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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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物 定义介绍

       

    具体事物的定义:具体事物是具有可见形体、具有元本体规定的认识对象知识的唯一来源,是多种可见和可知规定的综合,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是组成世界的细胞,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哲学所谓的
    世界是有序统一的整体,世界具有统一的基础是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在世界哲学发展的过程中,关于世界统一的基础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看法和观点。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观点与众不同,他认为在自然界中真实存在的是无数个体事物,个体事物的总和构成整个自然界。培根说:在自然界中真正存在的东西除掉个别物体按一定的规律进行纯个体的活动外没有别的,但在哲学里面,就是这种规律的研究、发现和解释,构成了知识与活动的基础。培根关于个体事物是自然界的表现形式、自然界统一的基础是个体事物的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观点。
    具体事物作为世界统一的基础是抽象事物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相对抽象事物绝对抽象事物都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绝对抽象事物就是元本体,元本体是具体事物的一般规定和组成部分,所以具体事物也是元本体的载体和表现形式。
具体事物是属的普遍性规定和种的特殊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我们给具体事物下定义只有采用属加种差的方法,才能正确反映具体事物的本质和特征。才能得到与具体事物相符合的正确定义。
    具体事物是认识的对象,是可见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统一体。

具体事物 两种方法

       

    人认识具体事物有两种基本方法:感性直观法和理性分析法。
    什么是感性直观法?感性直观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通过感觉器官主动认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获得具体事物可见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理性分析法?理性分析法是人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通过大脑对感官获得的感性知识进行理性分析,获得事物可知部分的各种规定和知识的认识方法。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是指具体事物中能被人通过感官看见、听见、尝见、嗅见、觉见的各种规定和特征的总和。
佛学称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为五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并认为五尘是五根(眼、耳、鼻、舌、身)外缘(认识)的对象。
    西学称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为物质,是感官认识的对象。爱尔维休说:物质并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切形体固有特性的集合。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们感觉到的,它不依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世界分成两个:一个是有具体事物构成的、我们肉眼可以看得见的可见世界,一个是有概念构成的可知世界。这个观点包含了具体事物是有可见部分和可知部分组成的思想认识。
事物的可见部分具有变化快的特点。人在一定时间点通过感官获得的与事物可见部分各种规定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就会因为事物可见部分的发展变化成为不完全符合事物现实的知识,再经过一定时间就会成为完全不符合事物实际的知识。
    人们关于真理(正确知识)具有相对性,关于人们日常感到的个别具体事物“总是变化不居的、不真实的”认识,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是指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的,能被人凭借理性分析知道的各种规定、规律、性能、本质的总和。
    佛学认为:法尘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的对象,意识是意根(大脑)外缘(认识)法尘的结果。法尘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可被人的意根(大脑)知道的各种规定的总和,意识是人关于法尘的知识。
    道学称事物的可知部分为无形、形而上者。老子认为:道是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的认识对象。
    西学称事物的可知部分为理念、第二实体,是必须借助理性才能认识的对象。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把具体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称为第二实体。在他看来,实体有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之分,第一实体是指现实的个别事物,例如某一个具体的人,我手抚摸的这棵树。第二实体是第一实体的属和种。例如:“人”、“动物”。他说:第一实体“是其它一切东西的基础,而其它一切东西或者是被用来述说它们、或者是存在它们里面”。黑格尔说:一般抽象的普遍的东西,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必须借助思想概念来认识。
    事物的可知部分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我们在一定时间点通过理性分析获得的同事物可知部分完全相符合的知识,经过一定时间不会成为与事物现实不符合的知识。人们关于精神、无形之物、一般的美是真实的认识,关于空是实象、是实然本体的佛学观点,其认识论根源就在这里。
    具体事物是有多样性规定的认识对象。具体事物不仅具有可被人知道的元本体规定,而且还具有除了元本体之外的可被人见到和知道的其它多种规定,是可见和可知的多样性规定组成的统一体。
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恩格斯指出:一和多是不能分离的、相互渗透的两个概念,而且多包含于一之中,同样程度如同一包含于多之中一样,什么样的多样性和多都包含在这个如此简单的单位概念之中。黑格尔指出:多不管在什么意义上,只有在一之中,才能从一产生出来,“一”和“多”的概念是是互相包含的。
    世界是具有形体、具有多种元本体规定的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是认识的对象和知识的来源,这就是事物一元论哲学世界观    具体事物是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组成世界的细胞,是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哲学所谓的元。
    传统哲学没有创造出“元”的科学概念,没有把元和元本体加以区分,错误地把元本体当作元,把具体事物的某一个组成部分当作世界统一的基础,当作组成世界的细胞,当作世界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无法解决认识混乱和理论纷争,影响和窒息了哲学的发展。
    现实世界是无数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整体。世界统一于具体事物,而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某一个组成部分,既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可见部分,也不是统一于具体事物的可知部分;既不是统一于个别元本体,也不是统一于全部元本体;既不是统一于物质,也不是统一于意识。一切关于世界统一于具体事物某个组成部分、某种元本体的哲学观点都是错误的,都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哲学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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