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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农民农民

指以农业为职业的人。其中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等自然经济为主的人。在中国,“农民”在各个时期,伴随经济的发展水平,人们对其理解不完全相同。清朝及其以前直至国民政府迁台以前,其时由于工业经济的落后,农民为中国社会劳动力人口主要力量,主要依靠自然经济生活,多为佃农、自耕农(包括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的土地主);这期间除了随着一部分迁入城镇进行工商业经营或成为产业工人以外,绝大多数受当时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制约滞留在原有出生地,而没有土地的农村居民很多依靠给土地主打工生活,根据工期的长短这些人多被称为“长工”和“短工”,长工和短工应该属于职业,长工指常年被雇佣,短工则属于季节雇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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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 各方定义

 

(图)农民农民

解释1
占有或部分占有生产资料,靠从事农业劳动为生的人。是在原始社会瓦解的基础上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民的经济性质不同。在奴隶社会,有自耕农和隶农。前者是以小块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从事个体劳动的自由农民;后者是向大土地所有者租种小块土地、地位介于自由农民和奴隶之间的佃耕者。在封建社会,除了自耕农以外,中国大量存在的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随着封建社会的瓦解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农民的分化加剧,形成了雇农、贫农、中农和富农等阶层。通常所说的农民是指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和劳动者,即贫农和中农。
清朝及其以前直至国民政府迁台以前,其时由于工业经济的落后,农民为中国社会劳动力人口主要力量,主要依靠自然经济生活,多为佃农、自耕农(包括以农业种植、养殖为主的土地主);这期间除了随着一部分迁入城镇进行工商业经营或成为产业工人以外,绝大多数受当时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制约滞留在原有出生地,而没有土地的农村居民很多依靠给土地主打工生活,根据工期的长短这些人多被称为“长工”和“短工”,长工和短工应该属于职业,长工指

常年被雇佣,短工则属于季节雇佣工。

解释2
农民(农户),对应的英语词语有peasantry比较合适,中文多指农村以种植业、畜牧养殖业为生社会人群集合,也可以泛指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源);farmer一般作“农场工人”(包括农场主),属于一种职业;peasant指贫苦农民。农户指中国农村地区以农业、林业、渔业或畜牧业(自然经济)为主的家庭。中文的“农民”在中国各个时期,伴随经济的发展水平,人们对其理解不完全相同。

唐代庄园之大者,收容客户,多至数百人,一家数口,集居一隅,于是庄园之中,发生客户所居之村落,后世称农村为“庄”,称农家为“庄户”,称农民为“庄家人”,其义殆起於此。(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
  

解释3
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在分析了中国现代社会上所认识的农民现象后认为,农民在中国现代社会里已经由传统意义上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演变为简单明了的“一切农业户口者”。即,身为“农业户口”者已经成为“农民”的代名词,已经失去了词典里所解释的“长时间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者”,作为一种职业的内在简单的含义。他指出,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中国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

农民 与农业者区别

 
(图)农民农民

著名英国人类学家M·布洛克曾说:学术界“在议论究竟什么是农民时面临巨大困难”。国际上权威的工具书《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农民(Peasants)”词条也困惑地写道:“很少有哪个名词像‘农民’这样给农村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造成这么多困难。什么是‘农民’?即便在地域上只限于西欧,时间上只限于过去1000年内,这一定义仍是个问题。”西方学术界从60年代以来就兴起了“农民”定义问题的论战。到70年代中期正如德国学者欣德尔抱怨的:“关于如何定义‘农民’的论战已经拖得太久了,以至于不少人认为继续这种讨论纯属浪费时间与精力。”但他也看到:“这一论战事关农民研究的未来,因此讨论仍将继续下去。”一直到90年代,“谁是‘农民’”似乎仍是个问题,以至于英国农民学家T.沙宁在1990年出版的一本颇有影响的书便以《定义中的农民》为题。

“农民”不就是以农为生的种田人吗?的确,在当代发达国家,农民(farmer)完全是个职业概念,指的就是经营farm(农场、农业)的人。这个概念与fisher(渔民)、artisan(工匠)、merchant(商人)等职业并列。而所有这些职业的就业者都具有同样的公民(citzen)权利,亦即在法律上他们都是市民(西语中公民、市民为同一词),只不过从事的职业有别。这样的“农民(farmer)”不存在定义问题:务农者即为farmer,一旦不再务农也就不复为farmer了,但无论务农与否,他与“市民”之间并无身份等级界限。

