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县
河北省冀州市原名冀县,1993年9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冀县撤县建市(县级市)。
冀州市隶属河北省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距首都300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10公里,辖区总面积918平方公里,东与枣强县(衡水)为邻,南与南宫市、新河县(邢台)接壤,西与宁晋县(邢台)、辛集市(石家庄)相连,北隔衡水湖与桃城区(衡水)相望。辖11个乡镇,412个村,总人口37万人。全境东南部和西北部稍高,东北部较低,海拔高度为21.5至26.5米,地势较为平坦,土壤质地适中,土层深厚。
市区北郊有北方稀有的平原淡水湖,总面积75平方公里,已被河北省批准为省级湿地保护区。冀州市处于北半球暖温带地区,大陆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暖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寒旱同期,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宜于作物生长。年平均气温12.7℃,最冷月为一月份,平均气温-4.2℃,最热月为7月份,平均气温27.1℃,年降水量平均510.3毫米,历年平均光照时数为2571.2小时,无霜期平均为192天。
冀县是古时的一个地名,属于天水郡,在今甘肃省甘谷县。
冀县县城北部,北关村西北角500米处。始向西南方向延伸200米。处于汉高祖六年,即公元前201年----180年距今已有两千年的历史,该城的修建规模为城周十二里。至北宋时,宋太宗祖建宗二年由于军事防御的需要,将古城扩大到二十五里。从宋朝以来,元、明、清各朝都不断的增修,明朝自永乐年至崇祯二百余年前后共大规模增修达十一次。
在若干年当中,风化和洪水的侵袭,古城残缺,外表面起起伏伏,断断续续。城址高三五米,墓底宽三十米,顶面宽四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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