的政府职能,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管委会机关全部实现了现代化办公和信息化管理,平均年龄3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职工总数的97.8%。稀土高新区下属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是全国最大的国家级科技孵化中心之一,它是以科技开发和综合服务为主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是一个功能齐全、政策优惠的高新技术孵化基地,进驻企业可及时得到仓储、住宿、餐饮、商务、法律咨询服务。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扶持进区企业发展壮大,稀土高新区建立了全国第一家稀土企业孵化器、组建自治区首家包头软件园和包头软件企业联合会,并与清华大学、中国工程院、内蒙古大学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互建了虚拟孵化器,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稀土专家为科技顾问和稀土企业孵化器管理委员会成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企业成果转化能力大幅度提升,软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稀土高新区还建立健全了金融、邮电、保险、法律、审计、财会、公证等各种支撑服务体系,拓宽了服务领域,扩大了服务职能,健全了一条龙服务工作机制。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大城市。又称鹿城、草原钢城。随着包头钢铁稀土公司的建成与发展,这里又被称作草原钢城。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东与呼和浩特市相邻,西与巴彦淖尔盟接壤,北连乌兰察布草原,南濒黄河,与伊克昭盟隔河相望。辖3个市区(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2个矿区(白云鄂博矿区、石拐区),4个农牧业旗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九原区),1个经济开发区。包头早在5000年前就有人类聚居。直至清乾隆时期,包头才形成了两条小街的村落。嘉庆十四年(1809),包头村改为包头镇,1923年平绥(现京包)铁路延至包头后成为中国西北地区商业重镇,有水旱码头之称。1926年设县,1938年设市,1945年实行市县并存,1953年撤县留市。包头市地处内蒙古高原的南端,阴山山脉横贯市区中部,形成北部高原、中部山地、南部平原三个地形区域。黄河流经该市南缘,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6.4℃,年降水量310毫米,无霜期110~142天。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40多种。白云鄂博闻名中外,是一座巨型多金属共生矿,稀土矿储量居世界首位。包头钢铁稀土公司是全国著名的钢铁工业骨干企业。交通运输发达,是京包、包兰、包白、包神等铁路的交会处;民航有飞往呼和浩特、北京等地的班机。市区东北70千米的五当召(广觉寺),建于清乾隆年间,为中国的名寺。此外还有美岱召、昆都伦召、梅力更召等名寺。东河区境内的转龙藏,是风景秀丽的游览区。
2004年,包头市总面积27691平方千米。总人口210万人。
一、迅速崛起的以稀土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高新区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0年,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以发展稀土产业为特色的高新区,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稀土高新区规划面积15.53平方公里,同时建有希望工业园区,面积为12平方公里;万水泉新区,规划面积66平方公里。建有稀土企业孵化器、软件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各类专业孵化器,正在建设的还有大学科技园和稀土科技园等。
稀土高新区经济建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一直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05年底,工业总产值完成328亿元,同比增长30%。技工贸总收入完成312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财政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25%;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在全国53个高新区中位次大幅前移,进入中游行列。在自治区47个重点工业开发区中位居第一。
二、优越的投资环境
稀土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非常完善,规划区全部实现了道路、通讯、煤气、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排污等“八通一平”。
稀土高新区以满足企业持续发展需求和增强竞争力为工作重点,不仅具备了优越的硬件设施,而且形成了健全的政策支持体系、资金支持体系、孵化创新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特别是2002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和ISO14000环境管理国际认证,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目前,稀土高新区有注册企业1300多家,有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韩国、加拿大、日本、蒙古、印度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此投资。主要集中于稀土、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工程机械、铝业等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其中有上市公司投资企业17家,三资企业43家,稀土企业58家。稀土高新区有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36家,占全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近50%,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9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稀土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已达到66.4%。
