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

内阁制_2分词条
摘要:

内阁是内阁制国家政治制度的中心,其主要特点是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相结合,立法与行政权力都集中在内购手中。内阁制发源于英国,并成了当今西方世界的主要政治制度。英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北欧国家都是内阁制政府模式的代表。

编辑摘要
目录 [隐藏]

内阁制 特征

 

  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对。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议会内阁制。

  18世纪初内阁制起源于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见英国内阁),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当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时,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内阁制 优点

 

第一,行政机关立法机关通力合作,保证了政府活动的敏捷、迅速和有效。

第二,议会和选民都可以监督政府。

第三,遇有紧急情况时,内阁可以实行应急政策。如,1982年的马岛战争时撒切尔首相成立了特别的战时内阁。另外,内阁制有利于训练政治家,议会中的多数党执政,而反对党组成自己的“影子内阁”,一旦反对党变成执政党,就能很快适应政府的内政、外交工作。

内阁制 缺点

 
比较而言,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新政府的领导人有时候并不能马上进入角色。内阁制的缺点是,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如总统制国家议会那么有力。

附图

上传图片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www.hudong.com

其他内容来源:
杨光斌 《政治学导论》人民大学出版社
被引用: 本词条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讨论区

更多>>

编辑者

共4人协作

相关词条

日本首相
林铣十郎
玛格利特·撒切尔
科威特
印度宪法(汉译本)
田中义一
大隈重信
海伦·伊丽莎白·克拉克
若槻礼次郎
瑞典政治制度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09 hudong.com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互动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