然而在许多不发达社会,农民一般不被称为farmer而被视作peasant。而peasant(汉语“农民”的主要对应词)的定义则远比farmer为复杂。无论在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人们谈到“农民”时想到的都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区乃至社会的组织方式,一种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结构。而且一般说来,社会越不发达,后面这些涵义就越显得比“农民”一词的职业涵义重要。在这些社会里,不仅种田人是“农民”,就是许多早已不种田的人、住在城里的人,也被认为具有“农民”身份。如本世纪初英属印度的孟加拉地区,绝大多数下层的非农职业人口都自认为、也被认为仍属于“农民”,因为他们不仅都是种田人的兄弟或儿孙,而且他们的“家内习惯与生活准则”也与农民无异。调查还表明:当地农民自己对“什么是农民”的回答也更多地与地位而不是与职业相联系的。

在这点上,中国人应当深有体会。例如:如今在城里谋生的所谓“农民工”中,有1/3以上(有些调查甚至说是半数以上)实际上是走出校门便进城闯世界的乡村青年,他们中很多人连一天农活也没干过,然而别人和他们自己都把他们看成“打工的农民”。相反,15岁以后曾在农村插队务农9年多,但不仅现在不会有人称为“农民教师”(如称“农民工”那样),就是在当年,“知青”与“农民”在人们心目中仍然是两个概念。事实上,如今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乡镇企业”与“离土不离乡”等现象都与“农民”改了业却改不了“身份”这一事实有着逻辑联系。

因此,在国际上关于农民定义的讨论中,Peasant与farmer的区别是常被提到的。但这两个英文词一般都译作“农民”,这就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乱。例如国外有不少论述“from peasants to farmers”过程的论著,若把这一过程译作“从农民到农民”就会让人不知所云。因此中国学术界有人译作“从贫苦农民到现代农民”,也有人译作“从农民到农场主”,实际上都不很贴切。而这本《中国农民》杂志的英译名也是个问题:译作Chinese Peasantry吧容易使人得到中国农民仍是传统的贱民身份的印象,译作Chinese Farmers吧又难以反映本刊对象中包括大量从事非农业的“农民”这一现实。

但根本的问题还不在于翻译,而在于作为公民自由职业的农民(farmer)与作为传统身份等级的农民(peasant)之区别是客观存在的。参照“工商业者”、“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之类称呼,把farmer译作“农业者”。显然,中国“农民”目前仍然主要是一个身份概念而不是一个职业概念。“从农民到农业者”的演进在中国远未完成,中国存在着大量的农民身份者,这一事实比中国有大量人口实际上在田间劳作一事更深刻地体现了中国目前的不发达状态。或者更确切地说,如果后一事实意味着产业上的不发达,那么前一事实则意味着社会的不发达。而身份性“农民”比重之庞大远远超过实际务农者的比重,则说明中国社会的发展已经明显滞后于产业的发展。

农民(peasant)与农业者(farmer)的区别何在?从词义上说,farmer以farm(农业)为词根,强调的是职业涵义;而peasant一词从词源及构词成分看与“农业”、种田等本无直接关系。该词源于古法语,系由古拉丁语pagus派生,该拉丁词意为“异教徒、未开化者、堕落者”,带有强烈的贬义,因而peasant在古代的本义是对卑贱者的贬称。在古英语中Peasant可作动词用,意为“附庸、奴役”,而作名词时还兼有“流氓”、“坏蛋”之意。因而它与其说是一种职业,不如说是一种低下的身份或出身。只是由于那时卑贱者大多种田,这个词后来才与农业有了关系。
不仅英、法、拉丁语如此,俄语、波兰语等欧洲语言中近代表示农民的词汇也有类似特点:原无带有“农”义的构词成分,只是泛指卑贱者或依附者而言。古汉语中“农民”一词始见于战国时也有身份的涵义(《说文》释民:“萌(懵)而无识也。”),但并无西方语言那样强烈,而职业涵义(繁体“农”字从辰,古指贝壳制的农具)却很明显。“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春秋谷梁传》)。从这类表述看,古代中国“农民”这一概念比西方有更多的职业涵义,而身份卑贱之义却较为淡化。这反映了古代中国比当时的西方职业分化较明显而身份壁垒却较宽疏,这无疑是当时中国比西方更进步、更文明的体现。遗憾的是到了本世纪中叶后,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社会的身份性色彩反而空前地增浓了。直到改革时代,这种状况才逐渐改变。


身份性农民与自然经济(或西方经济学家所谓的“习俗指令经济”)相联系,而农业者则与市场经济相联系。E·R·沃

尔夫的说法在国外学者中颇有代表性:“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持生计,并在一个社会关系的狭隘等级系列中维持其社会身份。因此农民就不像那些专门为满足市场而生产、并使自己在一个广泛的社会网络内置身于地位竞争之中的耕作者”,因为他必须“固守传统安排”。“相反地,农业者则充分地进入市场,使自己的土地与劳动从属于开放的竞争,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以使报酬极大化,并倾向于在更小的风险基础上进行可获更大利润的生产。”