到2005年,区内企业累计实施火炬计划52项,其中国家级26项。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内蒙古留学人员创业园、包头软件园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全部孵化面积达到了8万平方米,累计达到230家。其中,稀土企业孵化器有33家,内蒙古留学人员创业园有101家,内蒙古软件园有96家。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14个企业研发机构被认定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已正式挂牌,成为自治区首家、全国4个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之一,国家稀土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网站同时点击开通。与内蒙古科技大学联合创建了稀土学院,已正式招生。成功举办了“2004国际稀土研究与应用研讨会”,稀土产业园区已进驻企业11家,开发的和正在产业化的稀土发光材料、稀土特种电机、催化材料、电池材料等应用产业,加快了稀土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步伐,对建设“中国稀土谷”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构筑新的产业优势,全力打造“六大产业集群”
针对包头市良好的工业基础和人才保障以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富集、部分产业形成相对优势的实际,从战略高度培育和打造有强势发展后劲的“六大产业集群”。
稀土及其应用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稀土铝合金、稀土铜合金、稀土镁合金等特种合金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稀土镍氢动力电池、稀土铅酸水准电池、汽车尾气催化器、稀土节能灯等稀土应用产品,同时发展稀土材料在终端产品中的应用,如用于稀土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以稀土产业链上的主要环节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引进发展深加工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发展平板电视显示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等电子类产品和软件项目为主,形成制造与应用、硬件与软件、开发与服务相结合的产业格局。
机电一体化产业集群。以北方股份重型汽车、阿特拉斯液压挖掘机、电动汽车等装备制造产业为主体,重点发展重型载重汽车、工程机械、配套零部件和其它电气产品等,构建规模经济。
生物技术产业集群。以伊利乳业、蒙正药业、东方希望生物、新疆中基等企业为龙头,充分利用包头及周边地区的农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生物制药及农畜产品深加工示范基地。铝铜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以东方稀铝、华鼎铜业为龙头,重点发展配套产品和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打造国家级的铝、铜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环保特色产业两大领域,支持粉煤灰综合利用、环保药剂、环保新材料、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制造、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装置开发等项目。
四、稀土高新区的工业经济发展战略
按照建设中国“稀土谷”的发展目标,稀土高新区的基本战略定位为: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把稀土高新区建成以稀土为特色的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是加快稀土高新区“二次创业”步伐,提高经济发展品质和水准,成为包头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三是创新发展模式,构建和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成为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的示范区。
包头稀土高新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2000年以来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巨大投入,使包头稀土高新区具备了非常好的发展条件,形成了比较明显的竞争优势。
一、各种优惠政策具有法律保障
稀土高新区1992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的高新区。因此开发区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有法律保障,而且所有政策均公开发布,公开兑现执行,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变。
二、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包头稀土高新区制定了“首问负责制”、“主动引领制”、和“管委会各部门公开承诺制度”等服务制度。企业从入区之初开始就有“一门受理”为企业办理各种手续,企业进区后依旧可以享受高新区提供的各种服务,如项目招商合作、人员培训等。区内各执法部门能够文明执法,很少干扰企业,企业可以节约很多不必要的开支,能够集中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以来,稀土高新区共向企业兑现财政扶持资金2.2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入区企业的发展,树立了稀土高新区“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三、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
新建区所有出让土地均实现“八通一平”,各项配套设施完善。近几年累计投入6.8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道路65万平米,各类管网168公里。希望工业园区和规划区全部实现了“八通一平”,为入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
四、良好的金融配套体系
稀土高新区不断为进区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2001年设立了贷款担保公司。截至到2003年底,累计为入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资金21075万元,其中2003年共提供贷款担保资金为11495万元;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四大商业银行都在稀土高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积极引进风险投资等融资机构,目前共有4家风险投资公司在稀土高新区注册。
