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和
刘和,男,汉族,1948年4月出生,1969年参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2009年6月有媒体报道,原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和,因为涉嫌贪腐和包养情妇,已经被中纪委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
曾任民办教师、公办教师,1978年到1981在东陵公安分局、孤家子派出所民警。曾任沈阳市东陵区秘书、沈阳市东陵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常务区长、沈阳市东陵区区委书记。
在2003年7月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副市级待遇)。
2004年10月2日担任沈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沈阳市政府值班室一名常姓官员2009年6月18日证实,“刘和三、四个月前已经被双规了,正在接受审查,主要涉嫌经济问题”,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长史超也因为涉案被双规。这名官员称,刘和已经不是副市长了。
刘和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是2009年年初以市领导身分出席沈阳的人大和政协会议。
刘和主政东陵区期间,涉嫌在很多工程受贿,导致东陵区大量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浪费大量资源。担任沈阳市公安局长期间,与副局长长史超一起,大肆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出任副市长之后,更随意贱卖国有土地,从中敛财;除了涉嫌贪污受贿,刘和生活作风腐败,还包养情妇,甚至育私生子。
[1] http://www.itxinwen.com/view/new/html/2009-06/2009-06-19-566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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