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市场
1.生活劳务市场,即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服务的市场,
2.生产劳务市场,即直接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有关劳务的市场。
3.流通劳务市场,诸如生产过程的继续,如包装、储存、保管等劳务市场;交换性劳务市场;金融劳务市场等。
第一、以劳动力成本的杠杆分配劳动力,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在这里劳动的支配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根据投入产出的原则作为劳动力配置的基本目的。
第二、调节劳动力的供需关系。当劳动力供大于求时,劳动力成本相对降低。当劳动力供不应求时,劳动力成本上升。在任何一个劳动市场中,都存在着劳动者把自身拥有的劳动力交付给经营者分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力的数量、质量以及报酬状况都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第三、竞争机制是劳动市场的又一个重要功能。劳动者素质与劳动力成本是决定劳务市场竞争市场的主要因素,劳动者为选择合适的企业而竞争,企业为选择合格的人才而竞争。
过去中国劳动力一直由国家统一安置,因此不存在劳务市场。现在劳动力的需求方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个体、私营、民营以及其它非国有企业都成为劳动力的需求方,为劳务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基础,同时劳动力的主体——劳动者也拥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出现了供需双方的选择趋势,这也为劳务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前置条件。可以说劳务市场已成为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第一、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关系比其它生产要素市场供求双方的关系复杂。因为其它生产要素市场上供求双方只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发生关系。而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关系在市场交换完成之后仍然存在。劳动力需求方要通过支配劳动力供给来达到购买的目的。第二、劳动力不能像其它生产要素那样被储存或报废,劳动者在脱离生产时仍然要维持其生计,这一特征是其它生产要素市场所不具备的。
第三、劳动力供给方——劳动者,可以组织起来提高劳动力的价格,所有这些特征的基本点都缘于劳动力的自身特征, 即劳动力不同于其它生产要素或商品,鉴于上述特点,应对劳务市场给予极大关注,并建立起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劳务市场的发育与完善。
劳务市场的管理由劳动部门、人事和工商管理部门协调进行, 目前中国劳务市场发展很不完善,应考虑对劳务市场的管理分为长期和短期管理两种模式结合进行。 1.短期管理这主要是解决劳务市场运行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过渡性措施来使劳务市场在短期时间内较为规范地发展。
首先,要抓好就业、分配(如复员、转业军人)、保障这三大劳务市场要素。从根本上理解劳务市场的内涵, 即劳务市场的根本在于发挥市场机制,以市场机制来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同时对就业的概念要有全面理解。正视中国存在失业这种现实,应当承认失业,允许失业,掌握中国劳动力的分布与配置情况,减少摩擦性失业的人数。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力提供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以解决结构性失业的问题,利用工资杠杆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
第二、建立服务、仲裁、保障体系、劳动人事、工商、税务等各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行动,使劳务市场成为调动劳动分配主渠道。这样,既可以为无一技之长的人提供就业前培训,又可以为劳动力就业前提供生活保障,同时还可以解决劳动纠纷,以扩大进入劳务市场人员的范围,对劳动力资源予以保护。
2.长期管理首先实现劳动力管理体制的改变,就让市场机制代替计划管理引导劳动力流向,完善劳务市场行动机制,政府以劳务市场的最大需求者的身份对劳动力的供求平衡进行调节,使劳动用工制度发生根本性转变。
第二、实现管理、用人、择人三分离,在微观上保证企业用人权和劳动力的自主地位。用人单位有选择劳动力的权利,个人有择业权利,政府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解决单位——社会——人三者间正当的利益分配问题,使劳动报酬货币化、交易过程社会化、交易成果契约化,指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第三、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就业前的培训、就业方向、就业信息提供、失业期间保障金的提供,退休后养老保障,这些内容由社会来提供,而不是由企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由劳动者按收入比例,以纳税形式提供,使劳动力流动无后顾之忧。
劳务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点与难点,没有一个完善的劳务市场体系,就不可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它是一个漫长而又艰巨的工作,又是亟待解决和探讨的。这项工作的核心是彻底改变人们劳动就业的意识,树立起一个新的劳动就业观念,中国的劳务市场建立才能真正具备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这是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关系到改革措施,才能为广大劳动者接受。
职业介绍所为失业人员介绍就业的机构。又称失业介绍所、劳动介绍所。任务是进行就业登记,掌握劳动力资源,介绍、安排劳动力就业,监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共同遵守劳动合同和协议,对闲散劳动力进行组织、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介绍所在20世纪初产生。西方职业介绍所有官办和民办两种。最初制定职业介绍办法的是英国的《职业介绍法》。1949年以前,中国也曾设有佣人介绍所,那是官僚资本家以介绍就业为名盘剥失业工人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为解决以前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国家各劳动局下设劳动介绍所,主要任务:①登记、统计失业职工。②调查公、私营企业需要劳动力情况。③筹划介绍职工就业事宜。④介绍求职人员就业。1958年以后逐步撤销。1963年,在国务院发出《全国大中城市恢复和建立劳动力介绍所的通知》之后,这一机构又得以重建。文化大革命期间,职业介绍所再次撤销。1978年开始建立劳动服务公司,基本上具有职业介绍所的职能。现阶段,在中国劳动就业问题比较突出,存在大量失业人员的情况下,逐步恢复和发展这一组织机构,对改革劳动制度,合理安排劳动力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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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北人力资源网 http://www.hr024.com/view.asp?infoid=721
[2] 太原网 http://www.tynews.com.cn/tywbmap/2005-07/27/content_11554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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