位于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东25公里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级旅游景点。美岱召始建于明代中期,是明朝隆庆五年(1571年),被明朝封为顺义王的成吉思汗第十七世孙阿拉坦汗,统领蒙古土默特部居住的古城寺庙。1606年称灵觉寺,清乾隆曾赐名寿灵寺。美岱召的得名是因为麦达力活佛在此坐床的缘故。万历十一年(1583年),西藏僧界特派麦达力活佛来蒙古掌教,因麦达力活佛曾在灵觉寺坐床并为弥勒佛像主持开光仪式,人们便俗称灵觉寺为麦达力召即美岱召。美岱召是喇嘛教传入蒙古时的一个重要弘法中心,它在研究明代蒙古史、佛教史、建筑史、美术史上都有重要的价值。
五当召
位于包头市西北阴山深处的五当沟,距包头市区约70公里,是内蒙古地区现存最大、最完整的纯藏式喇嘛寺庙。五当,蒙古语柳树的意思,因庙前峡谷柳树繁茂而得名。始建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是第一世活佛罗布桑加拉错在此兴建的,后逐步扩大始具今日规模。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由乾隆皇帝赐名广觉寺。五当召规模宏大,殿堂全舍与西藏布达拉宫,青海塔尔寺齐名,为我国喇嘛教的三大名寺。
位居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的东南部,是蜚声海内外的旅游避暑胜地,又因希拉穆仁河畔有座历史久远的席力图召,故又名“召河”。
位于青山区建设路南美丽草原的台地之上,总面积近万亩,被誉为“城中草原”。
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吕祖庙街,始建于清咸丰末年,起初只是一个简陋的小庙,同治五年(1866年)扩建,庙号“妙法禅寺”,过去曾被称为包头“十大寺庙之一”。
位于阴山山脉乌拉山南麓,包头西30公里(九路车终点站),南眺九曲黄河,西接巴彦淖尔盟。是国家AAA级旅游区。是以众多的巨型球状的花岗岩高山、瀑布和植物景观为主的自然风景区。景区内有梅力更沟、石包克图沟、西沟等奇峻峡谷,山体雄伟奇特、深幽险峭,主峰大桦背海拔2324米。景区保护面积56.7平方公里。
位于阴山山脉中段,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北约10公里处,总面积480多平方公里,主峰海拔2338米,在左右山峰、谷、瀑布、溪流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巍峨雄奇,九峰山是西北高原地区少有的自然风景区。由九峰,西九峰,大西梁、天林背、平背册等大小山峰组成,这里有号称"小泰山"的主峰,有季节性的瀑布,有"石湖"有"一线天"有"南天门"这里不仅大小山峰峭壁屹立,雄奇伟岸,就是峡谷沟壑,溪流瀑布也很有特点。
位于包头市北部阴山山脉的峡谷中,因流经景区的昆都仑河古称石门水而得名。
赵长城
战国时期,今包头属于赵国九原地界,境内现有赵长城遗迹多处。其中位于石拐区国庆乡边墙壕村到九原区后营子乡的一段赵长城保存较好,是目前存世最为古老的一段长城。
水域辽阔,风光旖旎,北依青山,南接黄河,浩浩荡荡,飘飘渺渺,碧波荡漾,群鸥翔集,兰舟桂棹,渔歌对答,素有“塞外西湖”之美誉。2001年已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风景区,同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批准为省级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包头南海是我国较大的内湖风景区之一,紧邻黄河,占地面积1585公顷,其中水域面积333公顷,湿生草地面积15000亩,有200多种野生动植物在这里繁衍生息。
包头又称鹿城,赛汗塔拉因其中有一“圣鹿园”而成名,占地面积约20000多亩,拥有特色餐饮住宿,园内旅游设施齐全,拥有包头地区最大的人造滑雪场,曾被评为中国最大的城市草场。
一、资源优势
综合2000年以来国内外资料,中国稀土资源为全球已探明资源的66.7%,包头为全球的54.2%。因此,包头素有“稀土之都”的美誉。全球稀土市场中,轻稀土约占稀土总量的85—90%,而包头的稀土资源中,主要以轻稀土为主。另外,包头稀土资源是随包钢的铁矿铁开采,相对成本低,具有不可比拟的价格优势,包头稀土正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独领世界稀土潮流。
二、人才优势
包头市共有科研开发机构上百个,其中国家级科研院所2个—包头稀土研究院和中国兵器工业部五二研究所,高等院校3所,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十万人,具有丰富经验与熟练技术的产业工人50余万,集中了全国三分之一的稀土科研人员。另外,稀土高新区还与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建立了长期联系,聘请了十几位院士、专家为稀土高新区的稀土产业发展出谋献策。为发展稀土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政治优势
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国稀土产业的发展都高度重视,七、八十年代方毅副总理七下包头,专门研究我国的稀土产业发展大计;九十年代邓小平南巡讲话时指出“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1999年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包头时题词:“搞好稀土开发应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这将是包头稀土高新区发展稀土产业的最有利的
条件之一。四、工业基础
包头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乃至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最大的工业城市。经过五十年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包头市经济飞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基础产业得到加强,形成了以钢铁冶金、稀土冶金及应用、机械制造、有色金属、纺织、电子、化工、能源等行业为主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为发展稀土产业提供了完善的配套协作能力。
五、高新区已形成稀土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随着中国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基地”,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制造业将向我国转移,特别是与稀土相关的产业。包头稀土高新区成为稀土已经形成了稀土产业发展的六大产业链,稀土各领域产业在“稀土—新材料—元器件—终端应用”的链条上日益丰富。宁波韵升、日本昭和、日本三德、美国OEC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稀土企业已落户稀土高新区,已形成了以“稀土高科”为龙头的稀土企业集群,同时包钢、包铝、一机集团、北重集团、东方稀铝等一大批具有巨大稀土应用潜力的特大型企业已经或正在落户稀土高新区,为稀土高新区发展稀土产业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形成了世界稀土看中国,中国稀土看包头的产业格局。为发展稀土产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目前,包头地区的稀土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超过20亿元,职工总数约1.5万人;能生产200多个品种、近1000个规格的稀土产品。形成的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为:稀土精矿粉13万吨,处理稀土精矿能力5.8万吨(以REO计),氧化物2.5万吨(以REO计),混合稀土金属能力为7000吨,单一稀土金属1800吨,稀土合金3.5万吨,钕铁硼3500吨,抛光粉3500吨。