这种说法与过去常说的自然经济中的传统农民与现代化农场之别有些类似。但须指出:当代西方学界对市场经济之前的传统经济的看法不同于过去的“自然经济”说。“自然经济”说强调“小生产”的自给自足和无交往,而现在人们则强调传统经济中交往的非市场性或曰强制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J·希克斯认为真正无交往无分工的“自给自足”可能并不存在,传统经济中可能有相当规模的分工与要素流动,只是它并非因市场而起,而是“典型官僚政治中”“由上层指导的专门化”。他把这称之为“习俗经济”与“指令经济”的结合。与此相应地,“自然经济说”强调传统的“小”生产与现代“大”生产之别,而“习俗指令经济”说则突出传统生产的不自由与现代生产的自主性。因此,是否“受外部权势支配”便成了传统农民不仅区别于现代农业者、也区别于比农民更古老的初民

(primitives)或部落民(tribalpopulation)的主要标志。“人们已习惯于把服从上层国家专制的乡村人口与生活在这种政治结构之外的乡村居民对立起来,并以此区分农民与初民:前者是农民,而后者不是。”80年代新版《不列颠百科全书》“农民”辞条正是基于这一点给“农民”下定义的。它认为在农民的定义中“诸如自给自足或小规模生产等特征”都未必成立,关键在于农民(peasant)“要受外部权势的支配”。这种“使其整合于更大社会的方式”才是农民与其他农业生产者的根本区别:“在农民社会,生产手段的最终支配权通常不是掌握在主要生产者手里。生产品及劳务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交换,而是被提供给一些中心,重新分配。剩余的东西要转移到统治者和其他非农业者(non-farmers)手里。……这种权力往往集中于一个城市中心,尽管并非永远如此。”

显然,是用这样的观点还是用以往“自然经济说”的观点看待“从农民到农业者”的演进,结论会大不一样:按后一观点,斯大林式的集体农庄由于消灭了“小生产”,便可以说完成了“农民的改造”。但按前一观点,由于它强化了“外部权势的支配”,所以它在消灭了农业者的同时反倒强化了“农民社会”。按后一观点,中国改革后农村家庭经济的兴起是“乡土中国的重建”,而按前一观点,由于这种家庭农场具有市场基础而不再受“外部权势的支配”,所以它反而标志着“农民的终结”。

农民 与村民区别

 
(图)农民农民

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学术界最为常用的方法就是从职业的角度来界定农民的概念,“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是这一概念的核心。依据这条标准,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是农民,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不是农民。所以,工会组织在评选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获得者时,总会把农民拉进来参评,农民是职业属性可以在此体现出来。中国法律界和政策制定的决策者又在认定农民时用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办法,即户籍标准。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中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凡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城市居民;具有农村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农民。这是中国目前法律上确认农民的唯一标准。即把农民演变成身为“农业户口”者的代名词了。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这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的户籍管理除了执行人口家庭的登记职能外,还与就业、医疗、住房等多项社会福利待遇紧密相关。很明显,过去中国对农民概念的界定主要不是一个职业概念,而是一个身份概念。

艾君认为,现代农民与传统农民的解释本身就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和意识。如果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解决的是城乡人的吃饭问题,而农业产业化解决了农村如何学会走向市场的问题,而连接两者之间正需要数以万计的具有生产权、经营权和管理分配职能更大自主空间的集体农庄式的现代化农村经营实体。这也许是现代农业急需的模式,而农民也自然就是这个实体的农业劳动者。长期以来,中国实行了“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出现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种户籍藩篱制,使“农业户口”者,即便你在外从事非农业工作数十年只要身份没有变更,仍然会给你定性为农民。所以户口成为界定农民与非农民的不可逾越的铁丝网。由此产生出了“农民”一词已经由简单化走向了复杂化。户籍制度不统一的情况下实际所指的农民就是“农业户口”者,保护农民工实际是指保护“农业户口的工人”。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中国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他认为,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它不是静态的不变的概念,农民不是终身制。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在人才自由流动、就业自由选择、行业分工日趋交叉整合的今天,叫工人知识分子也好,叫农民也好,已经很难找到固有的、终身制的概念了,许多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其在社会功能中的认知性,在发生着变化。 “农民”一词已经容纳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再谈关于农民一词的界定似乎已经不合时宜,失去其现实的意义。 不同阶级的人都可以当农民,现在农民也有很大的发展,大学生也能在农村有所作为。再说农民忙的季节不是很多,有很多的自由时间,同时自己说的算也是一个吸引人的地方。比较喜欢自由的生活,当农民收入虽不多,但吃自己种的绿色食品很健康也很放心。机械化是中的不再那么累人,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生活。总在忙碌的城市生活对身心都不是很好,提倡回归自然,因为我们多来自自然,自然中有很多神奇的事。

