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革非烈士
| 出生于一个佃农家庭。曾先后就读于武昌鄂州中学、岳郡联合中学、长沙育才中学。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被推选为长沙市学联代表和育才中学学生自治会负责人。1925年夏,从育才中学毕业后,回到华容,任县雪耻会副会长,从事组织群众进行惩罚贩卖日、英货物的奸商,抵制外国传教士强迫订阅教会刊物的反帝爱国斗争。1926年春,任华容县注滋区农民运动特派员。11月,华容县农民协会成立时,当选为县农民协会副执行委员长,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赴长沙出席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农村斗争调查委员会委员。1927年夏,被选送到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6月“七一五”事变后,与从监利、沔阳、华容等地工农骨干,组成了监(利)、华(容)革命非常委员会,任常务委员。立即潜往监利桐子湖和华容桃花山一带恢复和发展农协组织,筹集武器,准备暴动。9月下旬,任新组建的中共华容县委组织部部长,率领一支暴动队,开展打击土豪劣绅和小股团防队的斗争。同年冬,调任中共石首中心县委组织部长,常奔走于石首、公安、监利、华容、沔阳等县的荆江两岸以及桐子湖和洪湖之间开展工作。1928年8月,调任中共湘西特委巡视员,指导南县、华容、安乡等县的武装斗争。1929年1月,在湘鄂西苏区和湖南地方党组织均相继遭到严重破坏,中共湖南省委已迁往上海的情况下,只身前往上海同省委取得联系,被任命为省委巡视员,并奉派到湘鄂两省各地查找和恢复党的组织。1929年9月,随中共湖南省委经武汉返回湖南湘阴后,被派往洪湖协助鄂西游击队开展武装斗争。1930年3月,奉命前往巴东县金果坪迎接贺龙领导的红四军东下洪湖,并在同月召开的湘鄂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湘鄂西苏维埃联县政府执委和副主席。1931年3月,红二军团缩编为红三军时,又被任命为红三军七师十九团政委。先后参与领导了洪湖苏区的第一、二次反“围剿”战斗。1931年夏,洞庭湖特区的斗争严重受挫后,被中共湘鄂西临时省委派到特区领导反“清湖”斗争。率领特区游击队,运用“敌来我飞,敌去我归”的游击战术,与敌周旋月余,突破了敌人的三路围攻,转移到达江北地区。同年12月,在湘鄂西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翌年1月,又当选为中共湘鄂西省委监察委员。7月19日,因曾在湘鄂西第四次党代会等一系列重大会上多次对湘鄂西中央分局主要领导人一贯奉行的“左”倾错误提出过不同意见,被诬为“改组派”错杀于洪湖柳关。新中国成立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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