2003年底,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稀土企业共有50多家,其中骨干企业近20家;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9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3.9亿元,实现利税1.3亿元。储氢合金粉2500吨,稀土永磁电机5万台,电动自行车4万辆。三个稀土功能材料基地已初具规模:稀土钕铁硼合金及其永磁材料年生产能力已达到3500吨,到2005年将达到4500吨;稀土储氢合金材料年生产能力达到2500吨,到2005年将达到3500吨;稀土抛光粉材料年生产能力达到3500吨,到2005年将达到6500吨。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投资建设稀土项目,除执行其他投资领域的相关政策外,同时还享受更为优惠的财政和土地政策:从事稀土产品科研开发及生产的非高新技术企业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享受10%所缴增值税的返还;如投资稀土应用领域或开发稀土终端产品的项目,在土地价格上可享有45%土地价格的特殊优惠。
装备制造项目铝铜深加工项目
基础设施类项目
稀土项目
新能源项目
生物工程项目
机电项目
新材料新技术项目
奖励方法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和发展,依据包头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包头稀土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包头稀土高新区直接引进国内外资金和项目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以下统称中介人)。
第二条,凡为包头稀土高新区引进国内外资金,按资金实际到位额度,对引资中介人给予奖励。
(一)引进国内外资助、赠予等无偿资金的,按其引进资金总额的5%给予奖励。
(二)引进国内外资金200万元以上且与国内银行年息(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同)相同,根据引资额的大小及引资中介人在引资过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给予2000~50000元奖励。
(三)引进国内外年息低于国内银行同期利率的资金,根据引资额的大小及引资中介人在引资过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给予2000~50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其低于国内银行利率利息差额部分的60%亦作为奖励。
(四)引进国内外无息借贷资金,根据引资额的大小及引资中介人在引资过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给予2000~50000元奖励的基础上,等额资金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50%亦给予奖励。
以上所述引进资金不包括以投标中标及BT、BOT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的资金。以上资金凡用于包头稀土高新区的,奖励资金由包头稀土高新区财政支付;用于企业的,由受益企业支付。
第三条,凡引进资金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新建项目和直接引进项目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从注册之日起,在一个连续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实际到位额的1‰至5‰给予奖励,实际奖励比例及金额将根据中介人在引进项目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引进项目的投资规模、技术含量、建设速度、投资密度、环保水平等评定。
引进重大先进技术项目(特别是稀土产业的重大项目和先进技术),同时对包头稀土高新区发展贡献突出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后,给予中介人具体奖励。
第四条,中介行为及中介人的界定
(一)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是指中介单位或个人在项目投资各方之间、在项目投资各方与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之间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介绍、推荐和沟通,最终促成项目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完成的行为。引荐单位或个人的责任是向项目投资各方和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如实介绍彼此的情况,协助项目投资各方与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建立直接的联系,在项目洽谈和建设过程中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本办法所称的中介人,是指第一个在项目投资各方与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之间从事中介活动的自然人或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五条,申报程序、认定及支付
(一)引进国内外资金、项目的中介人应在发生中介行为一个月之内到包头稀土高新区招商局填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登记表》。中介行为备案后,包头稀土高新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对中介人在项目引进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考核。
(二)从企业注册之日起,满一个连续年度后,中介人持资金验资报告、银行证明以及项目单位的有关证明等,以书面文件形式报包头稀土高新区招商局,并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统一印制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考核认定表》,办理申报手续。