“村民”不等于“农民”。艾君认为,现实生活里存在的村民,“村民”的主业已经不都是农业。“村民”的属性已经不是“乡下人”,乡、城两栖的“村民”有相当数量。乡村与城市是相呼应的,村民与市民是相呼应的;从一定意义和大的方面看,农民对应的是工人。而从法律和严格意义上讲: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等都是劳动者,只是分工不同、从事的行业不同。在实行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只有把农民当作职业而不是身份,才好解释和界定村民的概念。如果农民界定为身份,村民则无法界定,因为村民不可能界定为职业,而村民是与居住的环境场所相关联,是与户籍登记相联系的,也可以理解为身份。

村民是在一定时期内,居住在某一乡村区域或村庄内,受某一区域或村庄组织领导管理的自然人。居住是他的第一要素,也是不可缺的要素;而农民作为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者,是与就业、劳动相联系。在乡村居住、生活但不从事农业劳动只能是村民但不能称之为农民。

在某村居住的村民不等于就是农民,它可能是该村教师、手工业者、本村合资企业的员工或者是失业者。在该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他或许不是村民,它可能是城里的市民。

农民 大陆农民演化

 

大陆中共政权建立以后,随着农村土地改革计划的完成,农村居民均获得土地,这时农民演变为“自耕农”,但维持的时间极短;随着合作化运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自耕农”的身份很快由来得极快的“农业合作社社员”变为“人民公社社员”,“社员”的身份直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实施的1984年

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村居民开始实际上重新拥有土地,即理论上的“包产到户”,农民开始完全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过去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集体经济转为农户自主经营的私营经济。农村由过去的种植业为主转向多种产业,乡镇企业(1990年代以后基本上全部转化为私人企业即“民营企业”)获得较快发展。至此,按照农业生产结构变化和就业途经,农民群体开始演化。

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亦工亦农的群体,多为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即被雇于在当地企业,同时兼顾家庭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工商业发达地区,如沿海地区、内陆地区的城郊和集镇。

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入城市,其身份在各个时期有不同的称呼,如“民工”、“农民工”;这部分人由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的制约,除非与所在当地的人联姻以外,直至2005年,均为不能扎根当地的外地人(外省人),除非推出户籍法并给予每个公民自由选择户籍的权利。这点,比美国政府对中国农民移入限制还要苛刻。

商品经济开始扎根农民的思想和行动之中,农村普遍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随着产业分工和发展,一部分农村家庭开始经营小型“家庭农场”,产业由之前的以粮食生产为主转向其他领域,如花卉、水果、经济林木等种植业领域,城郊地区很多家庭作坊经济体开始大量涌现,很多成为渔业、畜牧业“养殖户”,沿海地区由单个家庭或多个农户联合经营、公司化经营的各种规模的海洋水产养殖场大量出现。自1980年开始各种私人经营的便利店、商店、饭馆遍布城乡地区,城市、农村原来身份为农民涉足现代产业的各个领域,到1990年代,农村地区农户家庭之间开始普遍出现短期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农户或家庭的农业和其他产业的经营、各项家庭建设(表现为农民建房)由以前的“互帮互助”转化为雇佣关系。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每个农民即可是雇佣者、又可为同时雇佣者(彼此雇工)。农村居民壮年劳动力在农忙时节经营或帮助经营家庭农业生产,农闲时节进城务工,加入产业大军的行业。
自1980年以后,农民根据其产业重点,被冠以各种称呼。

粮农,指以粮食生产为主导的农民(农户)、生产组织。
果农,指以水果种植为主的农户、生产组织。
菜农,指以蔬菜种植为主的农户。
棉农,以棉花种植为主的农户、生产组织,主要集中在新疆和其他棉花产区。自2000年以后,从四川甘肃河南大量涌入新疆采摘棉花的务工农民,被媒体“名不副实”称为“棉农”,其运载专列被称为“棉农专列”,最多也是“季节棉农”;这些人被新疆当地称之为“摘棉工”。
养殖户,指以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为主的家庭。
专业户,1980年代大陆用语,多指农村地区生产规模比一般的家庭大,而且具有生产特色的家庭生产单位。如“运输专业户”,家庭收入来源以运输为主,兼顾传统粮食种植,收入大大高出当时的一般农户,当时至少可以高出几倍。
也有一些出身农民家庭的人因为做农工不能糊自己和家人口,而选择移居中国其他地方定居和打工,以北京最多这类人,这类人都被统称为新公民。

农民 参考资料

 

[1] 中国硕博网 http://lw.china-b.com/gxlx/20090324/1203753_1.html
[2] 多语种土地词汇手册 http://www.fao.org/docrep/008/af207c/af207C03.htm
[3] 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info/658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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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中国硕博网
2.多语种土地词汇手册
3.东亚经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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