(三)包头稀土高新区招商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引进国内外资金、项目的中介人进行初审后,报包头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批准。
(四)中介人凭经批准后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考核认定表》及相关文件向包头稀土高新区财政部门领取奖金。
第六条,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招商部门以外各部门及工作人员为中介人,依照本办法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包头稀土高新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人才管理方法第一条,为营造包头稀土高新区吸引、使用、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各类用人单位和辖区农村引进、使用、培养的人才。
第三条,包头稀土高新区财政拨付专款设立“人才基金”,主要用于人才资助。
(一)国家两院院士到包头稀土高新区转让技术、从事技术开发工作,在包工作期间每月给予1万元补贴。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携先进技术、资金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领办创办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启动经费。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自治区外人才,携先进技术、资金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领办创办企业,居留本市1年以上,给予1万元住房补贴。
(四)稀土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深造,取得稀土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并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人才,人才资金给予学费(不包含答辩费、书费等各类杂费)20%的资助。
(五)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技师、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被用人单位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给予报销培训、考试、评审费用,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才基金给予一定补贴。1、取得高级专业(执业)技术资格,给予600元补贴;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给予500元补贴;取得技师资格,给予400元补贴;2、以后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内流动的人才不再重复申报享受此补贴。
第四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工作期间每年给予5000元医疗保健补贴。
第五条,包头稀土高新区每两年组织一次获包头稀土高新区科研贡献奖的科技人员健康疗养或赴外培训。
第六条,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各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含本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在企业破产,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之内在包头稀土高新区重新就业的,本人待业期间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由人才基金全额补贴。
第七条,鼓励引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并参照本办法给予资助、奖励。
第八条,包头稀土高新区为引进和使用的人才提供免费的全程跟踪式人事代理服务。
(一)为人才提供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破格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代理服务;留学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免试外语、计算机,参加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二)协调有关部门,为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提供出入境及居留的便利;为外省市人才提供居留的便利。
(三)帮助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人才,到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安部门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落户手续。
(四)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参加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入学考试,可按有关规定参照归国华侨子女的照顾条件加分。
(五)为到包头稀土高新区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六)协助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才开发资金。
第九条,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为人才免费提供《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劳动争议咨询服务。
第十条,享受人才基金补贴,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二)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初审;
(三)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综合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监察局等部门审核后报党工委、管委会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如有虚假、欺瞒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五年内该企业和个人不得享受本政策。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